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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17篇

发布时间:2022-12-07 02:30:02

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17篇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现状及整改措施建议  作者:林勇刚罗卓左松来源:《农村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17篇,供大家参考。

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17篇

篇一: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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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现状及整改措施建议

  作者:林勇刚罗卓左松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年第07期

  [摘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划定效果总体良好,特殊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根据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成果,各地也存在疑似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以重庆市为例,基于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第一期、第二期监测成果,梳理总结目前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现状,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政策建议,为巩固、完善和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提供参考。

  [关键词]永久基本农田;全天候遥感监测;恢复原状;补划整改

  [中图分类号]S27[文献标识码]A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决策部署,国土资源部、国家农业部紧密配合、周密部署,各地党委政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有划定任务的2887个县级行政区全部落到具体地块、明确保护责任、补齐标志界桩、建成信息表册、实现上图入库,划定成果100%通过省级验收,成果数据库100%通过质检复核,特殊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基础工作,要注重巩固、完善、提高。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成果集成和应用,完善特殊保护政策措施,要求继续做好前期专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图斑后续整改落实工作。根据2017年度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第一期、第二期监测成果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数据库套合显示,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效果总体良好,但也存在疑似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该文以重庆市为例,基于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第一期、第二期监测成果,梳理总结目前永久基本农田存在的占用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政策建议,为巩固、完善和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提供参考。

  1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现状

  1.1占用总面积和比例不大

  通过将国家下发的监测成果与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2016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遥感监测影像进行套合比对,并经各区县外业核实、比对,重庆市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80hm2,约占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量的0.04%。其中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86.67hm2,约占全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量的0.57%。

  1.2占用面积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量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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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重庆五大功能分区,城市发展新区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最大,占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量的43.7%,此次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面积也是最大,占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总面积的44.5%。然后依次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区和主城区(包括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下同),分别占全市占用总面积的27.5%、22.4%和5.6%。进一步分析各区占用面积与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量的关系,发现各区占用面积比例基本一致,除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占用面积比例为0.03%外,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区和主城区占用面积比例均为0.04%。

  1.3占用类型

  占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其中又以临时用地、农村道路、公路、其他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和占用面积比例较大。据统计,重庆市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以农用地为主,占用面积比例为73.7%,建设占用面积比例仅为26.3%。具体的占用类型细分为9类(详见表1),占用面积比例较大的有:临时用地26.5%、农村道路25.0%、公路12.0%、其他建设用地(仓储用地、经营用房、水工建筑、地灾治理、矿山开发等)10.7%、设施农用地9.8%、其他农用地(推平未建、蔬菜大棚等)9.3%。

  1.4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问题

  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功能定位不同的影响,区域间的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问题不尽相同。主城区作为全市的城市经济中心和人口聚集区,其外围的农村地区承担着打造城郊休闲旅游综合体的重任,推进文旅农融合发展势在必行,由基础设施升级、民俗开发、景点建设、观光农业打造等导致的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问题,重点以农村道路、其他建设用地(仓储用地、经营用房、水工建筑、地灾治理、矿山开发等)、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和其他农用地(推平未建、蔬菜大棚等)为主(详见表2)。城市发展新区是全市未来工业化城镇化的主战场、“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配套设施建设方兴未艾,由此造成的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问题,重点以临时用地、公路、农村道路和其他建设用地为主。渝东北、渝东南地区是全市的生态保护屏障区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战场,需要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建设大量的基础设施,扶持农业、助农增收,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由此带来的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问题就以农村道路、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农房等为主。

  2整改措施

  针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主要类型,结合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可以恢复原状和需要补划整改两类措施:

  一是临时用地。《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用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用地单位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县级国土主管部门要督促用地单位编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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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垦方案,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完成土地复垦,恢复耕地利用。用地单位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将立案查处。

  二是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的产物,是为农业配套服务的,参照农用地管理。对通过审批的设施农用地,建议按照是否破坏耕作层进行分类管理,对设施化种植等利用土壤培育功能的、耕地上搭建简易大棚的不进行变更;但对利用土地承载功能的设施化养殖及各类项目的附属设施用地,要纳入年度变更范围,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未通过审核或者以设施农用地名义修建其他设施、超标准修建的,坚决予以查处,限期拆除还耕。

  三是农村道路。农村道路在丘陵山区承担着重要的农业生产物资运输和生活出行功能,我们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每年都要新修(改扩建)大量的田间道和生产路,其宽度均小于6m,属于农用地范畴,建议先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据实变更,再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部分功能单一、辐射效应不强的农村道路,建议要求拆除,恢复被占用基本农田的原状。

  

篇二: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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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情况汇报

  篇一:土地例行督察综合汇报2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今年6月8日至24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市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督察报告》提出了全市在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此,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积极进行整改,属于工业园区的问题由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整改,属于涉地部门的问题由涉地相关部门负责整改,对于国土资源部门存在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整改,全面纠正和解决我市土地管理及利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突出问题(一)关于地方政府违法批地问题的整改情况1、青海省政府越权批准调整基本农田。20XX年6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湟中县甘河工业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青政函?20XX?41号),批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796.5公顷,其中越权批准调整基本农田218公顷。整改情况:经向省国土资源厅汇报,该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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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湟源县人民政府未经土地征收审批,直接将0.0607公顷耕地协议出让给移动公司建设通信基站。整改情况:湟源县对和平乡小高陵村、波航乡纳隆村通信基站用地,撤销原批复文件,重新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撤销文件附件一)3、湟中县政府未经土地征收审批,直接将0.252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协议出让给黎永祥、钟丁贵、蔡有鹏等人建设商住综合楼和田家镇集贸市场,涉及3宗地。整改情况:湟中县政府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于20XX年6月29日以湟政函[20XX]104号文撤销了该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文件,按建设用地审批程序重新对该3宗用地办理供地手续。并给2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撤销文件附件一、人员处理材料附件二)。4、大通县政府以大政土[20XX]14号文将原大通福仁煤砖厂使用的1.633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越权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整改情况:大通县政府已撤销了批复文件,县国土资源局在网上撤销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并已将该项目按20XX年度第三批农用地转用征收批次上报待批。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撤销文件附件一、人员处理材料附件二)。(二)关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供地问题的整改情况1、违反招拍挂规定供地。以划拨、协议方式供应工业、商服用地。5个项目用地的情况说明:城郊型生态农业示范项目。城郊型生态农业示范项目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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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绿宝公司租赁西堡镇佐署村集体土地作为花卉苗木种植基地,后因该企业缺乏运转资金,致使该宗地闲臵,农户的租金得不到补偿。鉴于此原因,经研究,将该宗地由青海物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用于高科技农业示范建设项目,属设施农用地,共占地450.88亩,其中35亩为生态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确定以协议方式出让,415.88亩为国有农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弘大农副产品购销公司、通发农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2宗用地属建设单位扩大经营规模,新建生产线,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甘河滩加油站项目用地是根据甘河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需要,原加油站需进行异地搬迁安臵,该宗地属搬迁项目用地,以协议方式供地。青海森科盐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该工业项目属甘河工业园区引进项目,根据青政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青政办[20XX]66号)文件精神,对于产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同一宗地只有1个用地意向者的,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4个项目违反招拍挂供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青海雪域绿青保鲜基地、马维兴汽修厂、永生汽修厂、同欣房地产开发公司(春景花园住宅小区)等4宗土地违反招拍挂供地问题。湟中县已于20XX年6月29日以湟政函[20XX]106号文撤销了该4宗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目前,湟中县正在进一步规范供地手续,并严格按照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重新对该4宗土地进行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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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并经湟中县监察局给违反有关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记大过处分(撤销文件附件一、人员处理材料附件二)。湟源县以协议出让方式为青海恩泽农业有限公司供应工业用地0.716公顷。情况说明:湟源县对此宗土地出让手续进行全面复核,属企业改制,供地手续资料齐全,程序合规。湟源县以划拨方式为日月乡集镇整治改造项目供地0.8公顷用于旅游宾馆及停车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整改情况:湟源县政府已于20XX年6月22日以源政[20XX]59号文撤销了原批复文件,终止了项目建设。(撤销文件附件一)2、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是改变土地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西宁海山房地产、青海昌运房地产、青海三榆房地产、中房集团西宁振业、西宁金座房地产等5家用地单位工业用地改变为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改变为商业用地时,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按照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与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差额40%核算征收。整改情况:自20XX年出台《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土地收益计算方法的通知》(宁土[20XX]419号)以来,市国土局在土地收益的计算上都按照办法执行,至今未做修改,通过此次督察指出以后,已及时重新制定了《西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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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办法》(宁政办[20XX]1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意见》(宁政办[20XX]139号),已经西宁市人民政府批转执行(相关文件材料附件一)。二是低价出让工业用地。20XX年4月28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青海甘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转让土地151.06亩,转让价格4.0667万元/亩。20XX年5月21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青海甘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转让土地925.74亩,转让价格2万元/亩。湟中县国土资源局与青海森科盐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772.05亩,土地出让价格4.0667万元/亩。土地价格低于湟中县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5.6万元/亩)。整改情况:对位于甘河工业园区内低于湟中县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转让的青海金广镍铬材料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青海森科盐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宗土地追缴土地出让金。目前,甘河工业园区已分别向3家企业下发了《缴款通知书》,责令限期补缴。在整改纠正中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给严重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的责任人给予了警告处分。(人员处理材料附件二)。篇二:贾嗣镇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总结贾嗣镇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总结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篇三: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1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储备区划定及整改补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精神全面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规范有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储备区划定及整改补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精神,全面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规范有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完成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全面核实,并按相关要求,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数据库,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成果数据库,同步做好划定成果报部审核工作。(一)省级主要工作明确技术路线,统一技术标准。组织开展省级技术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完成省级疑似图斑提取,开展督导检查与技术指导;建立周报和月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对市、县提交的方案成果和数据库进行集中审核,负责对提交的划定成果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将通过省级验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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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成果汇交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并积极与两部做好沟通汇报。

