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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17篇

发布时间:2022-12-11 16:10:07

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17篇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政府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制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17篇,供大家参考。

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17篇

篇一: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政府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制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现将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二)全面认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对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事项、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等各项行政权利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划定了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职责边界及事中事后的监管制度,为进一步强化了农业农村局对群众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供,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监管抓关键,进一步改善农村营商环境。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假护农保春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等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并严格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

  (五)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通知,积极制定相应的农业行

  政执法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执法人员与农药经营门店双向随机执法检查,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公开公正、透明高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涉及重大决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风险评估,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布并报法制办备案。

  (二)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性,规范文件管理,严格把控制文、发文程序。

  1、加强事前公开。按照县法制办统一要求,明确权责清单,编写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事中、事后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3、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流程图。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可回溯管理。

  4、推行影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进行影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影像记录,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机械测量实习报告

  机械测量实习报告

  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1日,我参加了为期5天的测量实习。这次实习我们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实习了解基本测绘工作地全过程,系统地掌握测量仪器操作、数据处理、施工放样等基本技能,而且可为今后解决实际工程中的有关测量打下基础,还能在组织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方面得到锻炼。我们实习的主要任务是闭合导线测量、普通水准测量、四等水准测量、施工放样,实习地点是浙江科技学院小和山校区,并且是分组实习,每组4人。

  6月26日,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实习的内容和一些注意事项,之后我们去领了测量器材。第一个测量内容是闭合导线测量,我们小组测量的地点是西和公寓12幢。但是由于12幢周围有一条道路被隔断,无法顺利进行测量。于是6月27日,我们决定去西和公寓附近的翰墨香林选择一幢公寓进行测量。但是又遇到了麻烦,小区里面人多车多,对我们的测量造成很多不便,仪器也易损坏。为避免耽误接下来的测量实习内容,我们最后决定再一次改变测量地点——西和公寓14幢。根据14幢的地形,虽然任务要求完成四边形闭合导线一条,我们不得不采取五边形闭合导线。然后我们每人用经纬仪测一个内角,每个角度观测2个测回,并且用经纬仪定线,再用钢尺量边,起始边方位角各组分别用罗盘仪测定。总的来说,第一个实习内容完成的还算顺利,并没有碰到太大的问题。

  6月28日,我们进行了普通水准测量,地点依旧是西和公寓14幢。我们的任务是对四边形闭合导线按普通水准测量要求进行高程测量并计算成果并要求是每人独立完成普通闭合水准路线的观测、记录和计算工作。主要是要求调平和读数准确,因此也完成得很顺利。

  6月29日,我们进行的是四等水准测量,测量地点是b区的小山包。天气并不如所愿,下了好几个小时的雨傍晚终于停了,我们赶紧开始测量。任务要求我们按布置的闭合水准路线完成四等水准测量观测和成果计算工作。每人独立完成一段高差的观测、记录和计算工作。由于绕山道路的坡度比较大,所以一段路线需要若干个测站并且也增加了调平的难度。因此需要多次设测站和调平,所需的时间和工作量较大。

  6月30日,我们进行最后的一个实习内容——施工放样,测量地点是西和公寓14幢。我们根据设计的管线位置和高程以及管线坡度计算出相应的管线的定位数据和高程及坡度线测设数据,然后填好放样数据表,最后在实地按要求进行测设。任务要求较高,并且是对前期工作的进一步检测和实施,在时间和精确度的要求较高。7月1日上午我们完成了所有的测量实习内容,并将测量器材全部归还。

  这次的测量实习不仅使我了解了基本测绘工作地全过程,系统地掌握了测量仪器操作、数据处理、施工放样等基本技能,也是对我各方面能力的锻炼。测量要求认真、仔细、精确、严谨,很小的错误也会在工程中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包括任何工作都必须这样要求自己才能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当然这次实习也让我进一步体会到团结合作、合理分配的重要性,以及在任何工作中都必须要有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篇二: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家乡法制建设情况调查分析

  家乡法制建设情况调查分析

  应该说,苏北农村法制建设在近30年来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主要体现在:乡(镇)已成立了公安及司法机关的派出所;构建了农村法律案件的备案制度,以及法律案件处理的网络化,县、乡(镇)级及乡(镇)间协同办案,使得许多案件能够较为快速和有效地解决。尤其是近年来,苏北农村的社会治安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

  然而,这与真正意义的法治还相距甚远,还存在着许多违法、违规等现象及社会不安定因素。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干群的法治意识淡薄。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村民对乱建房屋、乱倒垃圾、环境污染、政府侵犯村民利益、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别人财物(如未成熟的庄稼等)以及虐待老人等事件,认为只是小事,不构成违法犯罪。即在地方政府,乃至乡(镇)司法部门,同样也不以为然,认为这些情况只是个别现象,不会影响大局,不会造成地方的不安定。因此,只要能息事宁人,一般不予追究。而且,在他们看来,农村的情况复杂,老百姓的思想觉悟低,没有必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否则,会把事弄得更糟。这在苏北农村干部中(包括司法人员)是遍存在的一种观念。从而导致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状况。

  其次,苏北农村执法人员与党政领导以及村民的关系问题。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一地区的许多执法人员都是从原来党政工作岗位调换过来的,因而与现任的党政领导关系较密切。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些行政违法、违纪等,司法人员也很难对其进行法律制裁。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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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做还有另一个好处,即能够有效地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目前我大学里学法律的毕业生就业十分困难,即使是学其他文科方面的毕业生,如学历史、中文、经管、思政等专业的毕业生,就业亦很困难。通过扩大农村法律工作人员就业,可以使高校调整招生计划,即扩大法律专业的招生,并有针对性地培养到农村工作的法律人员。如是既能满足完善农村法制建设的需要,也能有效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其次,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网络,一是将应有的乡(镇)司法人员分派到各个村民点,深入、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其辖区内的民情和“纠纷事件”,能当场处的就当场处理,否则应及时汇报乡(镇)司法部门,或更高一级的司法部门。同时,这些信息还可以作为乡(镇)党政机关决策的参考。

