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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行动计划5篇

发布时间:2022-12-12 01:30:02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5篇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交通运输“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动政产学研用联动,强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和城市交通协同开展,促进跨行业、跨部门、跨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创新行动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5篇

篇一: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交通运输“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动政产学研用联动,强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和城市交通协同开展,促进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创新。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我国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水平。

  一、开展现状与形势“十三五”以来,围绕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开

  展需要,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取得了一批国际领先、实用性强的科技成果。特大桥梁、长大隧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自动化集装箱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居国际领先地位,支撑建成了洋山港四期、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京张高铁等一批国家重大交通工程。高速列车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悬浮样车成功试跑,智能船舶“大智号”“凯征号”成功交付使用,C919大型客机准备运营,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世界第一,最大直径盾构机顺利始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络货运、共享单车、无人配送等新业态蓬勃开展。重点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人才队伍更加壮大,科技创新环境逐步优化,建立了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工程清单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出台了深化科技改革、促进成果转化、加强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建设了一批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同时,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仍然存在短板弱项:基础研究

  与应用基础研究储藏缺乏,关键核心零部件、基础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引领作用缺乏,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规模不大,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与交通运输高质量开展需求存在差距。

  “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交通运输进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率先实现现代化和高质量开展新阶段,需要更加注重科技赋能、创新驱动,增强开展动力,更好服务和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交通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精准补齐短板,要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理论研究及国家重大战略通道建设、综合运输智能协同管控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交通运输系统韧性和安全保障能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先进适用、智能可控交通装备,要强化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掌握产业开展主动权。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与交通运输一体融合开展,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效,要以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为契机,围绕智能绿色交通全面发力,抢占交通运输科技制高点。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要实现“三个转变”,加快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形成支撑交通运输全面创新的政策体系。

  二、开展目标到2025年,交通运输技术研发应用取得新突破,科技创

  新能力全

  面增强,创新环境明显优化,初步构建适应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创新驱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取得新突破。交通运输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显著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要突破,北斗导航系统、工业互联网、5G、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与交通运输加速融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广泛涌现。其中,在基础设施上,掌握30公里以上长大隧道建造技术,长寿命路面设计施工能力、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自动化监测检测能力明显提升;在交通装备上,具备交付运营时速400公里高速轮轨、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悬浮等轨道交通移动装备的技术能力,掌握500米饱和潜水装备制造、施工作业技术能力,具备10万吨深水救助打捞技术保障能力;在运输服务上,自动驾驶、智能航运、机场智能运行管控等技术在局部场景得到示范应用。

  ——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初步建成覆盖全国主要节点和关键工程的交通基础设施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网。在新能源、人工智能、公共安全等领域布局30家以上行业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交通运输技术创新中心,依托重大工程建设布局交通运输工程研究中心。新增3家以上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5家以上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30家以上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高层次科技人才

  不断涌现,形成梯队化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三、交通运输“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深化国际科技人才交流,围绕先进适用的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技术,

  组织开展培训班工程,与沿线国家合作培养大批科研人才、培训科技人员。支持建设中外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构建与沿线国家长期稳定的交通运输科技合作关系。共建一批交通特色鲜明的科技园区、技术转移中心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推动中国技术和标准国际化。

  四、运输服务围绕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与服务品质,降低运输本钱,开展高品质智能

  客运、经济高效智慧物流、便捷城市交通运行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高品质智能客运关键技术。提升客运智能化水平,攻克出行行为智能

  感知和预测、客票云端处理、交通流智能监控与评估等技术。推动旅客联程联运开展,突破智能协同调度、跨运输方式联网售票、多模式交通供需耦合及协同服务等技术。开展适应多样化、超高速和多栖化交通导向的运输组织与服务技术。研究客运滚装港口智能运营管理、客轮与客滚船自主适航等技术。强化飞行智能管控、航空器自主适航审定技术研发,推动空地泛在互联、智能融合应用、广域协同共享与安全可靠服务等技术开展。

