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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4篇)

发布时间:2022-12-08 23:50:02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4篇)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篇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项基础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4篇),供大家参考。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4篇)

篇一: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篇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认真透视和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相应对策,对整体推进责任制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不明显,责任制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具体来讲,在认识水平上,一些单位和部门还习惯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类的一般性单项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站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和经济工作并列起来,仍然属于“短腿性”工作。

  在组织力量上,各级党政“一把手”第一推动力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真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主要领导只停留在会议讲话、发指示上,“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较为普遍,远远没有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局面,纪委“包打天下”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改观。

  在实际绩效上,目前落实责任制较大的动作只是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领导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也如此,不出问题的单位也如此,落实责任制对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并不十分突出。

  (二)责任制本身不严密、宽泛化,导致了工作的不规范性。一是在责任制的制定上,区域性差别小。

  各地各部门依据中央《规定》制定的一些办法、细则普遍存在照抄、照搬、照转问题,与本地实际结合不紧。二是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

  有的没有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

  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千篇一律,难于提出针对性强的硬性要求,因此各单位工作发展也不平衡。

  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三是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

  在时间上,一般采取年终“赶庙会”式的集中进行,让人觉得考核是走过场,意义不大;

  在组织主体上,有的不是党委(党组)组织考核,而是以纪委的名义进行,而纪委对下级党政机关这个责任主体的考核,又变成了对下级纪委的工作检查;

  在考核形式上,多以听汇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也很难了解到不落实和落实不够的问题;

  在考核检查内容上也缺乏客观标准;

  在结果运用上,有些党委(党组)忽视了激励机制,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行好坏一个样的问题。

  (三)在责任追究方面,刚性约束力不够。一是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

  对责任追究案件到底应由谁作出决定,由哪个部门负责查处,没有明确规定;

  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没有“操办人”的情况,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被动局面;

  二是追究的程度不明确。

  也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应该上追几级,追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规定。

  由于责任制在追究方面的宽泛性、不明确性,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不可避免地受到人情观的影响,往往“对事不对人”,或是以集体责任捂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样一来,畸轻畸重弹性很大,“畸轻”现象尤其明显。

  从近年来查处完结的案例分析,在责任追究上明显存在追究内容窄、追究干部职级偏低的问题,案件查处“人情”味较重,且以往追究的案例大多是重大责任事故追究,而很少有因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受到追究的。

  (四)日常督导长期缺位。长期以来,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仅限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年初忙一阵,年终忙一阵,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不清楚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到底有哪些,致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一些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在有些地方、部门落实不到位。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的主要对策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考核科学有效、责任奖惩严肃有力。

  (一)加大落实力度,充分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首先,要解决责任制的定位问题。

  关键是尽快促进责任制在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和重视程度上由“纪委工作”向“党委工作”转变。

  各级党委要在年初加以明确,责任制的落实要“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特别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更要强化

  并牢固树立“一把手工程”的概念,树立“为官一任,不仅要发展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还要抓好辖区内党的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思想。

  其次,要解决落实责任制的“抓手”和载体问题。

  核心是实现责任制与反腐倡廉具体工作的紧密结合。

  准确把握落实责任制与反腐败具体工作的关系,要以全面深入地抓廉政教育、行业纠风、信访上访、案件查办、行政监察等重点工作作为抓手和载体,用反腐败工作的实际绩效彰显责任制落实的成效与水平。

  再次,要解决责任制落实力量的问题。

  目标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同时,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的督促上,放在对部门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上。

  要建立起范围清晰的层面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明确具体责任,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明确责任主体,确定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是落实责任制的前提条件。

  责任制对领导班子来讲是必要的,但重点应该针对个人,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

  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逐一分解到每一个领导干部,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真正形成责任明确、目标具体、责权统一、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机制。

  尤其是强化“一把手”责任,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

  江泽民同志指出:

  “党政一把手,既是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又是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的人。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方面工作做得如何,班子状况怎样,一把手关系很大”。

  党政“一把手”必须从思想上明确认识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包庇、纵容违法违纪人员是渎职。

  只有“一把手”认识提高了,才会自觉地抓班子、带队伍,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一把手”首先要从自己做起,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要负好直接领导责任,负好所辖地区、系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责;