  完善的司法体系,有利于地方的法治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法律讲座,既要在村民中宣传法律知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和公民责任感,也要对党政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宣传,让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为他们中的多数人法治意识淡薄,由此而带来行政违规、违法事件)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以及违规行政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使其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创建一个有利于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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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建议在上级(如省级或市级)建立一专门的法制监察机构,定期对这些地方的法制建设及执法情况进行检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这些地方的法制建设的完善化。

  我们相信通过如此的努力,一定会搞好家乡的法制建设,并一定能够推进这一地区的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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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根据工作安排,今年6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____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领下,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区法院、局、区法制办、____镇、____乡等单位,召开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区法制办等XXX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有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区政府及各职能部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推每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区政府与高校签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协议,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

  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XX%,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XX.X%。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____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____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逐年增加分值比重,同时将法治政促使部门、乡镇街年来(20XX-20XX年)共审查了5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20XX年以来我区的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有限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248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开政府信息1621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0XX年,共主动公9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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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

  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甚至错误地认为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

  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了多次培训,但在实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法行政意识不强,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有效的制止和纠正。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问责相对弱化,效性和威慑力。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失去了监督的实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及监督制约等多方面,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就是法制办的工作,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与其他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负有行政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二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和各职能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落实到政府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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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要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激励引提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高分值比重,突出考评重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四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一方面要____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要围绕与使人民更要改变第4篇:法治建设调研报告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根据工作安排,今年6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领下,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区法院、____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法制办、____镇、____乡等单位,召开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区法制办等XXX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每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区政府与高校签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协议,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XX%,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XX.X%。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____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____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逐年增加分值比重,促使部门、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年来(20XX-20XX年)共审查了5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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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20XX年以来我区的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有限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248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

  努力打造阳光政府。20XX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1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甚至错误地认为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

  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组织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

  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

  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及监督制约等多方面,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就是法制办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

  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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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

  二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要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分值比重,突出考评重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____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第5篇: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自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弘扬法治精神这一重要命题以来,意味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进入了新的阶段,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从法制体系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的培育,由法律水平的提升转型到法律信仰的塑造,为新时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价值目标,指明了新的奋斗方向。

  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有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社会对法律的普遍信

  仰。我们在提高全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同时,更需要法律的信仰深入人心。法治文化是体现法治信仰和精神的进步文化形态,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推动法治进程的内在动力。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法治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宝,紧扣法治如皋建设的目标,将法治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法治文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当前,如皋正处在转型升级调结构,奋力跨江争八强,开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的关键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七大的新要求,大力拓展法治如皋建设新领域,把腾江越海、登高致远融入到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中去,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多方联动,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工作机制部门联动,共同培育法治文化。继续实施五个纳入、五大推进的法治创建领导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全力参与、上下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如皋建设的大局中,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群众性的重点工程来抓。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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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贯彻五五普法考核机制,形成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力量。社会联动,共同建设法治文化。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

  同推进,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不断健全责任机制,把法治文化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强化保

  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策、资金和人员等各项保障。积极探索社会动员机制,既要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专职人员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又要拓展社会参与途径,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各类媒体自觉承担起公益性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努力形成各方面协同配合、合力共创的生动局面,为建设法治如皋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文化动力。

  二、开拓创新,致力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项目实现品牌化。完善领导干部卡网碟学法套餐,致力打造雉水在线如皋市干部学法平台,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优化法律援助12348文化品牌,不断丰富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内涵,让如皋法律援助全省领先,叫响全国;在主城区公共娱乐场和主要干道,筹备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一条街,培育镇、企业、学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典型,努力建设机关与基层、城镇与乡村,多位立体的法治文化新格局。培养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使法治意识融入每一个公民的内心,成为每一个公民文化心理的一部分,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自觉意识和追求。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成果实现长效化。在政府层面,一是巩固提升法治先进县市的品牌,进一步加大对镇、机关部门述法考评工作指导推进力度,试行纳入普通公务员年度考核,切实把述法考评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做优建设法治县市的品牌,进一步强化镇法制工作室建设,落实专职法制员,发挥辅政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做优法治政府品牌。加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中心和行政争复议前协调中心建设,实施中心协调和流动协调,大幅度压降行政案件、败诉案件和重点行政信访量;四是做实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品牌,将基层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等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三、四个强化,大力营造法治文化浓厚氛围。加强城市法治文化建设,良好的氛围是基础。我们要进一步突出四个强化,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一是强化法治文化与其他文化的融合,把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全面融合、有机结合,二是强化法治文化的传播推广。积极推进法治广场、街区、论坛、学校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建设一批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加强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载体传播法治信息,抓好法治专栏建设,增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三是强化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切实发挥法学会的作用,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更好地指导我市的法治实践。四是强化法治文化的市场运作,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在法治文化产业上投资、发展,积极开展法治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让法治文化不断融入主流文化之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第6篇:建设法治城市调研报告建设法治城市调研报告今年11月,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近日,调研小组对萌水镇、丝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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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凤阳集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在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中的措施和先进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建设法治、打造平安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1、党委、政府重视,工作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民心工程来抓,迅速进行