  (二)市级主要工作1.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做好与省级的密切联系和沟通;负责本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指导、进度督促检查、对县级的技术培训,积极推进工作开展;统筹考虑,合理确定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规模。2.论证审核。负责组织对本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核实整改补划情况的全面核实;负责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的论证审核;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的检查汇交等。3.成果上报。对通过市级论证审核的,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按照完成一个上报一个的要求,按时汇总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三)县级主要工作县级是工作推进的主体,负责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工作,统筹做好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的有效衔接,并对成果负责。1.组织实施。负责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及储备区划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做好与上级的沟通交流。2.成果梳理核实。汇总整理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体情况(含城市周边情况),包括地类构成、坡度情况、质量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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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成数据表,确保数据准确、详实;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任务,利用三调初步成果,在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中确定拟划入储备区的具体潜力图斑,并逐图斑核实举证;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组织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全面核实,对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要求的图斑,区分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种植植物影响等类型,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3.方案编制。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要求,先行编制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根据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编制要点,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

  4.数据库建设。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负责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并结合核实整改补划工作,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保护档案等。

  5.成果上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程、标准和要求自行核查,按时上报到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工作要求(一)从严保护,补足划优。坚守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要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划定成果的核实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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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工作。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进行整改补划。

  (二)统筹衔接,查清查实。充分利用三调的技术力量和阶段性成果,采取现场核查与内业核查的方式,对存在划定不实、补划不足、改变用途、耕作层造成破坏等问题的,查明情况、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确保调查基础数据真实、划定成果可靠。

  (三)协调推进,分步实施。以三调成果数据为基础,依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耕地潜力成果,先行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核实和储备区划定工作;根据三调工作进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适时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按时完成划定成果的上报工作。

  (四)统一标准,合理布局。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运用自然资源部下发永久基本农田实地核查软件,对现状地类进行核查,并提供有关的照片、视频等举证信息;依据三调《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调整完善;依据部调整完善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和检查软件,对更新完善后的数据库进行检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衔接;将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合理布局。

  三、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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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1.准备工作(2019年3月-5月)完成工作组织部署、资料收集整理、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提取、技术培训等内容。2.问题图斑核实(2019年5月-6月)各市、县结合当地三调成果实际情况,依据省提取的永久基本农田疑似问题图斑,区分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种植植物影响等类型,梳理问题清单,先行提出分类处置意见。3.方案编制、整改补划及数据库更新(2019年7月-9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依据部下发的问题图斑清单,查缺补漏,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按时完成方案编制及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4.市级论证审核(2019年10月)完成对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和数据库的论证审核,形成市级论证审核意见。5.省级验收(2019年11月)对市、县提出的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和数据库进行审核验收,形成省级验收意见。6.成果汇交(2019年12月底前)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审核一批”的工作原则汇交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7.复核修改(2020年1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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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部复核反馈情况,各市、县完成对整改补划情况的修改完善,并将成果汇交到部,并做好部对我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成果检查工作。

  (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1.准备工作(2019年4月-5月)完成基础数据资料收集,技术培训,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分析,储备区任务确定等工作。2.方案编制及数据库建设(2019年5月1日-7月15日)完成拟划入储备区的具体潜力图斑实地核实、方案编制、数据库建设等基础工作,并对划定成果进行县级自核。3.市级论证审核(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对县级划定成果的论证审核和实地核查工作,审核通过的,形成书面论证意见,完成一个,上报一个。4.省级验收(2019年7月30日前)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农业农村厅负责对各市、县工作成果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5.成果汇交(2019年8月31日前)通过省级验收后,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审核一批”原则汇交到部复核。部复核不通过的,找出问题,现场对接,直至通过。四、实施保障(一)组织保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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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敢于碰硬,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将对工作进展缓慢地区重点督导,推进整改。

  (二)经费保障。各市、县要根据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任务和计划安排,落实技术力量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三)后期管理保障。各市、县要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保护档案等,规范标识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特殊保护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起全社会保护耕地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技术流程要点和预期成果2.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技术流程要点和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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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技术流程要点和预期成果

  一、技术流程(一)资料收集整理。全面收集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三次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成果、遥感影像成果、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土地整治规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登记、土地督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专项检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等。(二)问题图斑提取。在部疑似问题图斑下发前,省厅结合2017年度土地督察永久基本农田疑似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专项检查疑似图斑、2017、2018年度变更调查永久基本农田中的疑似图斑、三调下发核实永久基本农田中的疑似图斑、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中永久基本农田疑似图斑、遥感影像等基础数据,提取下发我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疑似图斑。(三)调查对比。各市、县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与三调成果充分衔接,先行初步汇总梳理永久基本农田疑似问题图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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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对难以通过数据套合发现的问题图斑,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分类评估论证,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例如,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

  (四)外业核实。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调查比对后初步认定的疑似问题图斑组织开展实地核实。对存在疑义的图斑,按照核查软件相关要求,逐图斑举证拍照。例如,疑似问题图斑认定为园地,实地核实工作中认定为可调整地类;疑似问题图斑认定为设施农用地,实地核查中认定为简易大棚,属耕地。

  (五)查缺补漏。依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以县级为单位,运用实地核查软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查缺补漏。

  (六)审查认定。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问题图斑进行研判,提交认定意见,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础上,编制形成整改补划方案,更新完善数据库;市级自然资源部主管部门负责对方案成果和数据库进行论证审核;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县提出的方案成果和数据库进行验收审核。审查认定阶段,省级将重点对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等原因举证的问题图斑进行重点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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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成果汇交。通过省级验收后,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汇交到部。

  (八)下发复核比对意见。两部将结合三调成果,对提交的核查结果及方案进行全面的内业复核,并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根据复核意见,做好数据库衔接和后续工作;复核未通过的,下发整改。

  (九)上报修改完善方案。按照部下发的复核意见,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核查成果及整改补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更新数据库,经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后,再次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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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编制

  准备工作

  资料收集

  技术培训

  人员队伍

  资料整理

  问题图斑提取

  三调成果

  图斑提取

  实地核实

  分类汇总

  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一下

  部提取下发问题图斑查缺补漏

  三调成果

  审查认定

  县级方案编制及数据库更新

  市级论证审核

  省级复核验收

  一上

  成果汇交

  二下

  下发复核比对意见

  三调成果

  二上

  上报修改完善方案

  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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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技术要点(一)划定不实调查认定1.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认定标准:除可调整地类、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可以保留以外,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各类用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均需核实整改。2.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认定标准: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20-2017)对耕地的定义,稳定利用是指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因历史原因,在河堤和大堤之间形成的可以稳定利用的滩地,可以继续保留为永久基本农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河道两岸堤防范围内的耕地,均需整改补划。3.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认定标准:重点核实是否属于土地或表层土壤的形态或物理化学性质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利用,且无法通过工程、生物和化学等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种植状态。具体认定工作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核实,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论证审核,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核。4.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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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认定标准:重点核实是否无法通过工程、生物和化学等整治

  措施使其达到可供种植状态。具体认定工作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核实,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论证审核,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核。

  5.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

  认定标准:《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当前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正在建立过程中,尚未划分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中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农用地地块,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对评估认为按照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应当纳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先行提出处置意见。

  6.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

  认定标准:《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明确规定:“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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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挖塘养鱼、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今后,新增绿化造林、新建和扩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7.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

  认定标准:重点把好时间节点,在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前(2017年7月1日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需整改补划。

  8.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耕地。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的低等级耕地,农村道路等不应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由于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标准的改变,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历年变更调查显示为线状地物的沟渠、农村道路等在三调中均以图斑形式显示。同时,由于调查精度差异,会导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发生改变。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中,因上述原因增加的耕地可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减少的需按要求进行补划。

  (二)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违法违规建设占用。重点核实是否属于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行为。主要包括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以及人工湿地、景观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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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程等造成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确实不能恢复的,按有关要求整改补划。

  2.违法违规占用破坏。重点核实是否属于占用破坏行为。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整改工作要详细说明违法违规建设占用和占用破坏的查处情况和整改恢复情况,说明查处的项目数、案件数、拆除面积、罚没款金额、追责问责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所占用的土地为一般耕地的,依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论处。此次核实整改中应一并说明查处情况。

  (三)种植植物影响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农民受益、社会稳定、生态改善”的原则,在确保粮食种植规模基本稳定、确保耕地耕作层不破坏的前提下,对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有序规范引导。各市、县要结合三调成果,重点核实耕地耕作层是否遭到破坏,并在短期内可恢复耕地生产条件。可分为以下三类。1.对耕作层无影响或影响较小,可以继续保留。永久基本农田内临时种植灌木类植物(茶叶、果树、苗木等),藤本类植物(葡萄、火龙果、咖啡、猕猴桃等),草本类植物(花卉、中草药、牧草等),以及临时种植其他对耕作层影响有限的作物,继续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2.对耕作层有一定影响,需限定规模的,可以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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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基本农田内临时种植乔木类果树(苹果、梨、柑桔、杏等)、花木(桂花、山茶花等)、药材(杜仲、枳壳、柠檬等)等植物,临时养殖鱼、虾、蟹等,以及临时种植其他对耕作层有一定影响的作物,经评估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标注实际利用情况,继续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种植乔木或养殖生产超过五年,实际难以复耕的,有序调整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并按要求进行补划。

  3.造成耕作层破坏的,需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内临时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经济林木,种植盆栽观赏花木等园艺植物,临时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植物,以及临时种植其他损毁、转移耕作层的植物,经评估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限期恢复;无法恢复的,在核实整改过程中调整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并按要求进行补划。目前已经种植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农业生产现状和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组织认定。三、预期成果(一)数据成果1.永久基本农田整改数据2.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数据3.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数据(二)文字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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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数据库成果县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四)图件成果1.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整改前)2.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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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技术流程要点和预期成果

  一、技术流程(一)目标任务确定。各市要根据部下发的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综合考虑近期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需求及整改补划规模,科学分析、合理确定县级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含城市周边以内)。储备区划定后,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调整需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从储备区中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原则上从储备区中补划,储备区确实无法完成补划的,从一般耕地中择优补划。(二)实地核实。实地核实软件由部统一下发,其中内置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潜力图斑,供储备区划定和外业核实时参考。县级负责利用部下发的核实软件进行逐图斑、逐地块核实,填写实地核实情况,查清耕地利用现状,拍摄上传带有定位信息和方位信息的实地照片和视频,确保图地一致。(三)方案编制。根据确定的划定目标任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编制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划定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潜力图斑及核实情况、划定依据、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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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城市周边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应包括数量、质量、坡度、布局、地类、落实到图斑等)、分布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等。