  要自觉将落实责任制情况置于领导班子集体和上级领导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上级和班子集体报告自己落实责任制的情况,把自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的重要内容。

  其次要积极带领、组织“一班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一班人”齐抓共管的整体优势。

  平时要注意了解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时给予提示和指导,督促每一个班子成员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其三要认真抓好下一级“一把手”,通过“一把手”抓“一把手”来带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化和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篇二】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根据县委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本人分管工作主要是党校科研工作,分管科室为教研室。

  一年来,在抓好好党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同时,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履行“一岗双责”的认识通过学习上级有关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文件精神,认识到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

  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核心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明确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在抓本单位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好党

  风廉政建设,也就是实行“一岗双责”。

  实行“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干部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要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两者不能偏废。

  抓廉政建设是领导干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不重视廉政建设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

  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工作,是应尽的责任,是履职的要求,只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才能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团结进取、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二)明确任务,增强抓好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明确任务目标,确定工作重点,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基础。

  在履行党风廉政职责上同样需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工作的思路,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年初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结合自己分管的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确定了年度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两项重点任务。

  一是抓廉政教育,提高教研人员的廉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抓作风建设,克服“慵懒散”现象,引导科研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克服科研工作上不求进取的思想倾向,发扬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精神,切实提高科研水准。

  通过切实做好这两方面工作,力求做到廉政建设和党校科研工作的两促进、两提高。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一)坚持集体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从校党委层面看,党委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党校重大问题集体商量决定,同时把维护团结、带好队伍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

  本人作为党委班子的一员,也能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做到公道正派。

  (二)抓好廉政教育,提高规矩、纪律意识。通过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参加县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轮训班以及校纪委组织的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了规矩、纪律意识,提高了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三)遵守党规党纪,搞好廉洁自律一年来,本人按照《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

  恪守政治纪律,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遵守党规党纪,自觉抵制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袭,切实搞好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没有到其他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八项规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四风”。

  按照效能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

  自觉搞好八小时外的自律,业余时间不参与聚众赌博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努力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

  三、存在的不足尽管自己一年来在履行“一岗双责”,抓廉政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党风廉政责任制在认识上还需进一步深化。

  日常工作中或多或少还存在“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党委班子的事情,主要是一把手的职责”的想法,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有时在处理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上还存在一头重、一头轻的问题。

  二是工作缺乏创新。

  表现在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方法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办法,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还有不少差距。

  以上是本人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汇报,不当之处,请检查考核组批评指正。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应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的方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靠教育,构筑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依靠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依靠监督,加大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的力度,从而保障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很多同志认为党风廉政是领导的事,和我们普通同志没有关系,反腐败和自己的距离还很远,但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但不远而且很近,有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

  主要表现在“重业务而轻学习”,一些同志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忽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不够。组织学习不愿意参加,自己学习缺乏主动性,同时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

  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

  (二)制度落实不够扎实。

  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及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都充分说明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实践证明,生活中有政治、情趣上有形象,小节不保、大节难守,“理财不贪,用权不滥”应作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

  (三)监督力度不强。

  “好人主义”是党内的一种不良风气,是对同志、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各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就是主动性的欠缺和积极性的缺乏。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则是对工作对同志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体现。

  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是否有利于总体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基础,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入脑入心,要本着对组织、对家庭、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重点强化三个方面监督。

  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层的监督;

  二是强化平衡制约性监督,同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相互监督;

  三是强化党的纪律监督,对党员的行为、作风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设防、控制和惩戒体系。

  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

  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深化制度建设,提高落实制度的能力。全面推行行政

  审批、部门预算管理,干部人事制改革。

  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行政,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令则行、有禁必止,充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同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不管不问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纪检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和预防的能力。

  以提高纪检检察工作人员、纪检员和纪检检察监督员整体素质为主线,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和技能的学习。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严格纪律、秉公执纪执法。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教育和预防上面,主动防范。

  (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领导班子抵御风险的能力。

  领导班子要严格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地位观、权力观、政绩观、人才观方面狠下工夫,促进工作作风、学风的转变,加强凝聚力、增强战斗力、提高亲和力,每位同志都要有容人容事、不计恩怨的雅量,有相互谅解、坦诚相见的态度,有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胸襟,正确对待自己、同志和组织。