  了动员部署。其中萌水镇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萌水、打造平安萌水工作,丝绸路街道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街道、打造平安街道工作,并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人员,并要求辖区内的村、社区居委会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做到了工作事事有人抓、有人管。同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从调查情况看,做好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必须从基层领导干部抓起,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形成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控网络。萌水镇以三级联创活动为依托,调整了5个落后村的领导班子,不断加强110报警服务体系建设;丝绸路街道健全了辖区内的群防群治组织,以公安派出所专职巡逻队为主要力量,结合各种义务巡逻队,构建了完整的巡逻控制网络;凤阳集团配齐配强了企业保卫处的力量,为保卫人员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并投入大量资金加强企业的物防、技防措施。

  3、坚持严打和集中整治,做好处法工作,维护大局稳定。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坚持打击和整治双管齐下,一方面他们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对刑事犯罪分子

  狠狠地予以打击,其中萌水镇2003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5起,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1%,严打效果明显;另一方面,对治安落后村、后进单位实行集中整治,实现了由乱到治。丝绸路街道在处法工作中,以三无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全力抓好处法工作,认真做好了辖区内109名原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

  4、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狠抓了定期排查、检查指导等制度的全面落实。2003年萌水镇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6起,调处成功15起;丝绸路街道建立健全了54个基层调解委员会和212人的调解队伍;凤阳集团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和员工及时沟通,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5、加大宣传,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各单位在辖区内采取多种方式广造舆论,使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深入人心,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件进行了广泛宣传,为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普法教育,大大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对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避免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有以下几方面需要加强:某些基层政法部门的工作作风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依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够高,寻求法律援助比较困难;群防群治力量薄弱,人员构成不固定,报酬不落实,防范专业化不强;租赁房屋、暂住人口、流动人口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趋严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农村班子问题造成的矛盾越来越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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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现有公安派出所勤务制度与实际情况不适合,社区警务建设滞后。

  三、几点建议1、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一是抓住深入学习不放松。要抓好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领导班子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以此影响和带动干警加强学习,形成浓厚的氛围和良好的学风。二是抓住突出问题不放松。尤其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彻底解决,坚决防止反复。三是抓住制度建设不放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实现说了算、定了干的抓落实的良好作风。四是抓住教育培训不放松。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方法,积极探索干警自我教育的新途径。五是抓住争创活动不放松。以争创五

  好基层政法单位为契机,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作风转变带来的实效。2、加大普法力度,纵深发展法律援助工作。要以依法治区、执法为民为主题,大力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入开展千名农村干部法律素质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同时,法律援助工作要继续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者可以上门服务,就地办案,将法律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也让在场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在无形中起到解决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3、建立专业化的群防群治队伍,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化的群防群治队伍是治安防范的生力军,要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其素质。一要全面规划,做好组建工作。大力宣传组建专业治安联防队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事业单位参与组建专业化防范队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要订立合同,保障队伍的稳定性。严格标准,选聘政治可靠、文化程度高、身体健康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和派出所三方共同签订合同,有效保证队伍定岗、定责、定时、定位的要求。三是多渠道筹集经费。可以由政府补贴一部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出一部分,同时以存车收费等费用支付一部分。四是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由公安部门统一培训管理,把治安联防队伍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4、严格实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加大对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出租、闲置房屋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对房屋租赁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出租房屋挂牌制度,房屋出租人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由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后向当地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好《出租房屋审批表》和《治安责任担保书》后,方可办理出租合同。基层派出所要加大对房屋承租人的监管力度,经常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承租房屋进行废品回收,无固定职业人员进行严格控制,避免一部分人以此作掩护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暂住、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人民展开经常性的排查,堵住这些地方在暂住、流动人口管理上的漏洞。5、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切实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建立校内法制教育室和法制宣传园地,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和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辖区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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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场所和音像制品、图书报刊要加强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努力消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

  6、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这部分人员的安置帮教和转化工作,对确保社会稳定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实现帮教小组到位,档案齐全,明确责任,切实做到政治上不歧视,生活上给出路,管理上不断线,降低其重新犯罪。加强对监视居住、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管制等外执犯的管理、教育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任何问题。

  7、抓好农村两委班子建设。要针对农村班子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专门成立班子建设指导组,重点解决农村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无班子的村配齐班子,落后班子的村配好班子,一般班子的村配强班子。要治穷治乱同步进行,督促两委班子带领村民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搞民营经济,为群众多办实事,带领村民共同富裕。

  8、改革派出所勤务制度,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深化派出所工作改革,要考虑不同区域派出所的环境差异,在指导和考核标准上不搞形式主义和整齐划一,使派出所的工作适应于辖区经济的发展和群众需要,适应治安形势的需要。二是城区派出所改革必须与

  社区警务建设同步进行。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目标,把派出所民警的工作重心由传统的事后打击转移到事前防范上,依照社会公共力量抵制犯罪,逐步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在社区设立警务区,各警务区在街面上建立规范的社区警务室。社区民警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收集掌握情报信息、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组织治安防范、加强治安管理和为群众服务,构建严密的辖区治安防控网络。三是要大力推进派出所队伍建设,走依法制警,以德育警,科技兴警之路。治安防范中突出科技兴警,建立连接派出所和警务区、警务站、警务室的畅通通信联系,装备良好的交通工具,做到纵横联动、快速反应。