  (四)数据库建设。根据储备区划定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数据结构,完善相关数据信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并依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质检标准和程序,逐级对数据库进行质检。

  (五)论证审核。按照县级自核、市级论证、省级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县级要结合实地核实情况,编制储备区划定方案,建立储备区数据库,利用质检软件完成自核;市级负责对划定方案进行论证并进行逐图斑审核,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审核一个,上报一个,审核不通过的退回修改;省级负责对划定方案、数据库等上报成果进行集中审核,重点核实划入储备区耕地的真实性和实际利用状况,并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实地核查,省级验收通过的,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汇交到部,验收一个,汇交一个,未通过的退回整改。

  (六)成果汇交。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通过省级验收的,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汇交两部。汇交成果包括:划定方案、划定成果数据库、划定情况表、划定成果图件。储备区划定成果上报后,由部进行集中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储备区数据库管理,未通过的退回整改,直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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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编制

  准备工作

  资料收集

  技术培训

  人员队伍

  确定储备区目标任务

  占用补划需求

  整改补划需求

  城市周边内外

  实地核实

  划定潜力图斑

  方案编制

  数据库建设

  三调成果

  论证审核县级自核市级论证审核省级复核验收

  成果汇交

  技术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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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技术要点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按照“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严格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标准。(一)必须或优先划入类。拟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图斑必须为耕地,三调成果及实际用途均为耕地。具体包括: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正在实施整治的中低产田;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且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的耕地;已经划入“两区”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等。(二)禁止划入类。禁止划入类包括: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纳入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耕地;25度以上的坡耕地;可调整地类;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等。三、预期成果(一)数据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二)文字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三)数据库成果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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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防治条例邛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决定2014年邛崃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建议按畜禽养殖种养平衡配套设施标准于2014年月日前予以整改到位否则将协调环保水务农发等部门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或拆除强制拆除

  篇一:整改通知书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编号:20110727-01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编号:2011081101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篇二: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两联式)宝林镇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1养殖场(户):经查,你场存在如下问题:□1、畜禽养殖粪便直排;□2、无沼气池或沼气池容量不够;□3、无沼液存储池或沼液存储池体积不够;□4、无干粪便存储场或干粪便存储场体积不够;□5、无种养平衡配套土地或种养平衡配套土地面积不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防治条例》、《邛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决定》、《2014年邛崃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建议按《畜禽养殖种养平衡配套设施标准》于2014年月日前予以整改到位,否则将协调环保、水务、农发等部门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或拆除强制拆除。收件人:送达人:宝林镇人民政府2014年月日------------------------------------------------------------------------------------------------------------------------------宝林镇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2养殖场(户):经查,你场存在如下问题:□1、畜禽养殖粪便直排;□2、无沼气池或沼气池容量不够;□3、无沼液存储池或沼液存储池体积不够;□4、无干粪便存储场或干粪便存储场体积不够;□5、无种养平衡配套土地或种养平衡配套土地面积不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防治条例》、《邛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决定》、《2014年邛崃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建议按《畜禽养殖种养平衡配套设施标准》于2014年月日前予以整改到位,否则将协调环保、水务、农发等部门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或拆除强制拆除。收件人:送达人:宝林镇人民政府

  2014年月日篇三:新庄整改通知书回复函宁陕县供电分公司关于对宁水函【2014】16号通知回复函宁陕县水利局我公司在接到贵单位宁水函【2014】16号通知书后,认真研究了该通知书所要求的全部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向贵单位做以下说明:1、宁陕县110kv江口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站址落户新庄旬广工业园区后,原电力线路在园区土地平整后将横跨整个工业园区,使工业园区的后续建设工作存在障碍和安全隐患。为消除障碍和安全隐患,同时为建成后的工业园区预留出电源点,以满足日后工业园区用电需求。故对该电力线路进行改造。2、我公司自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21日在江口镇新庄旬广工业园区河堤的电力线路改造,属宁陕县110kv江口输变电工程的配套工程。该工程属宁陕县“十二五”发展重大规划项目之一,是构建宁陕优质电网的基石,亦是宁陕县人民政府2014年重点项目。该项目的落实为宁陕东北部四镇的招商引资、矿藏、旅游资源的开发奠定基础,强力促进宁陕经济发展。3、针对贵单位所提要求,我公司特邀贵单位择时共同进行现场查验,落实河堤恢复方案,积极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尽快排除河堤隐患。此致宁陕县供电分公司2014年5月5日篇四: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一联式)宝林镇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经查,你场存在如下问题:□1、畜禽养殖粪便直排;□2、无沼气池或沼气池容量不够;□3、无沼液存储池或沼液存储池体积不够;□4、无干粪便存储场或干粪便存储场体积不够;□5、无种养平衡配套土地或种养平衡配套土地面积不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防治条例》、《邛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决定》、《2014年邛崃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1、生猪以圈舍最高存栏数为基数,每10头分别配套沼气池1m3,干粪存储场1m3,沼液存储池3m3,种养平衡土地2亩;□2、奶牛以圈舍最高存栏数为基数,每4头分别配套沼气池2m3,干粪存储场2m3,沼液存储池6m3,种养平衡土地10亩;□3、肉牛以圈舍最高存栏数为基数,每1头分别配套沼气池1m3,干粪存储场1m3,沼液存储池3m3,种养平衡土地5亩;□4、肉鸡、鸭按鸡、鸭场最大存栏数为基数,每2000羽分别配套干粪存储场1m3,种养平衡土地10亩;□5、蛋鸡按鸡场最大存栏数为基数,每2000羽分别配套干粪存储场1m3,种养平衡土地10亩;□6、兔以兔舍最大存栏数为基数,每100只分别配套干粪存储场1m3,种养平衡土地40亩。以上整改措施请于2014年月日前落实到位,否则我镇将协调环保、水务、农发等

  部门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或拆除强制拆除。收件人:送达人:宝林镇人民政府2014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二份,养殖场(户)和宝林政府各存一份。篇五: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4〕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管理,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意见》(冀政〔2014〕55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是指对未利用地的开发、低效利用土地的整理、废弃地的复垦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包括用于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的总量平衡项目和用于补偿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项目。第二章立项第三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在每年第一季度,依照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制定年度土地整治方案。年度土地整治方案应当载明占补平衡项目和总量平衡项目的位置、规模和新增耕地面积,每个项目立项和验收的时限。第四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年度土地整治方案,组织勘查设计单位进行土地整治项目勘查设计。勘查设计单位应当进行实地勘查,在全面掌握项目区土地类别及各种自然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或者《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进行项目设计。设计的项目区耕地利用等别应当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第五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持下列资料,向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项目立项:(一)项目呈报书;(二)项目设计书、总体设计图和单体设计图册;(三)标注项目区的耕地利用等别图;(四)标注项目区的土地整治规划图;(五)标注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六)勘测定界图(标出现有基础设施,比例尺1:2000-5000)、勘测定界验收报告;(七)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八)坐标成果表(txt格式);(九)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总量平衡项目还应当提交县乡级政府支持项目建设承诺书。第六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下列事项出具审查意见:(一)项目区耕地质量设计是否符合要求;(二)是否符合土地整治规划;(三)地类是否正确、面积是否准确;(四)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第七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土地、农业、水利、造价等方面专家对项目可行性、

  设计合理性、预算准确性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进行实地查看,出具评审意见书。第八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理完毕。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立项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下达不予立项通知书,说明理由,退回项目申请单位。第九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在报备立项信息后,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下列资料,申请对立项信息进行核实:(一)立项信息核实申请书;(二)立项通知书;(三)标注项目区的耕地利用等别图;(四)标注项目区的土地整治规划图;(五)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六)坐标成果表(txt格式)。省国土资源厅对照备案图,对地类正确、面积准确、符合土地整治规划和耕地质量要求的项目,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确认项目立项报备信息。第三章实施第十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或其土地整理机构为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实施。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及其土地整理机构负责本市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省土地整理服务中心负责全省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督导。第十一条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应当通过当地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第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与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第十三条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设计执行。由于自然灾害损毁、大型线性工程建设等原因确需变更项目设计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报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应当由监理单位实行全程监理。第十五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将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建设工期在项目实施地点设立标志牌,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应当接受村民监督小组的监督。第十六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项目竣工后,及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项目实施信息。第十七条省土地整理服务中心根据督导过程中所掌握情况,对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报备的项目实施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的,由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确认项目实施报备信息。第四章验收第十八条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和项目决算报告,监理单位出具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各村民监督小组出具意见书。对于总量平衡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当委托审计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第十九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项目初验。第二十条经初验合格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持下列资料,向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项目验收:(一)项目验收申请书;

  (二)县级初验报告;(三)项目竣工报告;(四)项目建设情况表;(五)项目竣工图;(六)项目决算报告;(七)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八)村民监督小组意见书。占补平衡项目还应当提交县级农业部门出具的耕地质量评定意见,总量平衡项目还应当提交项目审计报告。第二十一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土地整治机构进行工程复核,组织土地、农业、水利、财务等方面专家及项目区所在村村民代表,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复核机构应当对照项目设计,对项目工程进行实地勘验,出具复核报告。验收专家应当对照项目设计,对项目区进行实地查看,对验收资料进行核对,出具验收报告。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通过验收:(一)耕地质量等别达到设计要求;(二)工程数量和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三)项目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四)项目管理制度全部落实;(五)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第二十三条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通过验收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下达项目通过验收通知书,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项目验收信息;未通过验收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二十四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在报备验收信息后,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下列资料,申请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实地核实:(一)实地核实申请书;(二)通过验收通知书;(三)项目竣工图。第二十五条省国土资源厅依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实地核实。对于占补平衡项目,实地核实其新增耕地面积是否与报备数据一致、项目区耕地质量是否达到了设计等别。对于总量平衡项目,实地核实其项目工程数量是否与报备数据一致、项目区耕地质量是否达到了设计等别。省土地整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土地整治项目的耕地面积和工程数量进行实地核实。通过实地核实的,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确认项目验收报备信息。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立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对批准项目的合法性负责。项目勘查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成果负责。参加项目设计评审的专家对评审结果负责。参加项目复核验收的专家对复核验收结果负责。项目设计成果、项目设计评审结果和项目验收结果出现错误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土地整治项目所涉及土地类别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准;涉及土地整治区域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整治规划图为准;涉及耕地质量等别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耕地利用等别图为准。第二十八条土地整治完成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变