  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思想政治水平和

  执政能力的新跨越。

篇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

  一些央企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一家央企甚至多名班子副职说不清自己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情况。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

  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巡视曾发现,一些央企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一家央企甚至多名班子副职说不清自己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情况。实际上,“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并非央企独有。不久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形式主义的调研发现,“有些县委班子成员认为主体责任是党委书记的事、监督责任是纪委书记的事,遇到下属出问题就让纪委书记找相关人员谈话”。这样的现象,令人深思。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担当意识仍未及时跟上。有的以“业务型干部”自居,认为自己只要抓好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就行了;有的把落实“一岗双责”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成“捎带”的工作,只是开会、讲话进行部署,对分管条线的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十分薄弱。因分管条线下属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处分的浙江省海宁市农经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在检讨书中就这样写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觉得局党委、纪委在抓,自己只要遵守好纪律就行了,而忽视了作为分管领导应该承担的责任。”

  细究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有的班子副职只重视行政职务职权,仅仅把党内职务当成是参与党委(党组)决策的身份,没有准确认识到其所承载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量;有的在管人、管思想问题上认识存在偏差,担心管多了越位、害怕管严了得罪人。客观而言,有些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传导压力不到位,没有压实责任;有的则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不清,一些副职领导干部也不知从何抓起,即使抓了也往往机械式照搬照抄。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事实证明,由班子成员结合具体工作抓落实,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有效破解管党治党“水流不到头”的问题。此外,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遏制腐败“增量”,更需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班子成员熟悉党员干部情况,能够有效地抓在日常、抓在经常。

  管党治党是全党的大事。在“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应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唯有“‘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才能形成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大家齐抓共管的合力。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

  存在问题

  纵观一年来的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自己总体上还是满意的:分管科室的成员未出现违反“四条禁令”和“八项规定”等方面的事情;外出培训带班能坚持财政报销规定,坚持节俭办班,自觉做到廉洁清正,不接受承办单位宴请等。但反思一年来的工作,还是有一些存在的问题:

  1、廉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科室成员对廉洁从政的认识是清晰的,但受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在平时沟通中,还有些想法,需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进一步引导和加强。

  2、廉政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加强。特别是往往局限于与科室长签订廉洁从政责任书,但对于后续开展的工作未加以深究或细查。

  下步措施

  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主要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分管责任。要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注重检查,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注重执行到位;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带头讲好廉政党课;四是全面落实自律责任。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注重以身作则,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

  首先,明确“一岗双责”的含义:“一岗双责”是指,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其次,要做到一岗双责”;,就必须: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尽职尽责。

  二要做个“有心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与中心工作结合,一同进行部署;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让干部真正切身感到廉政建设失职的“痛”。

  三要做个“黑脸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要严格管理,要严格追究。

  四要做个“细心人”。必须针对干部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住细节,管好思想,管好工作,_管好生活。

篇三: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供大家参考选择。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巡视曾发现,一些央企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有一家央企甚至多名班子副职说不清自己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情况。实际上,“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并非央企独有。不久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形式主义的调研发现,“有些县委班子成员认为主体责任是党委书记的事、监督责任是纪委书记的事,遇到下属出问题就让纪委书记找相关人员谈话”。这样的现象,令人深思。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副职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担当意识仍未及时跟上。有的以“业务型干部”自居,认为自己只要抓好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就行了;有的把落实“一岗双责”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成“捎带”的工作,只是开会、讲话进行部署,对分管条线的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十分薄弱。因分管条线下属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处分的浙江省海宁市农经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在检讨书中就这样写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觉得局党委、纪委在抓,自己只要遵守好纪律就行了,而忽视了作为分管领导应该承担的责任。”