  第三调研组人员名单:略。第7篇: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安排部署,县政府常务会每年两次专题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对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严格打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一是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中央和市级要求,在全县42个县级部门单位、22个镇街中开展了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形成县、镇街两级权责清单体系,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予以公开,进一步理清了权力边界,规范了权力运2---了各种重复材料、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推广运用群众工作系统,构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推出民事代办、村居公开等六大板块新功能,将县长信箱、县长热线、阳光XX接入平台,并对平台受理事项进行抽查、催办、督办,定期通报。(三)强化文件管理,优化政商环境。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控规范性文件数量,狠抓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机制。全年共审查《XX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18件,审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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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发文条件的全部报送备案,做到了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同时,将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确保相对人的知情权。对6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过清理,决定继续有效50件,废止17件。二是加强政府商务合同管理。严格落实《XX县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以县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民商事合同,由承办部门拟草并经相关涉事单

  4---一是开展案卷评查。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助推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再上台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在全县执法单位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大排查。在全县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开展大排查,发现和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督促各执法部门整改提高。四是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把好行政执法源头关,凡欲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执法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申领XX市行政执法证件,杜绝无证执法现象。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五是规范委托执法。委托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可委托的执法事项范围中进行,委托单位必须组织受委托镇街执法人员进行专门的6---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访办等单位配合参与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机制。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四是推广仲裁制度。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积极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七)培育法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一是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现代法治意识。落实法治培训进党校,在县委党校主题培训班开设《运用法治思维促进党政管理》专题讲座。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考试、全县干部职工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集中组织全县部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普法(现场)考试、旁听法院案件庭审。通过学教参与,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二是大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三月法治宣传8---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法治进程,但是县内部分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法治的重视依然流于形式、流于口号,对依法行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到位,不习惯、不愿意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难以摆脱发展与法治相对立的传统思维定势。(二)行政体系欠科学无法满足现代行政管理需要。现代行政管理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对行政组织、行政体系的架构要求非常高。从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行政组织体系没有完全理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人浮于事与人手不够之间的矛盾还客观存在,部门之间职能职责没有完全厘清,制约了改革的纵深推进,影响了行政的整体效能。(三)机构队伍与法治建设现实需要之间落差较大。从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10---三、对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我县和全市其他区(县)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建议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全面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并加强改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目前,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非常薄弱,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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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任务存在巨大落差。调研显示,XX县政府法制办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员,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揽法制机构的职责。因此,建议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强力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12--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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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一、我乡农村当前法治工作的现状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

  

  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

  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

  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二、我乡农村法治工作难开展的原因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三、我乡农村法治工作的对策

  

  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是为农民群众服务,因此,要联系当前农村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着力建立农村法治工作机制,引导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2、着力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3、着力抓好学校的普法工作,辐射农村法治工作。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学校中普及法律知识,培训学生宣传员,让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学校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4、着力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农村法治工作。依法治理是一项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

  

  附送:

  当前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及对策

  当前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及对策医疗服务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基本属性。医疗服务合同的给付义务属手段义务,对其不完全履行,无法从结果上判断,只能从过程上判断,此过程中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同时构成对给付义务的不完全履行。无论财产损害还是非财产损害,在违约案件中均应予以赔偿。非财产损害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及侵害人格权场合的抚慰金。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的参照标准,在履行利益不易确定的场合,可以信赖利益作为替代标准。医疗服务合同不完全履行说明义务损害一、案情概要及裁判要者妻X1与夫X2因生育障碍到Y医院就医,201X年9月9日,两X与Y医院签订了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治疗协议和须知。人工辅助生育存在多种治疗技术,IVF和ICSI都是人工辅助生育的技术手段,协议和须知中没有明确约定Y医院将采取哪一种技术为两X进行治疗。不过虽然双方没有书面约定采取何种技术进行治疗,但是综合分析相关证据可以推定,原、被告之间已经就采取ICSI技术达成合意。9月25日,X,向人民医院交纳了检查费5400元,同日Y医院对X,进行了采卵手术并采集了Xz的精子。医务人员在观察了Xz的精子后,认为适宜按照IVF技术进行治疗,遂按照IVF技术操作,但是最终治疗未获成功。另查明,两原告向Y医院支付检查费、医药费等共计人民币6072元,为促进排卵,两原告在院外购买药品支出人民币53605元,两项合计1143

  

  4.05元。原告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判令Y医院双倍赔偿医药费

  5万元、误工费13950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主张本案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侧重于通过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享有的权益。该法中所指的服务,是经营者为获取经济利益而提供的商业性服务。法院向江苏省卫生厅调取的证据表明,Y医院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不属于经营者,Y医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是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而不是商业服务,故本案不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服务合同在患者向医院提出进行诊查、治疗的请求,并经医方做出承诺时成立。本案被告已经收取了原告交纳的医疗费,两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协议和须知,被告也对原告进行了治疗,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医疗服务合同以为患者治疗疾病为目的,医院一方应当以足够的勤勉和高度的注意谨慎行事,又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因此医院在履约中具有较高的裁量权。但医院与患者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中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且医疗行为的实施结果会对患者的身体造成直接影响,若完全不考虑患者的选择权明显有失公平。所以在医疗服务合同中,医院负有对医疗方案的说明义务,在实施医疗方案之前,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医院有义务就该医疗方案向患者或其代理人进行充分的说明。而患者享有对医疗方案一定的选择权,这体现于存在两个以上治疗方案的场合,医院应该就几种不同治疗方案的利弊对患者进行充分说明,

  

篇五: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农村法制普及情况调查分析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农村法制普及情况调查分析报告农村法制普及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投放问卷和交谈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旨在了解农村法律普

  及现状,掌握一手资料,为以后普法活动提供一定数据支持。此次调查共计投放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为100%,共随机调查了大

  塘、同德、赶场三个村,取得了预期效果。一、农村现状1、人口结构大龄化、文化程度偏低被调查人员中60%为男性,40%为女性,统计表明:被调查者中56岁以上的

  有31人,而41岁以上的共有57人;同时初中以下学历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岁以上阶段。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很多法律宣传过于深奥和单调,群众理解比较困难,虽然有不少从普法活动中拿的资料,但很少细读。