  经济高效智慧物流关键技术。推动物流智能化开展,突破智能仓储和输送、智能分拣和装卸、智能安检、智能载运单元、农村交邮智能融合等

  关键技术,推广应用自动化立体仓库、引导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推动多式联运开展,开展跨运输方式智能协同和快速换装转运、物流枢纽协同优化与集成控制、邮政寄递网络扩容升级等技术研究。研发应用冷链保温箱、智能生鲜自提柜、冷藏车、冷链温控系统等冷链物流技术与装备。开展高铁快运、无人机(车)物流递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城市地下智慧物流配送系统前期研究。

  便捷城市交通运行服务技术。推动智慧交通与智慧城市协同开展,研究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理论方法,突破数据驱动的交通运行精准感知、在线仿真决策、需求响应调度与智慧出行服务等技术,攻克轨道交通网大规模客流风险主动防控与疏导、城市多模式交通协同运行管控及评价等技术,推进适应城市空间形态及出行特性的公共交通与个性化出行、共享出行和慢行系统融合开展。推动城市内外交通协同,加强城市内外交通监测、组织调度、出行服务信息融合,推动多制式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协同互通、区域交通控制与诱导一体化等技术研究。

  五、智慧交通大力开展智慧交通,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

  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加快北斗导航技术应用,开展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推动5G通信技术应用,实现重点运输通道全天候、全要素、全过程实时监测。突破道路交通运输组织、路网监测、仿真测试、运营管控等智能化、自主化技术。攻克船舶环境感知与智能航行、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的船岸通信等技术,开发基于区块链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平台和智慧航运综合服务平台。研发新一代轨道交通移动闭塞/车车通信及专用移动通信系统、智慧行车、智慧车站调度等技术。研发新一代空管系统,推进空中交通运行服务、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智能化,突破有人/无人驾驶航空器混合运行、空天地一体化网络等技术。突破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邮政快递收寄、安检、投递、客服等技术,构建绿色与智能邮政科技产品的测评体系。

  北斗导航系统应用技术。研发基于北斗短报文通信系统的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关键技术和装备,突破面向多应用场景的高精度定位导航技术,完善北斗应用相关标准规范,构建交通运输领域北斗应用的检测认证体系。推动北斗在自动驾驶、智能航运、智能铁路、智慧民航、

  智慧邮政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北斗在交通基础设施勘察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运输服务领域的推广,构建北斗交通产业链。

  六、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强化交通战略科技力量。加强新能源、人工智能、公共安全等领域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支

  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交通运输企业整合优势资源,联合组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解决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制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学数据中心等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汇集、共享及应用力度。完善重点科技创新平台考核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国家、部门、地方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的梯次布局和协同联动。

  (二)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进科教、产教融合,增强科研骨干跨领域、跨学科交叉合作和创新链组合能力。支持高校优化学科布局,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前沿交叉等领域学科和专业设置。推动科研院所依法依规实施章程管理,鼓励科研院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经费使用、机构设置和人员聘用、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职称评审及合理流动等内部管理事务。鼓励事业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

  协议工资、工程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试点实施交通运输科研工程经费包干制。促进科技人才流动,推动科研院所和高校试点实施人员编制备案制。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三)强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精神和相关制度,继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开展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评价反应机制。持续发布科技成果推广目录,提升重大科技成果库覆盖面和权威性,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推动跨区域科技成果交流和转化应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与创业结合,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推动技术研发与标准研制应用协同开展,建立新兴交叉领域标准协调机制,推动标准国际化。(四)提升交通科普服务能力。依托交通运输重大工程、综合交通枢纽设施、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场馆等资源,加快建设一批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围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及重点科研工程创作优质科普作品,加强科普图书规划,依托科技活动周、中国航海日等开展系列主题科普活动。推动技术研发、成果推广与科普宣传有机结合,提升交通科普信息化水平。在行业和地方科技规划和

  行动计划中明确科普任务,研究推动交通运输各领域全民公共应急科普工作。

  (五)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搭建多层次、多渠道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加快建设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构建更加开放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促进中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开展高水平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以交通运输可持续开展、智慧交通等领域为重点,加强在技术、方案、标准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创新要素的双向流动。聚焦制约交通运输开展的共性关键问题,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支撑重大工程建设。实施交通运输“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动科技人才交流和培训、科技创新平台共建、技术联合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务实合作,加快构建交通运输“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网络。