  细究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有的班子副职只重视行政职务职权,仅仅把党内职务当成是参与党委(党组)决策的身份,没有准确认识到其所承载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分量;有的在管人、管思想问题上认识存在偏差,担心管多了越位、害怕管严了得罪人。客观而言,有些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传导压力不到位,没有压实责任;有的则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不清,一些副职领导干部也不知从何抓起,即使抓了也往往机械式照搬照抄。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事实证明,由班子成员结合具体工作抓落实,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有效破解管党治党“水流不到头”的问题。此外,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遏制腐败“增量”,更需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班子成员熟悉党员干部情况,能够有效地抓在日常、抓在经常。

  管党治党是全党的大事。在“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应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唯有“‘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才能形成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大家齐抓共管的合力。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存在问题

  纵观一年来的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自己总体上还是满意的分管科室的成员未出现违反“四条禁令”和“八项规定”等方面的事情;外出培训带班能坚持财政报销规定,坚持节俭办班,自觉做到廉洁清正,不接受承办单位宴请等。但反思一年来的工作,还是有一些存在的问题

  1、廉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科室成员对廉洁从政的认识是清晰的,但受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在平时沟通中,还有些想法,需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进一步引导和加强。

  2、廉政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加强。特别是往往局限于与科室长签订廉洁从政责任书,但对于后续开展的工作未加以深究或细查。

  下步措施

  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主要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分管责任。要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注重检查,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注重执行到位;

  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带头讲好廉政党课;

  四是全面落实自律责任。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注重以身作则,同时自觉接受监督。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想履行好“一岗双责”,必须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

  今年以来我在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深化认识抓责任,强化管理抓现场,紧紧围绕两级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管理为主线,确保安全生产秩序平稳运行

  坚持明确职责,解决抓什么的问题。立足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指导谋划、帮助解决问题、参加指导基层党组织活动、帮助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指导落实党内制度、抓好联系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为各党组班子成员明确细化抓党建“一岗双责”职责;围绕指导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党组织及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内基本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推广党建工作典型、加强联系单位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为党组班子成员

  明确细化抓党建“一岗双责”职责,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将各党组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明确到人、细化到具体工作,要解决过去党组织班子成员抓党建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问题。

  “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我们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每位干部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煤矿工作是一项既辛苦又枯燥的工作。当今安全生产工作又是重中之重,只有转变思想、端正态度、积极工作才能总揽全局,确保安全生产。今年以来我严格执行矿领导的安排,紧紧围绕两级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以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为主线,严格执行

  “四位一体”安全管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职工“手指口述”工作法及危险源辨识的现场执行,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完善了各岗位工种安全管理制度,并强化落实和考核,有效的制止职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狠抓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实行井下交班和接班现场汇报制;抓安全员班中安全巡回检查,控制工作全过程;执行按章操作。

  坚持定期汇报,解决无抓手的问题。着眼解决“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无抓手的问题。每季度和年底分别向党委、党组汇报一次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履行情况,重点汇报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考虑。通过定期汇报,检查党支部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职责,督促党支部班子成员用心、用力抓党建。坚持以上率下,解决制度落不实的问题。着眼解决“一岗双责”制度落不实、落不到位的问题,各党员坚持以上率下、先行一步、做出表率,有力推动全队、支部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地生根。

篇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3篇

  篇一

  1、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如今四个方面:一是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与工作目的责任制脱分开来,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二是怕追究上级指导影响仕途,迫追究同级指导影响关系,怕追究下级指导影响工作。三是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四是把落实责任制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

  2、工作还不够标准。主要表如今:有的没进展责任分解,没有明确指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方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展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限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

  3、奖惩还不够清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立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

  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的反响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指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抓责任制工作根本上是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

  4、追究还不够严肃。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单位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成心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成心为下属开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展严肃处理,根本谈不上对渎职、失察的指导干部进展责任追究。“好人”盛行,放弃党性原那么,不愿得罪人。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没有很好的进展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展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忧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后捅起漏子;有的担忧被追究者“后台”硬,招惹费事。三是混淆概念,把责任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篇二

  一、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谈起党风廉政建立工作,很多同志认为党风廉政是指导的事,和我们普通同志没有关系,反腐败和自己的间隔

  还很远,但我认为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不但不远而且很近,有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主要表如今“重业务而轻学习”,一些同志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无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不够。组织学习不愿意参加,自己学习缺乏主动性,同时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立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