  2、法律需求大71%的调查调查人员努力尝试运用所了解的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虽效果迥异,但均表示掌握法律是有用处的。如果有法律培训的话,98%的男性表达出自己想参加的愿望。二、农村法律存在的困境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人,占男性61.7%);人身伤害(20人,占男性33.3%);农民工基本权益(20人,占男性33.3%)。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人,占女性23.3%);促农富农(14人,占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占女性20%)。同时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但不无遗憾的说,过去我们普法由于经费、人员等原因,往往忽略了这一差异,大而统的宣传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对法律渴望多样化的需求。希望以后我们执行的时候应尽量加强针对性,保证我们的普法活动能为民所用,确保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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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苦并不是群众眼中的流于形式。2、媒体宣传与群众实际有很大出入调查显示:93%的被调查群众(男55人、女38人)了解法律的主要途径是

  通过电视、广播或网络。可见媒体对法制普及的巨大作用。在与他们交流中,我们发现,不少群众对刑法尤其是对抢劫、杀人等恶性犯

  罪的惩戒有深刻认识,并能准确说出不少相关法条。这主要归功于《拍案说法》之类的法制节目。但让我们尴尬的是:当问及民事纠纷相关问题时,绝大部分群众并不能答上几句。只能让我们感叹:法律离农村很近,但离生活很远。

  3、解决途径存在隐患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选择私了。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选择向村干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纠纷得到解决,占到调查人数的68%。然而这两种群众常选择的解决方法都存在不小的隐患:(1)私了由于其往往是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商量解决,而大多数人对事故本身没有明确的认识,致使私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随意性,同时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后,又继续纠缠,乃至发生暴力事件。例如,走访中了解到:我镇大塘村有一人被狗咬伤,私了决定600元包干,但治疗中伤者因病毒感染致使产生数千元医疗费,再次协商时,犬主坚持以当初谈妥600元包干为由,拒绝村镇两级调解,从而让处理人员十分棘手。(2)村镇两级调解本是一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选择,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但实际中,虽然村镇两级都建立了纠纷调解室,但村镇干部大部分未学习过相关法律,同时也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如双桂镇,共建村级纠纷调解室12个,镇级纠纷调解室1个,在村镇两级调解干部中仅有镇调解室2名工作人员接受过司法培训并专职调解,村级调解室多为村支两委干部兼任而且仅村支书接受过几天相关调解培训,他们在调解中往往凭借的是几十年的工作经验。诚然,不少同志的工作经验在不少调解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同时很多经验跟法律、法规有出入,甚至相悖。4、对司法程序不清楚在针对女性的调查表明:在40名女性中,大都不走司法程序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具体该找那些部门,走过不少弯路(19人,占女性47.5%);觉得诉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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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过长,费用太高,得不偿失的人数亦不少(18人,占女性45%)。走访中亦了解到群众对司法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一些民事纠纷,但苦于找不到

  方向或觉得诉讼时间太长,而放弃对自身权益的追求。三、解决方案1、图文并茂,将法律资料通俗化。走访中我们发现,群众对安全防火知识掌握比较充足,询问中得知,原来他

  们手头的安全防火资料是用漫画和浅显的语言展现出来的。这有效的解决了部分群众由于文化和理解力等原因而使宣传乏力的困惑,值得在农村普法宣传中广为采用。

  2、多种方式相结合,向民事等方面倾斜(1)电视传媒对现在生活的印象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其法制节目为了收视率等多关注重大的、轰动的案件,而这种案件多为恶性刑事,虽然教育了群众,但却并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义。因此,适当的向民事、劳资、致富等法律法规倾斜,让广大群众获得真正有操作性的法律。(2)调查中,有30%的群众也通过报刊、杂志学习法律知识。走访中了解,这些喜欢读书看报的人多为附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群众常常向他们了解一些法律法规。只需我们在平面媒体上运用案例和法条相结合的方式,诠释法律,就能通过他们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3)充分运用远程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教育学习。远程教育系统内的资源涵盖了农村生活的多方面,其中也有许多贴合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其采用专家讲解的方式,直观的将法律法规展示出来。现在远程教育点已经基本覆盖各个行政村,只需我们合理利用,也能为法律普及做出重要贡献。3、加强基层调解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村镇两级调解能得到68%被调查人数的青睐,这既是群众对我们村镇两级干部的信任,也是巨大的危机。广大村级调解员的素质,决定了这一平台的作用的大小。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纠纷层出不穷,因此对农村调解员的培训到了刻不容第二篇:关于农村法制普及状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关于农村法制普及状况的调查分析报告摘要:自在新中国建国以来,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公正立法,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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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理念。在全国各个地方,各级政府多次开展普法教育,在各个村庄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中国是一个拥有绝大多数农村人口的国家,所以做好农村法律普及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农村法制的普及与社会安全稳定紧密相关,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息息相关。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思想的伟大领导下,在共产党和国家政府的英明指挥下,普法工作不断贯彻落实,农村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农村人民的法制素养不断提高。