  更登记和工程设施产权移交手续。产权单位要制定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设施完好与正常使用。对于整治后的耕地,土地使用者要做好田间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第二十九条对土地整治项目所形成的有关资料,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存。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3年1月17日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3〕4号)同时废止。篇六: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检查整改书no.(企业):你企业开发的(项目),在进行销售现场检查时,存在以下管理问题: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经规划核准的规划总平面图;□8.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科学、准确;□9.县住建局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明(代理销售应公示);□10.是否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11.商品房预售方案;□12.商品房销售价格表(一房一价表);□13.楼盘销售控制表;□-114.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县工商局备案);□15是否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16.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17.项目可否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提示;□18.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价格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要求:1、请各公司先自查现并针对问题立即改正,整改完毕待我局复查,整改时间2013年7月4日前。2、我局将在2013年7月4日后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逾期未改正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检查人(签名):年月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县住建局各执一份。

  

篇五: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2021,,某县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报告

  某某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报告依据《XX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的通知》(XX函〔2021〕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最新“三调”阶段成果进行了套合比对分析,对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依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某某县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5.7745万亩(上级下达任务指标为54.7300万亩),划定时,现状耕地54.8271万亩,可调整地类0.9474万亩(含园地0.0045万亩、林地0.0999万亩、草地0.0072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8278万亩、其他用地0.0080万亩,全部位于城市周边范围内)。

  二、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内业核查情况结合最新“三调”阶段成果、对照最新遥感影像数据等,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内业比对分析,发现疑似问题图斑21.0429万亩。并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归类梳理,其中,属于各类划定不实的19.9149万亩;

  属于种植植物影响的1.1280万亩。(一)各类划定不实1、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中,实地现状为林地、草地、园地、湿地、建设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有18.8682万亩。(主要因稻蟹、蟹苗等养殖而改变原有的用地类型,其面积有16.4902万亩,占划定不实总量的91.26%)。2、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中,因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0.0105万亩。3、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0.0369万亩。4、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耕地,主要为零星分散、规模过小或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历年变更调查显示为线状地物的沟渠、农村道路等在三调中均以图斑形式显示;同时,由于调查精度差异,导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发生改变的地类0.9993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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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种植植物影响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桃树、葡萄、构树等林木,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或种植其他造成耕作层不同程度破坏的约1.1280万亩。

  三、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的外业核查情况根据内业比对分析梳理的疑似问题图斑进行外业实地核查,根据外业核查时地块实际占用、耕作层破坏情况和复耕所需的工程量等情况,将梳理的问题图斑划分为“即可恢复、工程恢复、不可恢复”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属于即可恢复的面积为18.0638万亩、属于工程恢复的面积为0.2021万亩、属于不能恢复的面积为2.7708万亩。

  四、整改措施(一)对即可恢复的地块(18.0638万亩),现场核实主要是稻蟹混养,经农业农村局评估耕作层没有遭到破坏、质量未降低。因我县位于长江中下游,长期以来都是以水产养殖为主。我局将抓紧督促各有关乡镇对上述地块,要以种植为主、养殖为辅。

  (二)对工程恢复的地块(0.2021万亩),耕作层遭到一定程度破坏的。经评估后,认定可先进行植被等清理,再采取工程措施(利用机械等)进行平整,通过表土覆盖或有机培肥使其逐步恢复耕种条件的,我县将配合督促各有关乡镇尽快施工达到永久基本农田标准。

  (三)对不可恢复的地块(2.7708万亩),开展调出补划的相关准备工作。五、存在的问题(一)受地理位置及水域的影响,某某县域内大部分水田用做稻蟹混养使用,以至三调调查核实时将大范围内的水田调查为养殖坑塘标注“即可恢复”属性,如“即可恢复”不可继续保留为永久基本农田,则某某县将无法完成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且本次整改核实的主要问题图斑主要是“即可恢复”地类(18.0638万亩),如按要求使其快速恢复耕种条件,整改工作量巨大。(二)某某县现有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外的三调现状耕地面积为9.9929万亩,经过套合比对分析,扣除规划建设用地占用、各类保护区范围、各类规划建设项目占用、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不集中连片分布、以及小于400平以下的碎小耕地图斑等,仅剩1.0416万亩耕地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如果将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全部调出,将无法通过补划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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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的成果分析,某某县储备区划定面积为1.0416万亩,无法完成此次对不可恢复的地块(2.7708万亩)进行补划的任务。

  六、有关建议(一)加强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针对即可恢复主要是稻蟹混养的地块,仍然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针对工程恢复的地块,通过整治措施使其恢复耕种条件,达到永久基本农田标准后,可以继续保留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二)扩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储备的规模,可以将永久基本农田以为的稻蟹混养的耕地,作为储备用地,进行补划。

  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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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工作方案

  为督促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国家土地总督察决定,2017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以下简称“专项督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通过专项督察,督促各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一是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二是按照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和数据库汇交工作。二、工作依据专项督察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等有关文件开展。

  1

  三、工作安排1.发出通知(2016年12月)。经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督察局向各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督察通知书,通报初步安排,作出“安民告示”。2.启动专项督察(2017年1月至2月)。制定印发《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动员部署专项督察。3.实地检查督导(2017年3月至6月)。督察局结合土地例行督察等其他工作,在跟踪督促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工作基础上,督导地方政府全面按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任务及划定成果验收、数据库汇交等工作(见附表)。结合具体情况选取重点地区,对以下内容进行实地检查督导:一是是否按照通过审核论证的划定方案将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落到地块,确定边界、面积、地类、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二是是否逐级签订保护责任书,将保护责任逐级落实到地方各级政府,落实到村组;三是是否补充更新标志、标识牌,在交通沿线、城市周边显著位置增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四是是否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和数量、质量、责任信息等及时整理汇集建成表册;五是是否按照《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及相关数据库建设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现有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六是是否将省级、市级和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纳入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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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完善方案;七是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成果验收和数据库汇交工作。

  4.重点督导(2017年5月至6月)。根据督察局实地督导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由总督察办、耕地司、规划司、督察局和信息中心、规划院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进行重点督导。根据重点督导情况,对划定工作问题较多、难以按时完成任务的地方,由总督察办、耕地司、规划司研究提出名单,报总督察、副总督察批准后对相关地方政府实施约谈。

  5.督促整改(2017年7月至8月)。7月上旬,对未按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由总督察办、耕地司、规划司研究提出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受理等整改措施,报部研究审议通过后实施。督察局跟踪掌握有关地方政府的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6.成果汇总(2017年7月至8月)。结合专项督察工作进展情况,督察局及时向总督察办报送工作总结,总督察办汇总形成专项督察报告。

  四、有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督察局要将专项督察作为2017年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统筹和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明确1名具体负责的局领导、1个负责统筹协调处室和1名负责联络沟通的处级干部,于本方案印发后5日内将名单报送总督察办。

  3

  2.及时反馈情况。专项督察启动后,督察局要以每月5日为统计时点,定期填报附表,报告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通过专网邮箱发总督察办汇总。

  3.加强沟通协调。总督察办、耕地司、规划司、督察局和信息中心、规划院要各司其责,及时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总督察办要积极沟通耕地司、规划司、督察局及相关单位,及时做好配合,定期汇总进展,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察局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时汇总地方政府在划定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提交耕地司、规划司研究。督察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定期通报情况,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证明材料,统一编号备查;要及时总结、报告地方政府在划定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察机构要通过“每月汇总、定期调度”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专项督察。耕地司、规划司负责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和政策支持,及时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审核通过的省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及确定的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图斑)、地方汇交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数据库等提供相关督察局作为督察工作的依据。信息中心、规划院要及时提供有关成果数据和技术支撑。

  附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任务落实情况汇总表

  4

  附表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任务落实情况汇总表

  有关任务落实情况

  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督察区域

  省级

  市级

  县级

  规划衔接

  论证审核规划衔接成果验收数据库汇交

  论证审核

  划定方案落实

  划定方案

  明确

  纳入同级

  全域

  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总数

  划定任务

  的个数

  的个

  划定方案通过论证审核的个

  数

  划定方案纳入同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个数

  完成划定成果省级完成数据库验收的个汇交的个数总数

  数

  明确

  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

  全域划定方案通

  划定过论证审核完成落地完成明责任完成设标志

  任务的个数块的个数的个数的个数

  的个

  建表册

  完成建表册的个数

  入图库

  完成入图库的个数

  督察

  数

  督察

  督察

  督察

  督察

  数

  督察

  督察

  督察

  督察

  督察

  督察

  以来

  以来

  以来

  以来

  以来

  以来

  以来

  以来

  以来

  以来

  以来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规划衔接

  组织召开或参加

  划定方案纳入同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的个数督察以来新增

  成果验收数据库汇交

  完成划定成果省级验收

  的个数

  完成数据库汇交的个数

  督察以来新增

  督察以来新增

  已经组织实地督察的轮次数

  派出督察组数量

  涉及人次

  实地督察地市级数

  量

  实地督察县级数量

  地方各级座谈会(联席会、现场会等)督促推动

  次数

  其他工作量(可根据实际增加

  栏目)

  涉及省

  级情况

  次数

  栏1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9栏10栏11栏12栏13栏14栏15栏16栏17栏18栏19栏20栏21栏22栏23栏24栏25栏26栏27栏28栏29栏30栏31栏32栏33栏34栏35栏36栏37栏38栏39栏40

  备注栏41

  北京市

  北天津市京河北省督察山西省局

  内蒙古自治区

  ……

  合计

  填表人:

  填表时间:2017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统计表由督察局填写,反映省级、市级、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及此次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情况。2.本统计表分为两部分内容,包括省级、市级、县级层面有关任务落实情况及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表中所填“个数”指完成有关任务的省级、市级、县级个数。3.栏1指省级划定方案纳入同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情况,若“已纳入”,则个数填“1”,若“未纳入”,则个数填“0”。4.栏3、13指省域范围内地市级(含重点城市)、县级总个数。5.栏4、14指以正式文件等形式明确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市级、县级个数。6.栏9、10、29、30是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省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验收的市级、县级个数。7.栏11、12、31、32是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汇交到部的市级、县级个数。8.督察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可在备注栏中说明或另附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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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足与保护的