  资料参考:“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篇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一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任期以来我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全军和公安现役部队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一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参加讲党性守党规严党纪反腐倡廉教育等活动使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强化服务意识实践执法为民坚持严格执法的重要意义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人民的思想得到进一步提高增强了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上的纯洁性

  建设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行动计划

  (2013一2015年)

  为深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探索适合首都特点的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军地资源融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以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为引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部队战斗力生成模式为出发点,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军地科技资源优势,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高融合层次,形成军地良睦互动、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二)基本原则1.坚持军地协同。统筹军地资源,加强工作筹划与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国家主导、军地协同的发展格局。2.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需求,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3.坚持融合发展。加大军地融合力度,促进经济领域和国防领域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的双向互动,实现军地资源共享共用,共同发展。4.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强化市场意识,引导多元投资、多方技术、多种力量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战略定位充分发挥首都国防科技资源和中关村科技创新优势,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为任务承载区,大力推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军民融合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军事采购、人才培养为重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四)主要目标到2015年,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现以下目标:1.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有利于军地合作科技研发、军民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各类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军民科技创新资源的融合。2.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军民两用技术领域,突破一批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自主创新科技成果。在先进技术领域推动并积极参与形成一批国家标准,承担或参与制定一批军用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创新性推动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体系融合。3.成果转化模式逐步成熟。加大对军民两用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促进军民技术成果的双向转移及产业化,构建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技术转移服务与资本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探索军转民技术成果转化的交易方式、流程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4.产业发展带动明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支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建成一批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区,形成产业集聚、结构合理、布局优化、核心竞争能力突出的产业发展模式。二、重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持续完善创新环境建设,深人推动军地科技资源融合,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集聚,全面落实市政府和相关驻京军事单位、军工集团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军民融合创新发展集聚区和特色园区,构建布局合理!多园发展!各具特色、整体协同的高效发展格局。

  1.推进三大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北部科技研发水平,拓展南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

  (1)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军民融合创新基地建设。深人推进中关村国防科技园、中关村航天科技创新园、中关村航空科技园、北航国际航空航天创新园等专业特色园区建设,打造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研发聚集区,成为服务于国防建设的高新技术研发和企业培育核心载体。(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海淀区政府)

  (2)推进大兴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航空航天、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及应急救援装备等五大产业集聚发展,成为集高端研发、先进制造和总部经济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园区和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海军北京市军民融合创新园(蓝鲸园)建设,支持军地双方建设军民技术成果双向转化服务平台,促进“民参军”和“军转民”项目落地和产业化。(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兴区政府)

  (3)推进丰台军民融合创新基地建设。依托军工资源优势,以建设国防知识产权和国防专利转化应用中心为重点,以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为核心,加快推进应急救援、通讯导航、高端装备等产业集群发展。(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丰台区政府)

  2.引导形成一批军民融合特色园区,带动相关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在海淀园,依托永丰产业基地,建设北斗与空间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推进东升(国防)科技园建设,促进军用技术成果落地转化。(主责单位:海淀区政府!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在昌平园,依托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军地共同推进国家蛋白质科学基础设施)北京基地(凤凰工程)发展,推进国家蛋白质药物产业化基地建设,构建蛋白质科学研究平台,打造世界蛋白质科学领域的核心基地和研究旗舰。(主责单位:昌平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在顺义园,推进顺义航空产业园建设,支持中航工业建设航空发动机、航空电子系统和航空材料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将其建设成为我国航空工业技术发展的核心基地、世界航空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首都经济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主责单位:顺义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其他区县(园区)要按照5北京城市总体规划6和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的有关批复精神,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察赋优势,优化存量!集聚增量,推进本区域内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二)加强军地科技资源统筹和机制创新,推进科技成果、科研条件、科技人才和信息等要素的融合共享。1.加强军民科研力量的整合运用。以国家和军队重大专项为切人点,鼓励和支持军地组建联合研发团队,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提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承担国防和军队重大专项任务的能力,积极争取和承接实施一批军民统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军队科研院所!军工集团公司承担民口重大专项。促进军民在科学发现!前沿技术探索等基础领域协调互动,加强应用技术研究与合作。(主责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政府外联服务办)2.加强科研条件军民共建共享。建设完善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开放共享、高效运行的