  关键字:农村法制普及状况一、引言回顾历史,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立国,以法治国的国家。农与法一直是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离。从法家学派的诞生到法家思想的发展,从战国时期的变革法治到近现代的维新变法,从先秦的法律条文到新中国的各种法典。而这之中,任何与法律有关的也都涉及到了农业。农业是任何一个国家不了缺少的立国之基,法律是任何一个国家不可缺少的固国之本。着眼目前,法制的观念和法律的知识都深深普及到农村人们的心中。在处理事故冲突和矛盾纠纷的时候,人们纷纷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有效解决。展望未来,中国正在不断向全面小康社会稳步迈进,中国正在努力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中国正在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而这一切与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相关,社会和谐稳定又离不开农村法制的普及。自然,农村法制的重要性突显出来。二、农村法制普及状况(一)、过去的农村法制普及状况在古代社会,农村人当中识文断字的都不多见,更别提精通律法的人了。然而,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并不是人们不学习法律知识,第三篇:农村法制普及情况调查报告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投放问卷和交谈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旨在了解农村法律普及现状,掌握一手资料,为以后普法活动提供一定数据支持。此次调查共计投放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为100%,共随机调查了大塘、同德、赶场三个村,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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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现状1、人口结构大龄化、文化程度偏低被调查人员中60%为男性,40%为女性,统计表明:被调查者中56岁以上的有31人,而41岁以上的共有57人;同时初中以下学历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岁以上阶段。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很多法律宣传过于深奥和单调,群众理解比较困难,虽然有不少从普法活动中拿的资料,但很少细读。2、法律需求大71%的调查调查人员努力尝试运用所了解的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虽效果迥异,但均表示掌握法律是有用处的。如果有法律培训的话,98%的男性表达出自己想参加的愿望。二、农村法律存在的困境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人,占男性61.7%);人身伤害(20人,占男性33.3%);农民工基本权益(20人,占男性33.3%)。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人,占女性23.3%);促农富农(14人,占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占女性20%)。同时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但不无遗憾的说,过去我们普法由于经费、人员等原因,往往忽略了这一差异,大而统的宣传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对法律渴望多样化的需求。希望以后我们执行的时候应尽量加强针对性,保证我们的普法活动能为民所用,确保我们的辛苦并不是群众眼中的流于形式。2、媒体宣传与群众实际有很大出入调查显示:93%的被调查群众(男55人、女38人)了解法律的主要途径是通过电视、广播或网络。可见媒体对法制普及的巨大作用。在与他们交流中,我们发现,不少群众对刑法尤其是对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的惩戒有深刻认识,并能准确说出不少相关法条。这主要归功于《拍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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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类的法制节目。但让我们尴尬的是:当问及民事纠纷相关问题时,绝大部分群众并不能答上几句。只能让我们感叹:法律离农村很近,但离生活很远。

  3、解决途径存在隐患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选择私了。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选择向村干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纠纷得到解决,占到调查人数的68%。然而这两种群众常选择的解决方法都存在不小的隐患:(1)私了由于其往往是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商量解决,而大多数人对事故本身没有明确的认识,致使私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随意性,同时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后,又继续纠缠,乃至发生暴力事件。例如,走访中了解到:我镇大塘村有一人被狗咬伤,私了决定600元包干,但治疗中伤者因病毒感染致使产生数千元医疗费,再次协商时,犬主坚持以当初谈妥600元包干为由,拒绝村镇两级调解,从而让处理人员十分棘手。(2)村镇两级调解本是一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选择,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但实际中,虽然村镇两级都建立了纠纷调解室,但村镇干部大部分未学习过相关法律,同时也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如双桂镇,共建村级纠纷调解室12个,镇级纠纷调解室1个,在村镇两级调解干部中仅有镇调解室2名工作人员接受过司法培训并专职调解,村级调解室多为村支两委干部兼任而且仅村支书接受过几天相关调解培训,他们在调解中往往凭借的是几十年的工作经验。诚然,不少同志的工作经验在不少调解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同时很多经验跟法律、法规有出入,甚至相悖。4、对司法程序不清楚在针对女性的调查表明:在40名女性中,大都不走司法程序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具体该找那些部门,走过不少弯路(19人,占女性47.5%);觉得诉讼时间过长,费用太高,得不偿失的人数亦不少(18人,占女性45%)。走访中亦了解到群众对司法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一些民事纠纷,但苦于找不到方向或觉得诉讼时间太长,而放弃对自身权益的追求。三、解决方案1、图文并茂,将法律资料通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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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访中我们发现,群众对安全防火知识掌握比较充足,询问中得知,原来他们手头的安全防火资料是用漫画和浅显的语言展现出来的。这有效的解决了部分群众由于文化和理解力等原因而使宣传乏力的困惑,值得在农村普法宣传中广为采用。

  2、多种方式相结合,向民事等方面倾斜(1)电视传媒对现在生活的印象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其法制节目为了收视率等多关注重大的、轰动的案件,而这种案件多为恶性刑事,虽然教育了群众,但却并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义。因此,适当的向民事、劳资、致富等法律法规倾斜,让广大群众获得真正有操作性的法律。(2)调查中,有30%的群众也通过报刊、杂志学习法律知识。走访中了解,这些喜欢读书看报的人多为附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群众常常向他们了解一些法律法规。只需我们在平面媒体上运用案例和法条相结合的方式,诠释法律,就能通过他们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3)充分运用远程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教育学习。远程教育系统内的资源涵盖了农村生活的多方面,其中也有许多贴合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其采用专家讲解的方式,直观的将法律法规展示出来。现在远程教育点已经基本覆盖各个行政村,只需我们合理利用,也能为法律普及做出重要贡献。3、加强基层调解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村镇两级调解能得到68%被调查人数的青睐,这既是群众对我们村镇两级干部的信任,也是巨大的危机。广大村级调解员的素质,决定了这一平台的作用的大小。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纠纷层出不穷,因此对农村调解员的培训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培训需要常态化、生活化,将农村常见案例和新兴案件作为教材,让优秀调解员现身说法,保障经验与法律的双重并重。4、结合群众需求,制定普法方案(1)根据群众需求,组织专项法律下乡。不要贪大求全,不求一劳永逸,一次只针对单一群体的单一需求,开展相关活动。如针对男性对劳保方面的法律需求,举行劳动法规下乡,切实满足群众诉求。(2)针对农村私了行为,制定相关指导。私了作为群众自己解决矛盾的方式,可以继续存在,但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避免后续纠纷,可以尝试将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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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纠纷归纳出来,如损失轻微,可以明确判定的纳(转载请注明来源:www.bsmz.net)入私了;不能确定损失的建议递交上级。从而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5、组织流动法庭,游走乡间。群众司法诉求多是简单的,可执行简易审判的案件,因此可以尝试建立流动法庭,巡回于乡间,走进院坝,在群众中审判,既能解民之所需,又能将法律更生动直观的传播到群众中去。