  思考-以九寨沟县为例

  【摘要】永久基本农田作为耕地的精华,是真正的“保命田”,当前时期,国家对耕地越加重视,提出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国家将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优先于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进一步强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本文以九寨沟县为例,介绍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管理提出相应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划定保护

  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特别是15.46亿亩基本农田是国土空间规划需要守住的发展底线和资源底线。九寨沟县位于高山峡谷地区,耕地问题十分突出,对农产品生产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的挑战较大。目前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已经公布,本文利用九寨沟县耕地现状,充分暴露核实整改中的问题和保护难度,研究如何利用新技术、新政策迎接新挑战。

  1、区域概况和耕地现状

  九寨沟县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隶属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全域总面积793.2万亩,全县地势西北、西南高,东南低,属高山峡谷地区,山多耕地少。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九寨沟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8.0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6.44万亩。根据九寨沟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耕地面积8.03万亩,其中稳定耕地4.09万亩、不稳定耕地3.94万亩;恢复耕地1.69万亩,其中即可恢复面积0.53万亩、工程恢复面积1.16万亩。

  2、核实整改补足中存在的问题

  2.1整改补足任务缺口大

  通过三调耕地数据和上轮目标相比,目前耕地保有量已经不足,差0.02万亩,全县稳定耕地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差2.35万亩,补足缺口大。经对比分析,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三类:一是由于许多优质耕地因农业结构调整转变为种植果树和经济林木等利用方式,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中调为园地、林地等;二是城镇化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导致撂荒现象,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中认定为其他地类;三是“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深度脱贫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建设占用耕地;地质灾害、洪涝灾耕地损毁等因素减少了耕地。

  2.2管护任务严峻

  九寨沟县地形属高山峡谷,气候变化大,耕地产量低、耕种困难。经过调查,农户对耕地部分除自己自足外,多数选择外出务工,耕种积极性不高。三调数据中统计全县未耕或撂荒耕地达到1.88万亩,鉴于农村地区劳动力流失现状,撂荒的形势不易逆转。

  2.3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足措施困难

  按照国家、省关于“三区三线”中永久基本农田试划要求,除国家要求的生态红线核心区、退耕还林还草、土壤污染、重要线性基础设施等允许调出外,稳定耕地应划尽划,九寨沟县稳定耕地已经无法补足,即使将原永久基本内坡度25度以上正在耕作的耕地纳入统计,也存在近1万亩左右耕地的缺口。另外,将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地类作为耕地补充来源,一是群众意愿低参与度不高且补偿期望高,二是恢复耕地工程成本高,政府财政难以承担。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保障措施

  3.1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机制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分布广,充分利用GPS、GIS、RS、无线网络等多种技术手段,迅速、精确地进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信息的采集,及时更新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信息。按照数量保障、质量提升、生态增效等原则,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创新基本农田保护手段,对于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

  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恢复原种植条件用。

  3.2提高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性保护力度

  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同时以地力培肥、土壤改良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真正做到藏粮于地。推进表士剥离再利用,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3.3构建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结合新时期耕地保护的新要求,建议出台鼓励农业生产相关政策文件。为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现象,增加农民务农收入,留住农村劳动力,建议在国家层面制定与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严格控制耕地“非粮化”、调动农户特别是农业产业业主、种粮大户种粮积极性的配套鼓励政策,地方政府积极研究出台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政策,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如粮食直补,建议按现在按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直补的方式改为按实际产出的粮食产量进行补偿。政府也可以通过订单农业和加大技术支持的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留住农村劳动力。按照“谁保护、谁收益”的原则,对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较好的乡镇、村给子奖补。资金的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相挂钩。

  3.4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完善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政策。在全县耕地范围内,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划定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国家和区域重大项目、生态建设、重点民生及基础设施项目占用补划空间。

  3.5摸清耕地后备资源,落实占补平衡

  结合国家下发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底图和省上下发的补充调查耕地底图,准确把握调查评价对象,推进调查评价工作,摸清可恢复资源数量、位置等信息,

  建立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确保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数据真实、质量可靠,指标信息可追溯、可核实。

  3.6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内基本农田管理新机制

  在保护耕作层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零散永久基本农田可纳人城镇农业公园进行管理,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

  4、核实整改补足建议

  根据核实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保护保障措施,针对九寨沟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4.1建议核减目标任务

  九寨沟县保护目标缺口大,且不稳定耕地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49%,耕地质量等别平均为12等,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质量。耕地坡度大、质量低,在稳定耕地应划尽划的前提下,建议上级部门酌情核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4.2建议因地制宜,允许园地套种、间种

  九寨沟县多数耕地位于高半山,粮食产量低,经农业结构调整,农民种植果树、药材、花椒等,经济收入大大提高。部分园地内存在套种、间种情况,主要是果树间种植玉米、土豆、蔬菜等,建议允许农民以套种、间种的方式利用园地,严格控制树木间距、密度,将此类“三调”园地纳入耕地进行管理和保护,即保证了农民收入,也防止了“非粮化”扩大。

  5结语

  目前,永久基本农田已经开展了二轮试划工作。通过试划,九寨沟县充分暴露了问题,也为下一步保护任务落地和管理提出了保障措施和建议,最终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成为更精准、可追溯、有保障的硬杠杠,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打好数据基础。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Z].2018.

  [2]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印发

  [3]吴颖.国土空间规划中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问题研究--以浏阳市为例[J].粮农观察2020(02):45

  [4]赖亦康,渠霓.广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存在问题及措施研究.中国农业信息/2017.09(下)43.

  作者简介:姓名:石鋆(1987.1.1);性别:男,民族:汉,籍贯:四川省九寨沟县学历:本科,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现有职称:助理工程师;研究方

  向:土地资源管理。

  

篇八: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农田保护整改措施(共6篇)

  第1篇: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我国当前保护耕地的措施1、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三个暂停”国务院关于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三个暂停”:暂停审批农用地转非农用地;暂停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的种类规划修改;暂停修改新批的县改市(区)和乡改镇涉及土地利用的种类规划。2、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国务院关于保护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不准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3、非农业建设用地“六个不批”国务院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六个不批”: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验收不合格的不报批: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不报批;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已用完的不报批;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不报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不报批;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报批。4、国务院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九条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严肃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坚持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面积的现象,对清理出的开发区具备耕种条件的,今年一定要种上庄稼。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植树。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开发土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现有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土地复垦基金等要集中使用,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粮食主产区,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抓紧落实确定一定比例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的政策,要尽快把已确定的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大粮食主产区减免农业税的力度,扩大良种补帖试点范围和规模,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制度。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抓好春耕和田间管理,启动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第2篇:保护隐私整改措施保护隐私整改措施医院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考核小组对保护患者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进行了检查、评估,现提出如下整改意见。1、全院职工要继续重视保护患者隐私工作,严格按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办事。2、医生护士在就医护理工作中,不要去询问患者隐私,如确需治疗隐私方面的疾病,医生护士都要按保护患者隐私制度操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患者隐私。3、维修已损坏的保护隐私的3个屏风。4、新做屏风10道,在门诊、理疗室、内、外科住院部各放2----3道备用。哪里需要就用在哪里。5、患者出院后,如需查病历,必须是患者本人,或经患者书面同意的患者亲属。但患者亲属也不得了解与患者疾病治疗无关的信息。不得将患者病案资料外泄。6、在医院适当的位置,张贴《蓬安惠民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供医生、护士、患者及家属阅读,让这一制度人人知晓。7、医院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考核小组要坚持对保护患者隐私工作情况半月一考核、半月一通报。树正气,表彰此项工作做得好的,批评此项工作做得差的。2021年3月18日

  第3篇: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洋县龙亭镇人民政府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切实行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职责,确保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如下责任书:一、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共计亩,涉及图班个,标准分幅图幅,分别为:二、保护措施:1、对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窖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1挖塘养鱼。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三、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1、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它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行为。2、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得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3、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配合农技部门测土培肥,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不断提高农田的综合生产力。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定期评定基本农田地力等级。5、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迅速上报镇政府,接受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四、奖励与处罚1、镇政府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个,给予奖励。

  2、按责任书约定的内容履行工作职责,采取保护措施的依法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行为,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洋县龙亭镇人民政府(公章)签字村委会(公章)签字年月日

  第4篇:农田保护工作总结**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总结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特别是中央做出的18.5亿亩耕地红线的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国耕地面积面临的严重形势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增多,我们**镇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全面盘活可用农地,合理利用土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切实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少之又少的耕地。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主要工作如下:一、大力宣传我国耕地的基本情况,我国政府作出的重大耕地保护措施,利用街日广播,张贴标语,以及下村入屯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唤起人们的耕地保护意识,增强农民利用和开发土地的观念,以铝厂建设前后作对比,看我镇农产品在市场的流通和价格变化来警示我们农民保护耕地是一项惠及子孙万代的大事,从而自觉行动起来,合理利用和安排非农建设,杜绝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行为的发生,保护我镇的耕地面积不受破坏和减少。二、落实机构,制定方案。为加强对全镇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镇政府专门成立了我镇耕地及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如有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时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拟定了从**镇耕地及基本农田保1护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工作内容和检查方式,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召开全镇定工干部会议,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切实将工作重心落实到基层。三、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在划定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

  

篇九: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洪涝大风冰霆霜冻雷暴等自然灾害尤以干旱严2技术依据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黑泾阳省自然资源厅黑泾阳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48黑泾阳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179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齐自然资发20192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定tdt10552019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19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检查细则2019储备区数据质量检查细则3技术方案及技术流程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面梳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更新完善同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

  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技术文件

  1、项目区概况

  泾阳县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风大少雨干旱,夏季温热短促,雨热同季,秋季气温变化迅速,易旱霜,小气候特征明显,冬季漫长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4.6℃,最冷月平均气温为-16.9℃,极端最低气温达-36.4℃;最热月平均气温22.9℃,极端最高气温达41.5℃。降水量西北多,东南少,年平均降水量469.8毫米。年平均温度55%,最小相对湿度为0%。无霜期比较短,年平均无霜期148天。全年日照2661.1小时,占可照时数的59.8%。年平均风速每秒2.9米,最多风向为西北风。年平均蒸发量1503.4毫米,大于等于10℃活动积温平均在2774.8℃。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洪涝、大风、冰雹、霜冻、雷暴等自然灾害,尤以干旱严重。