  科研条件平台。推进军民共建共享国家重点实验室、测试验证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研究平台和科研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军事科研院所(大学)、军工集团公司所属实验室面向社会开放。(主责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政府外联服务办)

  3.推进军地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构建网络化科技资源共享体系,加强军地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资源、科技环境的整合,提高军民科技资源网络化共享和利用效率。支持具备开放条件的军工高校!部队科研院所、军工单位面向社会提供科技信息服务。(主责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政府外联服务办)

  4.推动军民科技创新人才交流培养。建立部队和军事院校与地方高校、企业的科技人才交流制度。依托军地高校院所、行业协会、联盟,围绕重点合作领域举办军地科技人员、企业家专项培训。支持军队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做好军事人才再教育。探索研究面向军队和国防军工高科技人才的中关村人才特区支持政策。(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政府外联服务办)

  5.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机制创新。以军事需求为牵引,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分层次项目招标试点,定期发布军队科技和项目研发需求目录,定向组织高校院所!企业承担或参与。加强对“民参军”企业的统筹组织和规范管理,根据工作职能和职责权限,在军工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认证、国防专利申请和授予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政府外联服务办)

  (三)加强需求引导,推动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双向转化及应用推广。1.推动一批军民两用重大科技成果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结合实施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工程,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服务国防建设和社会!经济转型发展。(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1)高端装备制造业。推动高档数控机床、3D打印、工业智能机器人、高效节能自动变速器、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智能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2)信息产业。积极争取在“宽带中国”战略中发挥核心作用,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及企业积极承接下一代互联网国家重大专项。实施中关村下一代互联网提升计划,率先在中关村各相关园区内部署下一代互联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搭建关键技术和评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率先开展4G接人和应用示范,推动TD一LTE设备及芯片的研发制造及网络规模部署。在网络安全领域,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推动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3)卫星应用产业。重点突破芯片研发、数据处理、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支持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标准体系研究,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地理信息、卫星导航与卫星通信综合应用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卫星应用产业规范发展。积极争取“北斗城市”试点,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应用。(4)集成电路产业。以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及先进工艺制造为突破点,全力打造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和制造装备完整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全面发展。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和成套工艺,鼓励先进封装及测试技术创新,培育高附加值尖端产品。支持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产品开发测试环境以及应用推广服务。完善产业生态环境,构建芯片与整机大产业链。(5)新材料产业。支持军民两用电子信息材料、复合材料、超材料、含能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突破纳米技术、高纯材料技术、半导体材料技术、高性能合金技术、稀土材料及其应用技术等一批关键技术,提升共性基础材料技术水平和新材料特色领域产业规模。2.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实现“民参军”和“军转民”。组织开展军民科技成果交流对

  接活动,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加强军地在项目预研和型号研制、生产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推进中关村高科技企业先进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实现“民参军”;积极推进军用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带动中关村相关产业发展,实现“军转民”。(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政府外联服务办)

  3.推动军地供应采购合作深人发展。依托中关村丰富的市场资源,发挥军队物资集中采购效能,协助部队主管部门做好军队物资采购供应商的遴选、推荐工作,加强军地供需信息对接,推动中关村高新技术、产品在军事领域的应用,探索军地联合物资供应保障模式。(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政府外联服务办)