  四、本次调查的反思本次调查,在外调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完成得比较圆满,但由于自身原因仍存在不少问题:1.调查表设计仍有欠缺。虽然再三对调查表进行修正,但由于团队人员均缺乏足够调查经验,调查统计中发现不少设计问题,如未能设计出被调查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使在分析中缺少了职业对法律需求的分析、没能为走过司法程序的人员单独设相关问题,致使我们少了深入了解相关情况的机会等不能不说是本次调查的遗憾。2.问题表述不明确,未能让群众理会调查者本意。如第8问,不少群众误认为只有司法程序才算运用所了解的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有29名群众未能按设计者意愿填写,使该问分析并不十分有代表性。3.写作团队离农村实际仍有段距离。如未根据农村文化程度低、大龄化严重的基本情况设计问题,导致不少分析根本不能从调查表得出。幸好,我们的外调人员极其负责,在了解到相关情况之后,采取了提问方式了解了部分问题,使得分析得到有效的一手资料支持。在此笔者向外调人员表示感谢。第四篇:闽南地区农村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闽南地区农村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20xx级(秋)法学专业张颖[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法律也随之不断完善,人们对法律价值的认识更为深入。但是在各方面都发展较好的闽南地区,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越来越受到法学界的关注。本文主要从现实的角度,探讨闽南地区法律知识的普及基本情况、当地群众的思想教育现状、调查感想及针对此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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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法律普及当地群众思想现状法律的作用和目的全在于为了城邦的“善业”,为了“善德”,为了追求“公共福利”,增进人类的道德。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构建法治和谐的社会。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要让农民热切地走进法律、学习法律、崇敬法律,进而信仰法律,法治和谐的农村社会才能建立。农民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部分,更应当受到法律的强势关怀,这是我们社会对其人权保障的最大福祉,农民通过对法律制度文化和法律精神文化的学习,消除对法律的陌生感,逐步认识到法律是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30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祖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不断进步着,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甚至令人忧虑的现象,尤其在农村,这种不足表现明显。所以,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离我们并不是遥不可及。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可见,法律的普及势在必行。利用课余时间,我走访了厦门周边几个农村村庄,并对自己的实践课题《当地法律普及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在社会实践中,我亲身深入农村,就当前农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这次活动,真实的反映了目前当地群众在法律意识上的强与弱,在触及法律面前的思想和行动以及当地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一、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现状及获得法律常识的途径为了了解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现状及获得法律常识的途径,我通过给出两个问题的方式进行调研。其一,你能说出几个法律名称?其二,你是通过哪种途径了解法律的?通过调研,当前农村群众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三是法盲型。(一)法律通型。这种类型的人能准确说出各种法律名称,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走访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100人,有2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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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籍,县、乡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组成的“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课来学习法律知识。

  (二)似懂非懂型。这种类型的人对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他们往往不轻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在调研的100人中,大约有60%属于这一类型。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别人说和评论。

  (三)法盲型。这种类型的人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法盲型的干部群众对法律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人占17%。

  二、对于法律的信任度和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方式在调查中,19%的人认为法律不可信,75%的人表示比较信任法律,还有少部分的人很信任法律。分析原因,一部分人认为权大于法,他们觉得政府与法院是一家的,对法院能否秉公执法存在怀疑,所以他们不信任法律。从数据上看,尽管大多数人是信任法律的,但是在与人发生法律纠纷时,寻求法律帮助的人并不多,他们要么找人用武力解决,要么忍气吞声。还有一部分的人采用“私了”的方式解决纠纷。而“打官司”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在农村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主要是因为打官司程序多,成本太高。他们不愿意花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在上面。三、当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影响农村法治建设的因素可以分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方面。内在因素是农民的法律意识,它是农民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对于广大农民而言,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他们是否以法律支配自己的日常行为,能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在因素则指社会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农问题时是否依法办事,能否满足农民的法律需求及其对农民心理的影响。虽然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农民了解和掌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特别是党关于农业和农村的政策,并对党的农业和农村政策表示拥护,思想觉悟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大多数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不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提高。四、增强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对策针对以上的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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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农民了解法律和法律宣传有着重要的关系,法律宣传力度越大,农民对法律的了解也越多,这是一个正比的关系。基层法律服务是帮助广大农民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当地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高音喇叭多方位、多触角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解法律知识,印发法律案例明白纸,送法律书籍,让法律充实他们的头脑。要在农村中营造有一种法律氛围,开展培训,教育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举办法律培训班、模拟法庭,让老百姓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二)加大政府司法所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司法所是设置于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司法机关,是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司法助理员则是基层政权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他们是中国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在我们农村,这一职位的工作人员在乡镇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工作,主要负责调解委员会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范围从解决打架斗殴到山林地界纠纷和离婚调解等。可以说乡村司法所覆盖面广,根扎农村,熟悉农民经常面临的法律问题,可以对农民遇见的纠纷问题作出较快的反应,能够避免矛盾的激化,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大官司”程序多,费用高的问题,最适合作为农民法律援助机构。因此,要充分发挥并加大政府司法所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三)进行基层司法改革,维护司法独立行政权力渗入导致司法不公正,得不到有效监督。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与司法改革,改变基层行政权力混乱局面,正确区分行政与司法各自职能范围,避免职能冲突,这样才能更好地防止个人专权,从根本上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四)加大农村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力度,对农民的信访处理措施得当农村基层的司法机构比较薄弱,专业力量严重不足,农民“打官司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充实力量,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农民“告状难”问题,力争将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待农民的信访,要做到依法治访,能够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说明情况,做好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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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引导工作。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农村的法律建设直接关乎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水平,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开放,农民法律意识的状况有了较大的提高和增进,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方的路十分艰难,需要十二分的勇气,更需要十五分的执着。我们也要坚信,广大农村的法制建设必将得到加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必将增强。