  2、技术依据

  《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黑泾阳省自然资源厅黑泾阳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48号)《黑泾阳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302号)《黑泾阳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179号)《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任务

  的通知》(齐自然资发[2019]23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定》(TD/T1055-2019)《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19版)《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检查细则(2019版)》《储备区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3、技术方案及技术流程

  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面梳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更新完善,同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

  一、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流程按照《通知》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图斑、逐地块摸清划定不实或划定后建设占用情况,并开展调整补划,修改数据库。1、确定问题图斑首先自行梳理发现的疑似问题图斑,再结合部下发的划定不实疑似问题图斑,最终确定问题图斑。对下列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其他土地错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进行整改补划1)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2)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3)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4)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5)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6)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7)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

  8)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2、外业核实外业核实阶段,对随实地核查软件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及本区梳理发现的疑似问题图斑进行外业核实。对认为有异议的图斑,按照核查软件要求举证拍照并录制视频,作为整改补划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外业核实成果:需要开展外业核实的图斑,通过外业核实软件上传后,将纳入部智慧耕地平台统一进行管理分析,作为数据复核的重要依据之一。3、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详细说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体情况,包括各地类情况、坡度情况、质量情况等。2)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情况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总体情况:详细说明核实工作总体情况,采取整改补划的工作措施、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等情况。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分类情况: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主要类型、具体位置、质量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说明。3)似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原因分析按照类别,详细说明似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原因、整改依据,在相应表格中填写原因代码,并提供证明材料。违法违规占用确实无法恢复原状的,提供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实意见。4)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查处情况5)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详细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平均质量、空间位置等情况。4、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重要依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汇集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质量、保护责任、保护标志等电子信息,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划、管理、监督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升监管水平的重要基础。

  1)工作内容一是按照《通知》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图斑、逐地块摸清划定不实或划定后建设占用情况,并开展调整补划,修改数据库。二是做好永久基本划定成果和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的全面衔接,调整完善数据库标准,更新完善划定数据库。2)矢量数据数据格式:Shapefile格式或ArcGISPersonalGeodatabase(MDB)、VCT格式格式(建议以SHP或MDB格式提交)。数据文件命名:SHP:“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基础数据年份(4位数字)+图层属性表名.扩展名(扩展名包括.shp、.shx、.dbf、.prj)”。MDB:“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基础数据年份(4位数字)+sde.mdb”;其中图层按照“图层属性表名”命名。VCT: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19版)规定的命名规则命名。3)数据包括图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片(块)、永久基本农田图斑、永久基本农田注记、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注记、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划出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划出注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包括一个扩展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包括两个扩展表。对于SHP格式,扩展表采用dbf,对于MDB格式,扩展表直接保存在MDB数据库。4)注意事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应以三调和2017年汇交到部的划定成果为基础整理制作。行政边界使用最新的国土调查使用的行政区划边界。5)数据库检查数据库更新完善后,应按照《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检查细则(2019版)》要求进行自检。保证数据库的数据完整性、空间数学基础与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数一致性等方面的质量。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要求,建立并汇交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

  (一)划定依据与工作基础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应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矿业权审批登记成果,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保护与监管、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二)划定要求1、合理确定划定规模根据划定工作要求,结合未来一定时期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需要,同时参照2011至2018年建设项目占用年均量,测算2019至2025年需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分析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2、严格确定划定标准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按照“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严格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标准。1)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正在实施整治的中低产田;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且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已划入两区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2)严禁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纳入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耕地;25度以上的坡耕地;可调整地类等。(三)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流程1.内业预判

  收到部下发的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后,套合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各类自然保护区等,再与区自然资源分局沟通,初步确定拟划入储备区图斑,为实地核实做好准备。

  2.开展实地核实依据上级下达的储备区划定任务,在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中确定拟划入储备区的具体潜力图斑,利用部下发的核实软件进行逐图斑、逐地块核实,填写实地核实情况,查清耕地利用现状,按要求拍摄上传带有定位信息和方位信息的实地照片和视频,确保图、地一致。外业拍照要求:为了保证实地照片能够真实的反应项目的情况,外业实地拍摄时尽量避免使用闪光灯,充分观察周边环境,确保拍摄的照片能充分反应项目实地的状况。同时为保证照片的可用性,应尽量对项目对应的实地状况多拍摄几组,以便备用。拍摄时方向要正确,不能对天、对地拍摄。3、编制方案划定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潜力图斑及核实情况、划定依据、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应包括数量、质量、坡度、布局、地类、落实到图斑等)、分布图等。4、建立数据库根据储备区划定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数据结构,完善相关数据信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依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质检程序,对数据库进行质检。1)空间定位基础。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1万比例尺图采用标准3度分带,1:5万以下比例尺图采用标准6度分带)。2)数据格式:PersonalGeodatabase.(MDB)格式,命名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XX省XX市XX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数据库.MXD。3)数据库检查应用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检查软件开展储备区数据库质检,检查内容如下:数据完整性检查;空间数据基本检查;空间属性数据标准符合性检查;

  空间图形数据检查;表格数据检查;图数一致性检查。

  

篇十: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关于基本农田整改补划(精选1篇)

  基本农田整改补划1篇【篇1】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方案1、项目概况2、项目目的和任务本次基本农田划定主要目的是: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与责任,实行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规范基本农田划定与补划工作。本次基本农田划定主要任务是:(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行基本农田划定(2)对基本农田建设占用或减少情况,进行基本农田补划。(3)实时记录基本农田日常变化信息,进行基本农田年度更新、统计与汇总。(4)查清质量等级情况,落实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5)建立并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库。3、作业依据1、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2、GB/T19231-2003土地基本术语3、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4、TD/T1004-2003农用地分等规程

  5、TD/T1014-200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6、TD/T1016-200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7、TD/T1017-202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8、TD/T1019-2022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9、TD/T1024-202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10、TD/T1025-2022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4、技术方法4.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农用地分等成果三者均应采用最新的数据,并尽可能统一数据格式、数学基础;数据格式、数学基础不一致时,应进行相应的转换和处理。4.2基本农田补划技术方法以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将依法批准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或其他原因造成基本农田减少的范围展绘在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上,确定占用或减少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信息;按照补划基本农田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及农用地分等成果,综合选取补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地块;编制基本农田补划成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批准文件或违法用地的认定文件,以及灾毁认定和生态退耕批准文件采用的数据格式、数学基础与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不一致时,应进行相应的转换、纠正。5、基本农田划定

  5.1技术流程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分为工作准备、方案编制与论证、组织实施、验收报备四个阶段,具体技术流程与内容见图1。图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流程图5.1.1工作准备——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农用地分等成果图件、数据库及相关技术报告。5.1.1.2核实认定应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建立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对应关系,将基本农田保护专题信息落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上,由基本农田划定部门进行核实、认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确定拟调出、调入的地块,并到实地勘察,应用农用地分等成果,核实拟调出、调入基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现状信息。5.1.2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5.1.2.1划定方案的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编制。包括:a)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b)相关附件5.1.2.2划定方案论证对于基本农田划定方案,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征求村民意见,取得相关权益人同意,做好与相关方面的协调。经反复协调仍有异议的,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定。5.1.3划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5.1.4划定成果的验收与报备5.1.4.1成果验收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验收。5.1.4.2成果报备5.2工作要求5.2.1划定要求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为耕地,并满足以下要求:a)应当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耕地——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b)优先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耕地——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c)禁止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耕地——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大于15度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等;——规划期内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河)的耕地。5.2.2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边界确定依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分区布局,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边界。其边界利用明显的线状地物或河川、山脊、林带等自然、人工地物界线,兼顾行政、权属界线。5.2.3质量评价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已有的农用地分等成果,逐一落实基本农田图斑对应的质量等级信息,并作相应记录。

  在划定过程中,应综合评价调出、调入基本农田的质量等级信息,调入基本农田各图斑的平均等指数应大于调出基本农田各图斑的平均等指数,确保调入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高于调出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平均等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K1——调出基本农田的平均等指数;K2——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的平均等指数;Ki——第i个调出基本农田图斑的等指数;Si——第i个调出基本农田图斑的面积;Kj——第j个调入基本农田图斑的等指数;Sj——第j个调入基本农田图斑的面积。根据平均等指数,按照农用地分等确定的等级划分标准,确定调出、调入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5.2.5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将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填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5.2.6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设立6、基本农田补划

  

篇十一: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1.占用基本农田国家有什么规定

  中央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非农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非农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交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依法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必须报经国务院审批。

  报批前,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补充耕地方案时,要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被占用的基本农田耕作层土壤,应进行剥离,用于补划的基本农田或新开垦的耕地。

  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2.如何写土地被占用说明书

  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因甲方在乙方未知的情况下占用了乙方的土地**平方米,乙方提出抗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形成共识,达成如下协议:地址:***面积: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长度根据相士量尺寸而定。占用补偿金额:**万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在签订协议后,一次性交清永久性占用土地的全部费用。(***元)责任归属:甲方给乙方付清补偿费后,乙方永久不能干涉甲方的使用,如有争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不履行协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伪约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乙方:***二OO七年七月十九日。

  3.占用基本农田多少亩会构成犯罪

  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就构成犯罪。

  我国将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全面特殊保护。国土资源部指出,如果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要对占用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强调,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或依法认定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中央4号文件要求,在原县域范围内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4.占用基本农田的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5.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问题

  依据刑法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楼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法释〔2000〕14号)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第八条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第九条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篇十二: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基本农田保护中问题整改意见

  基本农田保护中问题整改意见一、抓紧解决基本农田保护中基础工作相关问题,切实落实计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一)计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落实到地块,没有完成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任务的省、区、市要书面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与规划。未经法定程序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修编的,不得调整或减少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由于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划定基本农田时将其他用地误划为基本农田的,要进行调整,并补划同等数量与质量的基本农田。因现有耕地数量不足难以落实到地块的部分,可将土地整治复垦新增加且经验收合格的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资料要齐全并和实地相一致。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档案资料不完整的要尽快采取措施,做到省、市、县、乡镇四级基本农田档案、图件、数据齐备,可查可核,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件要做到在县、市、省逐级备案。对基本农田数量、地类、位置和实地不符的要进行纠正,如实变更,确保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的现势性。(三)规范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基本农田保护区要设立明显的保护标志。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可以统一设计,保护标志应包括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四至、职责人、基本农田''''五个不准''''