  (四)推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1.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研究制定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军民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技术成果相互转化、科研条件共建共享、科技信息服务及军民标准通用化、非公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等。设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项目,由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统筹资金予以支持"积极探索运用多种金融手段,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园区建设和重大项目落地实施。(主责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2.加强科技金融的服务支撑。依托中关村“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科技金融体系,鼓励银行、券商、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运用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强对“民参军”企业的支持;支持“民参军”企业发行信托计划、企业债券、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直接融资产品;支持“民参军”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强做大;积极支持和参与设立“民参军”产业投资基金。(主责单位: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3.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军地科技资源的相互开放,完善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等科技资源平台建设,提升公共信息、检验检测、中试验证等专业服务能力;推进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集中托管平台、首都科技成果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等。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充分发挥综合服务保障功能,搭建军民科技合作中介服务保障平台。(主责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4.加强国防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积极推动国防领域知识产权申请、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国防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和转化运用试点,扶持国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军民技术转化运用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民参军”中的国防知识产权评价机制,支持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提升企业标准创新和应用能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服务国防建设。(主责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三、组织实施(一)进度安排1.筹划阶段(2013年7月底前)。加强常态协作机制建设,研究建立由国家有关部委、相关驻京军事单位和本市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事宜。组建工作机构,在中关村创新平台成立军民融合创新工作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政府外联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和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大兴区政府相关人员组成,商请相关驻京军事单位指定部门作为工作组联系协调单位,定期参加工作组会议,加强军地协调和工作计划落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强本区域内军民融合工作组织和计划落实。2.实施阶段(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2013年8月至12月,研究出台推进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有关政策体系,认定一批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基地。整合军地科技创新资源,组建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顾问委员会,指导首都军民融合科学发

  展。统筹军地资源,着手编制5建设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中长期规划(2013一2020年)6等文件,指导示范基地建设,初步探索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路径和模式。2014年至2015年,深化军地科技资源融合,推进军民科研合作平台、军民两用技术孵化平台、测试验证平台、成果展示体验平台建设。大力支持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军民融合领域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二)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建设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是国家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2.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各项工作,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制定完善相关方案和计划,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3.强化保密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防安全的战略高度,提高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对涉军、涉密信息进行全流程、全周期管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失泄密问题。

  

  

篇三: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生以科学精神和实践创新为核心的创新素养,不断夯实创新人才的培养基础,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科技创新教育为核心,促进市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与发展。紧密围绕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目标定位,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学校主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科技创新教育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教育。二、行动原则(一)面向未来,立德树人。以未来为导向,将科技创新教育与立德树人的育人核心目标进行有机融合。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前沿技术,建设线上线下科技创新教育体系,在基础教育领域主动创新,着力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未来培养创新型的人才。(二)多方参与,开放共享。强化各级教育部门统筹发展科技创新教育的职责,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发挥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科技创新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科技创新教育资源形成协同发展、开放共享的新局面。(三)深度融合,品牌引领。

  促进科技创新教育在学科课程和教学实践领域的全面渗透与发展,加强中小学学科教育与创客教育的深度融合,推进学习方式以及课堂教学结构的深度变革,提升学科教师的创新融合能力,将科技创新教育打造成教育的品牌和名片。

  (四)重点支持,全面提升。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教育特色学校和优势项目的优先发展和重点建设,推动学校在科技创新教育的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习方式变革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提升市中小学生科技素养和创新素养。三、行动目标到2025年,形成科学布局、均衡发展、先行示范的科创育人城市生态,并在工作机制、课程体系、教师队伍、特色学校、实践基地、竞赛体系等方面构建出多层次、多元化、全方位的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生以科学精神和实践创新为核心的创新素养。(一)建立科技创新教育工作机制。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职责,成立市、区两级科技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推动中小学校成立校级专项工作小组,构建起市、区、校级科技创新教育工作机制,为市科技创新教育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完善科学素质标准和评估体系。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三)构建科技创新教育课程体系。

  到2025年,发现、提炼与打磨100个创客教育与学科教育融合的典型课程案例,研发出一套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地方性科技创新教育课程体系,实现全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课程全覆盖。