  (二)制度落实不够扎实。在廉政建立方面,局部干部职工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及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都充分说明局部指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立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理论证明,生活中有政治、情趣上有形象,小节不保、大节难守,“理财不贪,用权不滥”应作为广阔干部职工的行为准那么。

  (三)监视力度不强。“好人”是党内的一种不良风气,是对同志、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各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就是主动性的欠缺和积极性的缺乏。在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互相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化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那么是对工作对同志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表达。共产党员的根本品质就是:胸怀坦荡、老实守信,一定要戒伪善,学会给心灵修条路,一条宽广无私的路。

  (四)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工作上的官僚、形式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立工作方面存在形式,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外表,或只做外表文章,而不是深化基层、深化群众、深化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外表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工作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立,进步党员指导干部廉洁从政才能。“公生明,廉生威”,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下“重药”实在治理指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几股歪风,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

  (二)加强学习,实在进步指导干部自身修养和拒腐防变的才能。反腐败是党性和本能的比赛,要积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是否有利于总体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广阔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根底,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入脑入心,要本着对组织、对家庭、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监视管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三个方面监视。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监视,承受上级党组织和指导层的监视;二是强化平衡制约性监视,同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互相监视;三是强化党的纪律监视,对党员的行为、作风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设防、控制和惩戒体系。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认真贯彻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强化监视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开展社会市场经济的考验。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深化制度建立,进步落实制度的才能。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部门预算管理,干部人事制改革。深化学习《行政答应法》做到依法行政,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令那么行、有禁必止,充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同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实行严格的目的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指导不力、不管不问的要追究主要指导的责任。

  (五)加强纪检检察队伍建立,进步教育和预防的才能。以进步纪检检察工作人员、纪检员和纪检检察监视员整体素质为主线,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和技能的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严格纪律、秉公执纪执法。纪检监察指导干部要深化基层、深化群众、深化实际调查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教育和预防上面,主动防范。

  (六)结实树立科学开展观,增强指导班子抵御风险的才能。指导班子要严格树立正确的科学开展观、地位观、权利观、政绩观、人才观方面狠下工夫,促进工作作风、学风的转变,加强凝聚力、增强战斗力、进步亲和力,每位同志都要有容人容事、不计恩怨的雅量,有互相谅解、坦诚相见的态度,有闻过那么喜、从谏如流的胸襟,正确对待自己、同志和组织。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那么,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思想政治程度和执政才能的新跨越。

  篇三

  1、认识模糊,责任不到位。一些农场指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心思不到。主要表如今:一是认为农场党风廉政建立工作是纪委监察的事,与自己无关。二是认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就是管好自己,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不卡不要,就是履行了党风廉政建立的职责。三是认为党风廉政建立是虚事,没有分管战线业务工作重要,因此对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只是讲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四是认为党风廉政建立是重要指导的事,副职只要抓本职工作就可以了。上述不正确的认识,对指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产生了不良影响,使“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

  2、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在一些指导干部中,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会议开得少,按照规定各单位、部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但实际上在基层大多数农场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履行责任可想而知了。二是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少。农场局直单位指导干部特别是副职检查业务工作多,检查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较少,使“一岗双责”形同虚设。三是述职述廉报告空洞。一些指导干部,特别是农场副职指导干部在每年一度的述职述廉报告中,业务工作有板有眼、有纲有条,谈的详细详实,而党风廉政建立、廉洁自律内容空洞单一、实例极少。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上级要求不严、过问不够,另一方面是指导干部本身“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工作乏力,长此以往使指导干部产生一种不正确的观念,认为干多干少都一样,实抓虚抓都能过关,因此,影响指导干部上进的积极性。

  3、弄虚作假、应付上级。主要表现:一是数字造假,一些农场上报党风廉政建立报表的数字情况和实际情况相差太多,从农场记录上看,副职专题汇报责任制落实的大多数只有一次或没有,而上报表上都写四次,存在明显造假现象。二是总结报告雷同,一些农场>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局部千篇一律、相似的多,从而看出指导干部文风不正。

  4、责任追究弱化。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农场只注重给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追究分管指导干部的较少,特别是追究主要指导干部就更少。这也是使指导干部不重视“一岗双责”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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