  等方面的内容。对已经发生损毁的标志要尽快修复,对没有按要求设置的要尽快完善。(四)基本农田保护职责要落实到位。基本农田保护职责要通过签订职责书的方式逐级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职责书应以行政村为单位和乡级政府签订,设置村民小组的要签到村民小组,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在农村土地承包书标注基本农田面积的形式落实到承包农户,明确承包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权利、职责与义务。基本农田面积和农户承包合同不一致的,可按承包面积落实到农户。对基本农田保护职责书落实到农户有困难的,可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的职责书后附农户亲笔签名的名录。二、妥善处理基本农田用途变化中的相关问题,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与质量(五)分类处理农业结构调整中基本农田利用的相关问题。对于农业结构调整占用基本农田的,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分类处理。不得以农业结构调整的名义,减少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建设永久性建筑或进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对于不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结构调整,可以保持现状,必须作为基本农田加以保护,严禁非农建设占用;对耕作层与农业生产条件造成破坏的,要限期恢复耕作条件;对于破坏严重,难以恢复耕作条件的要在依法处理后进行补划。农业建设用地布局要和基本农田保护计划衔接,农产品加工、储藏与养殖业等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与布局的稳定。(六)制止与处理好在基本农田上植树造林的行为。禁止地方政府或

  部门和企业、企业和农户签订在基本农田上种树的合同。对于已签合同,但尚未履约的,应立即废止合同。不得编制在基本农田种树、进行生态退耕等计划与规划,已经编制的要进行修改。对于在国发明电[20*]1号文件下达之前发生的基本农田种树行为要视情况处理。已经接近砍伐期的,要在砍伐结束后,尽快恢复耕种,并不得再执行或续签协议;对于刚刚栽上树苗的,可以移植到荒山、荒地、空闲地等适宜种树的土地上,并恢复基本农田耕种条件。(七)妥善处理生态退耕中涉及基本农田的相关问题。对违反生态退耕政策已经退耕的位于平坝缓坡并且土壤条件与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以及绿色通道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要作为可调整地类,仍按基本农田保护,并要限期恢复耕作条件。对于退耕的25度以上坡度或严重沙化的基本农田,不再作为基本农田,减少的基本农田可从通过土地开发整治复垦新增加的耕地等基本农田后备资源中进行补划,并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基本农田后备资源短缺的待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修编时统筹考虑。对于生态退耕造成基本农田减少的要如实填报,在基本农田保护图上明确标绘位置与数量。(八)对自然灾害毁损的基本农田要进行复垦或补划。对自然灾害毁损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要通过部署土地复垦工程恢复耕种条件。因损毁严重,短期不能恢复的,要作出复垦或补划规划;因损毁严重,难以恢复耕种,同时受后备资源限制,补划确有困难的,要说明原因,待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修编时解决。(九)批准占用的基本农田要足额补划。对已经批准依法占用的基本

  农田,但尚未补划的,必须足额补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计划造成基本农田面积减少的,也必须足额补划。对补划的基本农田要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并要相应调整或建立档案资料,补签基本农田保护职责书、设立保护标志。对于补划的基本农田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完成。(十)进一步落实开发区闲置与撂荒基本农田复耕工作。在查清各类开发区占而未用的基本农田与因其他原因撂荒的基本农田面积、位置与现状的基础上,要明确复耕工作的职责与任务,按照当地粮食生产的季节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恢复耕种措施,拟定工作方案,对清理出的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要结合落实国家鼓励粮食生产的政策落实到承包户。对检查中发现没有及时恢复耕种的,要求地方政府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制定明确具体的恢复耕种规划。(十一)仔细处理易地代保等随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行为。对基本农田易地代保行为,根据国办发明电[20*]20号文件要求,凡和此文件精神不相符合的地方性规定,应立即停止执行。对已经发生的计划调整行为、易地代保行为,原基本农田造成闲置的,应恢复为基本农田,对土地利用总体计划重新进行相应调整。(十二)仔细对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存在的相关问题。切实强化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保护与监测;对资金投入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没有创立工作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针对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对策。(十三)严肃处理违法占用与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对信访与举报案件

  要组织明查暗访,逐一排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特殊是对在《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下发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占用基本农田种树、挖鱼塘、建设绿色通道、进行非农建设等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模大,造成基本农田面积大量减少的地区,要立案依法查处,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构成追究刑事职责的,应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三、针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保护制度(十四)健全政府领导目标职责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职责。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职责制的一个内容,全面推行与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任期基本农田保护职责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职责书,制定考核指标与准绳,每年进行目标考核并兑现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力或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与警示。(十五)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根据法规规定,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管理的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既要有资金保障,又要有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工作配合,可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确保两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强化沟通与团结合作;两部门内部也要将责任分工落实到业务部门与人员,为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各种工作落实提供组

  织确保。(十六)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管理。通过建立健全省、市、县、镇、村五级耕地保护管理网络,强化动态巡查与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占用与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抓紧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帐,结合土地变更调查与土地综合统计建立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各省(区、市)要争取作到每年上报与公布基本农田面积及保护情况。(十七)建立健全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听证与公告制度,强化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对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非农业建设占用及农业结构调整等涉及占用或调整基本农田的,要实行听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划定或调整补划基本农田后,要进行公告;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对基本农田保护实行监督。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制定占用基本农田听证与公告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十八)突出着重区域保护,建立有效的基本农田保护手段。要结合本次巡察工作,对优质高产、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可结合本地现实,确定一些集中连片、优质高产的基本农田作为着重保护区,实行着重监管、着重建设;通过卫星遥感动态监测等手段定期对着重城市或区域基本农田的动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十九)强化基本农田质量调查、环境监测与建设工作。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与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要求,切实强化基本农田

  质量建设。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当好耕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通过国家工程示范,进一步拓展耕地地力调查范围,全面开展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土壤肥力与环境监测,及时了解耕地质量变化状况,摸清我国耕地生产能力及分布状况,摸清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及问题,提出防治措施。要抓紧建立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与预警体系。

  

篇十三: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违法占用耕地查处落实整改情况工作汇报

  一、查处整改情况

  根据市国土局下发的2021年度我镇管辖范围内涉及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违法图斑,我镇共有五宗违法用地,截至目前,五宗违法用地的整改情况为:

  (一)东升农场约11亩的平整土地用于建设保障房区内道路,以及东升农场职工文化中心旁边约9亩的平整土地违法行为已进行行政处罚,并已将办理农用地手续的有关材料上报政府,待审批。

  (二)已对程林胶厂建设大棚进行农副产品加工的违法用地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制作询问笔录,其违法行为已制止,市国土局将下发行政处罚书。

  (三)已对南轩村委会名山村平整土地行为下发责令通知书,其违法行为已得到有效制止。

  (四)镇国土所已对博山村委会向阳村杨居礼槟榔加工点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制作询问笔录,现槟榔加工点已停止加工。在查处该违法用地工作中,镇长、分管国土副镇长及村委会干部与业主进行了多次谈话交心、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及时消除业主的麻痹思想,业主杨居里也认识到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槟榔加工点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并承诺三月底自行拆除。目前槟榔加工点已拆除铁棚和铁架,但因杨居礼近段时间居住海口照顾家中病人,使得拆除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经沟通,杨居礼表态忙完家事后习行拆除。

  二、存在问题

  (一)因时间紧,拆除工作量大,且涉及到违法用地业主的经济利益,导致业主对拆除工作有抵触思想,制约我镇拆除工作未能及时顺利开展。

  (二)因群众土地法律意识淡薄,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够了解,导致我镇未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建设项目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在镇加强监察的基础上,建议国土执法大队加大执法支持。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国土法》、《耕地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转变群众落后的思想观念。

  (二)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小组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实行上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加强国土所土地巡查工作。(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继续对杨居礼槟榔加工点拆除情况进行跟踪,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篇十四: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七针对在自查报告里指出的存在问题是否进行整改整改成效如何没有反映也没有台账查阅只是提出了整改意向的情况我镇通过查找原因积极进行了整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xx我镇举办了两期农村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主题培训会议邀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卢传儒对镇17个村委会三百多名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我镇广大村干部对农村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的认识有了质的提升一旦村委会辖区内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向我镇国土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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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整改工作汇报

  一、存在巡查不够及时全面,特别是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如对我镇博山村委会向阳村杨居礼槟榔加工厂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没有对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恢复土地原状及复耕的问题。目前镇国土所已对博山村委会向阳村杨居礼槟榔加工点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制作询问笔录,现槟榔加工点已停止加工。在查处该违法用地工作中,镇长、分管国土副镇长及村委会干部与业主进行了多次谈话交心、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及时消除业主的麻痹思想,业主杨居里也认识到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槟榔加工点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并承诺三月底自行拆除后,因杨居礼前往海口照顾家中病人,而使得拆除工作处于停滞状态。镇政府多次催促,但杨居礼一直没有回家,镇政府曾与5月初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拆除,但遭到杨居礼家人极力阻拦,拆除工作无法落实。鉴于此,镇政府将继续做杨居礼本人和家人思想工作,争取尽快对杨居礼槟榔加工厂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恢复土地原状及复耕,同时请求市相关部门支持强拆工作。今后我镇将加强巡查力度,确保能及时发现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二、针对巡查记录填写不规范,记录里也没有体现是否向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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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及处理批示意见的问题,今后我镇将规范巡查记录的填写。首先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每周巡查一次,建立动态巡查登记台帐、动态巡查情况表和执法巡查登记表(周报),认真对巡查的情况做好记录,并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立即制止,做好相关取证材料。再次要严格规范违法占地相关文件的处理,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及时以正式文件向镇分管领导以及国土局报告,并按照镇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及市国土局的批复进行处理。

  三、针对没有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卡台账的情况,我镇已通过录入建立了以农户为单位的17个村委会基本农田保护卡台账,并同时交村委会保管存档。