  (四)培育高素质的中小学科创教育教师队伍。推动每所中小学配备专职科创教育教师,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科创教育教师的综合能力。制定科创教育教师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到2025年,依托高校力量、科创学院培养出10个左右市级科创教育教师带头人,50个以上区级科创教育教师带头人。(五)建设科技创新教育特色学校。推动每所中小学设立科技创新类社团,推动各校设立科技创新教育特色发展项目。制定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学校评审标准,将科技创新教育纳入中小学综合评估。到2025年,全市30%的学校达到区级特色校标准,10%的学校达到市级特色校标准。(六)打造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研究出台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设置标准,通过自主申报、专家评选等环节,在学校、企业、科研院所、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挂牌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到2025年,形成各类社会资源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的机制,举全市之力培养未来科技创新人才。(七)形成系统化科技创新教育竞赛体系。整合各类中小学科技创新竞赛活动,规范管理赛事活动的申报、评审与组织,建设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竞赛活动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系统、规范和统一的市区竞赛体系,充分展示科技创新教育成果及推广先进经验。

  四、重点措施(一)完善工作机制1.构建统筹机制。形成由教育、科创、科协、文体、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工作统筹机制,构建起“学科课堂+社团课+四点半课堂+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社区+家庭”的科创学习泛在环境,及时研究和解决科技创新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我市科技创新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及协调机制。2.健全组织架构。一是落实教育行政管理职责。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科技创新教育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压实行政职责。二是在市、区教科院成立科技创新教育指导中心,市、区两级配备科技创新专职教研员和工作人员。三是学校要成立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小组,一把手校长任组长,组织实施本校的科技创新教育工作。逐步构建起市、区、校三级联动的科技创新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教育中心在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师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加强课程建设1.研发课程体系。研究开发具有特色的科技创新教育课程,深入推进学科教育与创客教育融合。开发义务教育阶段科技创新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高中阶段科技创新教育选修课程,注重促进项目式学习、STEM学习、设计型学习、探究性学习、体验式学习等学习方式应用。2.鼓励自主开发。充分发挥我市各学校和科技创新教育骨干教师的作用,以新产业、新技术、新工具作为切入点开发科技创新教育课程,重点围绕5G、人

  工智能、虚拟现实、基因工程、物联网等新兴技术进行资源整合,鼓励企业和学校联合开发具有特色的科技创新教育课程。

  3.开设科创课程。推动全市各中小学校平均每周至少开设一节科技创新教育课程,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这一要求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按照《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与《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等文件要求,在中小学逐渐普及人工智能课程。

  

篇四: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沧州实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

  到2022年,全市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以上,技术交易总额达到34亿元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左右

  日前,沧州市印发出台《沧州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2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新动能,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

  沧州市提出,在三年行动计划中,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创新环境,实现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等8个方面的新突破。到2022年,全市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以上,技术交易总额达到34亿元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左右。

  夯实科技创新平台,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实施技术创新平台提质增量计划,到2022年,新增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4家,总数达到51家;新增院士工作站6家,总数达到25家;新增产业技术研究院5家,总数达到7家;建设新型研发机构10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家;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6家,总数达到60家;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总数达到15家。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在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0项以上,突破一批产业共性的关键技术问题。增强民生领域科技支撑,精准布局科技惠民项目和科技精准扶贫工作,每年选派70名科技特派员助力精准脱贫。提升军民融合双向转化能力,共建军民科技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加强

  科技创新领域开放合作,到2022年,建设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2个。

  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打造供给侧改革新动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进高端装备制造等7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河间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北航科技园等项目建设,推动沧州开发区和黄骅汽车产业园、华北(沧州)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园向千亿级目标迈进;打造大型复合功能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加快5大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与推广。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开展共性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到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将稳定在98%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将达到93%以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培育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工业设计、智慧物流等新业态。

  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厚植创新发展新优势。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入库后备高新技术企业150家。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提质增量工程,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家左右,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力争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

  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构筑成果转化新高地。加速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建设各具特色的协同创新载体,落实与天津滨海新区、东丽区、红桥区战略合作协议;打造沧州现代产业基地、渤海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任丘石化产业基地三大对接平台;加强与雄安新区、京津院校、科研单位精准对接,实现京津研发、沧州转化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推进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合同登记站服务能力,到2022年,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将达到10家,技术交易总额将达34亿元以上。

  着力推动区域创新,构建联动创新新格局。积极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启动实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跃升工程,到2022年,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将达到5个以上。支持沧州高新区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北航科技园、海归留创园建设,打造高端智能装备和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支持中捷高新区通航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建设。

  强化创新人才支撑,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引进培养创新英才和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对带技术、带成果、带资金到沧州市进行创新创业的给予资助支持,建立高端人才智库,开展咨询论证、专题调研、规划指导等工作,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打造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构建创新驱动新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到2022年,市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将分别达到16家、52家、32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全市专利授权数量和质量,到2022年,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以上。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推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设立市级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企业购买科技服务。倡导创新文化,组织高规格、高水平的院士沧州行系列活动、科技成果展、创新大赛、周、专利周等活动。(记者戴绍志)

  

  

篇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上海市2022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医学创新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医学创新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沪科指南〔2022〕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医学创新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的新技术与新方法。

  研究内容: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研究,完成临床疗效的客观评价并形成研究报告。优先支持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急危重症救治等临床研究。疾病发生机制等基础研究以及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项目,不予支持。

  。日30月9年2023到日1月10年2022:限期行执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三级医院。

  

  限项规定:各三甲医院申报数不超过10项,其他三级医院申报数不超过3项。

  专题二、多中心临床研究

  (一)西医领域

  方向1、基于影像组学的脑胶质瘤个体化辅助诊疗体系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基于影像组学的脑胶质瘤个体化辅助诊疗体系,提高患者生存率。

  研究内容:基于大规模的脑胶质瘤生物样本库和标准化标注的影像数据库,开展脑胶质瘤基因预测、基因/病理/影像分型、预后分析、个体化治疗方案选择的影像组学模型研究,完成多中心的临床验证,优化中国脑胶质瘤诊疗流程,形成可推广应用的影像组学辅助诊疗新范式。

  方向2、脐血细胞辅助治疗老年白血病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脐血细胞辅助治疗老年急性髓细胞白血病的精准治疗方案,提高患者生存率。

  研究内容:针对老年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开展脐血细胞输注巩固治疗白血病的多中心临床研究,通过临床伴随实验明确可预测治疗疗效的标记物,形成脐血细胞辅助治疗老年白血病的精准治疗方案。

  方向3、原发灶不明肿瘤整合型病理诊断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原发灶不明肿瘤的整合型病理诊断体系,形成专家共识并推广应用。

  研究内容:利用基因组、转录组、表观组等组学技术,开展原发灶不明肿瘤的基因突变谱、转录表达谱及甲基化修饰特征等研究,综合病理形态、免疫组化等特征,建立原发灶不明肿瘤的诊断新流程及预后判断模型,并完成多中心临床验证。

  方向4、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的自然病程及基因治疗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可推广应用的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早期筛查和诊断标准,形成适合中国人群的基因治疗方案。

  研究内容:基于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的临床表现和基因特征,开展多中心的疾病队列研究,明确疾病自然病程与遗传的相关性,研究建立疾病早期筛查和诊断的专家共识;探索疾病临床干预的有效评价指标和最佳窗口期,研究形成针对中国人常见基因突变的基因治疗方案。

  方向5、耐多药结核病治疗新方案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耐多药结核病的治疗新方案,提高治愈率,缩短疗程,形成短程治疗的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基于体外高通量的药物组合筛选体系/技术,选择新型高效的药物组合,开展耐多药结核病优化短程方案的多中心临床研究;同时针对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的免疫缺陷,开展化学治疗联合免疫治疗的临床研究。系统评价耐多药结核病治疗新方案的疗效、安全性和近期复发率,为形成专家共识提供依

  

  据。

  西医领域方向1-5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建有相应领域上海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医疗机构牵头,联合本市3家及以上核心和网络单位申报。

  方向6、新生儿危重症早期遗传筛查及精准干预策略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新生儿危重症的早期遗传筛查方案和精准干预策略。

  研究内容:基于大规模新生儿危重症人群队列基因诊断研究基础,建立主要遗传相关性新生儿危重症筛查的基因测序组合,结合临床表型和生物信息大数据分析技术,形成新生儿危重症的早期遗传筛查方案,并进行多中心的临床验证;开展3-4种新生儿危重症早期精准干预策略研究。

  方向7、子宫内膜癌手术治疗新方案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并系统评估子宫内膜癌淋巴结转移风险分级体系,形成分级手术治疗新方案。

  研究内容:基于子宫内膜癌分子分型、临床病理等特征,研究建立子宫内膜癌淋巴结转移风险分级模型,形成临床分级手术治疗新方案,并进行多中心验证,。识共家专成形,性效有和性全安其估评.