  四、针对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耕地保护台账,有关材料整理不齐全,没有分类归档的问题,我镇已提高思想认识,重新按检查要求的规定建立耕地保护台账,并补充相关耕地档案资料,分类归档,建立专柜统一管理,确保耕地档案资料完好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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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耕地保护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今后我镇将从以下方面加大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1.充分利用“4.25地球日”、“6.25土地日”、国土资源相关会议等,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展出版面、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加强《国土法》、《耕地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为耕地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转变群众落后的思想观念;2.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小组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开展耕地、基本农田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以村干部带动宣传作用,提高当地群众的思想意识。

  六、针对耕地质量状况不明,无台账问题。我镇积极加强国土和农业部门的沟通合作,深入了解耕地质量状况,建立耕地质量台账资料。镇耕地总面积为1940.1公顷,耕地地力总体上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在各等级均有不同程度的分布,高产田113.7公顷,中产田993.1公顷,低产田833.3公顷。我镇的一、二级耕地集中分布于河沿岸,该两等级耕地面积相对较低,占全部耕地的比例为16.5%。三级耕地在镇的北部地区分布较为集中,且夹杂分布有四级和五级耕地,镇中南部主要分布有四级和五级耕地。今后我镇将通过加大农田整治和保护工作力度等途径来提高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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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针对在自查报告里指出的存在问题,是否进行整改,整改成效如何,没有反映,也没有台账查阅,只是提出了整改意向的情况,我镇通过查找原因,积极进行了整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20XX年我镇举办了两期农村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主题培训会议,邀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卢传儒对镇17个村委会三百多名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我镇广大村干部对农村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的认识有了质的提升,一旦村委会辖区内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向我镇国土所报告;二是增加国土所人员,巡查配备已到位,聘请各村委的耕地协管员按时对本辖区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及管理上报;三是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基础档案,建立专柜统一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各项耕地保护、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以制度确保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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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补划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详细说明城市周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含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空间位置等情况填写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详见附表7并附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同时提交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电子版本

  附件1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编制要点

  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详细说明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体情况,包括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各地类情况、坡度情况、质量情况等,并填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表》(详见附表1)。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情况〔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总体情况〕详细说明核实工作总体情况,采取整改补划的工作措施、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等情况。〔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分类情况〕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主要类型、具体位置、质量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按填表说明逐图斑填写对应附表。涉及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详细说明城市周边具体规模、图斑数量、平均质量等情况,并附需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填写《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情况汇总表》(详见附表2)。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河道两

  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填写《永久基本农田各类划定不实情况表》(详见附表3)。

  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以及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填写《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详见附表4)。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毁坏种植条件的,填写《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详见附表5)。

  3.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或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确实不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填写《种植植物影响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详见附表6)。

  三、拟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原因分析

  按照上述类别,详细说明拟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原因、整改依据,在相应表格中填写原因代码,并提供证明材料。违法违规占用确实无法恢复原状的,提供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实意见。

  四、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查处情况〔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照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类别详细说明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查处情况和整改恢复情况。其中,查处情况包括各类情况涉及的项目数、查处的案件数、罚没款金额、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面积、追责问责情况等,填写《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详见附表4)。〔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详细说明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处罚情况和限期整改恢复情况。其中,查处情况包括各类情况涉及查处的案件数、罚没款金额、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面积、追责问责情况等,填写《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详见附表5)。五、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上述两种类别情况,每种情况为一个单元,详细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含

  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空间位置等情况。补划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详细说明城市周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含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空间位置等情况,填写《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详见附表7),并附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同时提交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电子版本)。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后是否影响县级行政区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等情况。附表: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表

  2.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情况汇总表3.永久基本农田各类划定不实情况表4.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5.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6.种植植物影响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7.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

  

篇十六: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附件1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编制要点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详细说明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体情况包括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各地类情况坡度情况质量情况等并填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表详见附表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情况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总体情况详细说明核实工作总体情况采取整改补划的工作措施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等情况

  附件1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编制要点

  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详细说明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总体情况,包括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各地类情况、坡度情况、质量情况等,并填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表》(详见附表1)。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情况〔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总体情况〕详细说明核实工作总体情况,采取整改补划的工作措施、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等情况。〔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分类情况〕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主要类型、具体位置、质量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按填表说明逐图斑填写对应附表。涉及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详细说明城市周边具体规模、图斑数量、平均质量等情况,并附需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填写《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情况汇总表》(详见附表2)。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河道两

  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填写《永久基本农田各类划定不实情况表》(详见附表3)。

  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以及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填写《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详见附表4)。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毁坏种植条件的,填写《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详见附表5)。

  3.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或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确实不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填写《种植植物影响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详见附表6)。

  三、拟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原因分析

  按照上述类别,详细说明拟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原因、整改依据,在相应表格中填写原因代码,并提供证明材料。违法违规占用确实无法恢复原状的,提供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实意见。

  四、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查处情况〔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照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农村基础设施、设施农用地、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类别详细说明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查处情况和整改恢复情况。其中,查处情况包括各类情况涉及的项目数、查处的案件数、罚没款金额、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面积、追责问责情况等,填写《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详见附表4)。〔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详细说明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处罚情况和限期整改恢复情况。其中,查处情况包括各类情况涉及查处的案件数、罚没款金额、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面积、追责问责情况等,填写《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详见附表5)。五、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上述两种类别情况,每种情况为一个单元,详细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含

  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空间位置等情况。补划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详细说明城市周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含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空间位置等情况,填写《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详见附表7),并附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同时提交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电子版本)。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后是否影响县级行政区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等情况。附表: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情况表

  2.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情况汇总表3.永久基本农田各类划定不实情况表4.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5.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6.种植植物影响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7.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

  

篇十七:基本农田整改情况说明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范文(精选5篇)

  永久根本农田整改补划5篇永久根本农田整改补划篇1

  县根本农田划定补划方案某某县根本农田划定〔补划方案〕某某县国土资源局某某县国土资源局划定工作办公室某某作业单位/公司二零一三年七月某某县根本农田划定〔补划〕方案编制人:LangCat项目负责:LangCatLangCat总工程师:LangCat总经理:LangCat某某作业单位/公司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一局部:根本农田划出

  一、根本农田划出〔划入〕依据

  根据《云南省根本农田划定实施细那么》的要求,对上一年度规划确定的根本农田综合分析和实地核实保存根本农田和划出、划入根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地类、质量等级情况等信息,并在图上标识根本农田划出、划入地块。对划入地块重点进行比照分析并实地核实。同时,核实实地己被占用、毁坏的位置、范围和面积,并进行统计汇总。

  1〕、继续保存的根本农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根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根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分析比照,经核实确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本农田布局要求的现状根本农田,继续保存划定为根本农田。

  2〕、不得保存的根本农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根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根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分析比照,现状根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本农田布局要求且不可调整或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不得保存划定为根本农田。

  3〕、禁止划定为根本农田的耕地

  新划定的根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当为耕地。以下类型的耕地,禁止新划定为根本农田:

  1〕地形坡度大于25度、田面坡度大于1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护措施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

  2)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毀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

  3)受重金属污染或者其它有毒物质污染的耕地,或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耕地:

  4)未纳入根本农田整备区的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的低等级耕地:

  5)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它农用地等。

  (说明: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耕地面积小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年〕根本农田保护指标要求的县〔市、区〕,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除外〕由耕地变为可调整园地、林地、养殖水面等,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同意的可作为根本农田予以保护)。

  二、占用〔减少〕根本农田的核实

  1、依法批准建设占用的根本农田

  按照拟定的根本农田补划方案,依据已有根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占用根本农田的地块。

  依法批准占用根本农田后,应依据批准文件复核确认占用根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

  2、依法认定其它原因减少的根本农田

  (1)依法认定其它原因减少的根本农田

  因依法批准或认定的生态退耕、灾毁等其它原因导致根本农田面积减少需补划时,依据依法认定文件确定的范围,结合根本农田数据库与农用

  地分等成果,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占用(减少)根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信息。

  (2)非法占用的根本农田

  应依据立案查处有关文件复核确认占用的根本农田地块信息。

  3、核实情况

  工程开展后,作业人员依据《云南省根本农田划定实施细那么》的要求,对某某县金华镇、甸南镇、沙溪镇、羊岑乡、老君山镇、马登镇、弥沙乡、象图乡进行了实地核实确认,核实根本农田占用〔减少〕面积为49.01公顷,详细情况见《划出根本农田统计表》。

  第二局部:根本农田划入一、补划根本原那么

  根本农田补划应遵循占用与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那么。具体要求为:

  (l)经依法批准建设占用的根本农田,补划面积应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质量等级不低于占用土地的质量等级。

  (2)违法占用或因各种原因造成损毁的根本农田,应当依法复垦,复垦后不能作为根本农田的,补划的面积应不低于减少局部的根本农田面积,质量等级不低于减少局部的根本农田。

  (3)因其它原因造成根本农田减少的,本行政区域内现状根本农田面积已低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年〕确定的根本农田面积指标的,应当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年〕确定的指标补划相应的面积,补划的质量等级不低于减少局部的根本农田。

  (4)补划的根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当是耕地。

  二、补划技术方法

  以根本农田划定成果为根底,叠加依法审批或认定的占用〔减少〕根本农田和拟补划根本农田的范围,确定占用〔减少〕根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信息;按照补划根本农田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年〕成果及农用地分等成果,综合选取补划为根本农田的耕地地块;依标准要求录入根本农田保护片〔块〕与根本农田图斑属性,建立、更新根本农田数据库;落实保护责任,设立、更新保护标志;编制根本农田补划成果。建设占用根本农田的批准文件或违法用地的认定文件,以及灾毁认定和生态退耕批准文件采用的数据格式、数学根底与根本农田划定成果不一致时,应进行相应的转换、纠正。

  三、补划流程

  根本农田补划工作分为补划方案编制和论证、占用(减少)和补划根本的核实确认、成果编制、验收与报备几个阶段,流程具体见以下图。

  四、补划方式

  在遵循根本农田补划根本原那么的前提下,根本农田补充划入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就近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年〕中规划用途为一般耕地,且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数据库中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的地块补划为根本农田,即将实地划定面积补足至与规划保护指标相一致。二是可使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年〕的根本农田预留指标进行充抵,同时在规划预留根本农田指标台账上扣减相应的数量,即预留指标面积应与实地划定面积减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年〕根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差值相一致。

  五、补划地块确实认1、确认方法(1)依据核实确认占用(减少)根本农田的数量、质量等级,按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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