  

  方向8、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个体化救治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基于缺血半暗带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规范化救治新策略,提高救治成功率,改善患者预后。

  研究内容:针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时间窗与脑组织缺血状况不匹配的瓶颈,利用影像分析技术,研究基于脑缺血半暗带、脑灌注及侧支循环情况的治疗决策对脑卒中预后的影响,建立基于组织窗标准化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治疗新策略,并进行多中心临床验证和推广应用。

  方向9、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早期识别与重症预警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快速识别与早期隔离、急危重患者的甄别与预警体系,形成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早诊早治的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基于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症状、体征、影像学、生物标志物等特征,结合多重病原体快速诊断、宏基因组测序等新技术,开展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早期鉴别和诊断的多中心研究,探索建立早期快速隔离与转诊的新流程;开展包括生物标志物组合和急性肺损伤等多器官损害程度评价的急危重症预警体系研究,为形成轻中症患者重症化临床识别的专家共识提供依据。

  西医领域方向6-9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西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3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二)中医领域

  方向1、中药药源性肝损伤的真实世界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明确十种以上常用中药及中成药致肝损伤的致病特征及其配伍规律,形成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或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采用回顾性分析及真实世界临床研究方法,开展常用中药及中成药致肝损伤的临床特征研究,包括配伍、剂量和疗程、联合用药以及特殊人群用药等对中药药源性肝损伤的影响,为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或形成专家共识提供依据。

  方向2、中医药治疗动脉硬化闭塞症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中医药治疗肢体动脉硬化闭塞症的规范化诊疗方案。

  研究内容:在传承名老中医奚九一学术思想基础上,开展软坚清脉法治疗肢体动脉硬化闭塞症的多中心临床研究,明确中医药对改善临床症状、促进血管新生及提高保肢率等方面的疗效,获得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为形成规范化诊疗方案提供依据。

  方向3、中西医综合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中西医综合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的规范化诊疗方案。

  

  研究内容:在传承顾氏外科学术思想基础上,开展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三阴性乳腺癌随机双盲多中心临床研究,明确中医药治疗的优势环节、获益人群,获得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为形成规范化诊疗方案提供依据。

  方向4、中医药联合辅助生殖技术治疗不孕症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中医药联合辅助生殖技术诊治不孕症的规范化诊疗方案。

  研究内容:开展中医药联合辅助生殖技术诊治不孕症的多中心临床研究,研中确,明响影等量质胎、胚性受容膜内宫、子向偏质体者患龄高善改对药医中究.

  医药在辅助生殖领域的优势环节,并获得循证医学证据,为形成规范化诊疗方案提供依据。

  中医领域方向1-4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本市中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3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专题三、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建设目标:面向重大临床诊疗需求,围绕重大疾病或医学前沿、依托临床优势力量,建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进临床研究创新突破,全面提高上海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能力。

  

  建设内容:在感染性疾病(艾滋病)、耳鼻咽喉疾病、风湿与免疫疾病、儿童罕见病、中医(恶性肿瘤、针灸、慢性筋骨病)领域,建设上海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开展高水平临床研究、临床转化研究、前沿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平台建设以及协同创新网络构建、领军人才和团队培养等。

  考核内容:中心临床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中心平台搭建、运行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人员培训和开放服务情况;科研成果转化等。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到2023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个领域择优支持1项,每项资助额度50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作为依托单位的医疗机构需符合《上海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且每个医疗机构本年度限报1项。作为核心单位参与申报的,每个医疗机构每个领域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报,申性实真料材交提所诺承应人任责目。项求要理管信诚研科合,符规法关

  

  相.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

  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8月7日16:30。

  四、评审方式专题一和专题二项目评审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专题三项目评审采用一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五、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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