  第五篇:足球普及情况调查报告时间:寒假假期地点:本地区对象:各行业、各年龄段的人范围:足球运动主题:足球运动在本地区的普及情况科考方法: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后的分析:本次调查给我最大的感触是:足球运动在本地区的普及情况很差。调查前,我准备了二十多份调查问卷,这些问卷是用来给农民,学生,以及商人或工人等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段的人填写的,据搞查了解,我总结如下:一、国家对足球运动的推广和投资力度不够,当前的体制下不利于足球的普及与提高,城乡的足球投入有较大差距。在当前,全社会都在抢抓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正好体育也是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人民体质的好事。地方上教育和体育已经和二为一,改为教体局。也为足球的普及提供了基础。如果能在广大农村开展"千校百队"活动,让校与校、村与村之间经常搞一些足球比赛,这对足球的普及大有好处。这种比赛还可以培养孩子的团队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提高体质的同时,又能提高对国家,对家庭的责任感。让他们不再沉溺于网吧的侵害。二、学校足球普及困难重重据中国足协最近调查的41个城市中,15个城市中同时在中小学开展校、区、市级足球赛,仅占41个城市的36.6%。而只有11个城市在中学开展校、区、市三级足球比赛,仅占总数的26.8%。另有15个城市开展情况不祥。超过六成以上的城市难以保证中学、小学同时开展足球联赛,这让中国足球在学校探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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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路举步维艰。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点。首先是传统训练体

  制的制约。足球职业化后,过去计划体制下的专业足球队转变成市场环境下的职业队。体育局与足球队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业余体校、体育学校不再有向上输送人才的指标,使得中小学训练单位失去后备人才输送方向。其次,各方利益冲突难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足球后备人才走上市场化后,地方教委认为学校可以不必承担输送人才的义务,因此在进行教育资源配置时,不再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学校大多以升学率为评价学校教学成果的重要参考标准,足球运动在校园的开展从整体上得不到支持,甚至还遭到了反对。在各方利益冲突下,校园普及足球非常困难,资源短缺使得具有天赋的中小学生不能被及时发现。此外,青少年能否参加足球运动大多取决于家长的意志。家长在孩子发展中极力排斥一些对抗性强、易受伤的项目。而随着高校不断扩招,家长们不由自主地认定孩子上大学才是最好的出路。

  调查后感: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这是我们的一大优势。普及足球不能光喊口号,只做表面工作,而应扎扎实实地做好社会广大人群的足球普及,只有真正普及了,中国的足球水平才能真正提高上去。

  默认推荐相关范文:计算机普及情况调查报告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眉山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情况调查关于农村网络普及情况及网络利用的调查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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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一、我乡农村当前法治工作的现状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在农村开展法治工作,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

  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二、我乡农村法治工作难开展的原因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

  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我乡农村法治工作的对策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是为农民群众服务,因此,要联系当前农村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着力建立农村法治工作机制,引导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2、着力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3、着力抓好学校的普法工作,辐射农村法治工作。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学校中普及法律知识,培训学生宣传员,让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

  一所学校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4、着力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农村法治工作。依法治理是一项全

  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

  

  

篇七: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镇法治乡村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2020年,X镇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等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全力增强X镇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X镇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X镇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法治乡村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形成综合办、平安办、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其他业务办公室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推进法治能力建设。每年初镇村两级制定全年学法计划,明确将《宪法》《行政诉讼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范围,定期开展法治讲座,组织干部进行法律测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从而

  真正的把依法行政的观念树立起来。先后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培训X次,订购相关普法书籍X余册。

  三是健全督察考评机制。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党委会议议程,每季度听取各线关于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深入推进依法执行。

  二、特设亮点一是学用结合,主动用法。镇村两级对法治建设,从思想认识、具体行动上都比原来有较大程度提高,镇村两级干部处理农村日常事务,已从单纯的摆平就是水平,凭人情、经验办事,转向不仅摆平还要避免成为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关口前移,全程守法。明确法律顾问制度,镇村两级全部聘有法律顾问,遇到平时工作中特别是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多邀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从源头上避免法律风险。班子成员与各办公室负责人针对本辖区涉及的特别是土地安置、流转、重点信访等问题,以及对外签订合同、重要事项决策,均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或者邀请律师直接参与。三是转变职能,规范执法。成立X镇综合执法大队,部门下沉人员X名,建成融行政执法、综治中心、信访维稳、行政审批等功能为一体的X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明确了“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

  三、存在的问题困难

  我镇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还缺乏系统、整体的谋划,落实年度法治重点工作的抓手和举措不多。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制机构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人员不足,知识结构与法治建设要求不匹配,司法所承担镇合法性审查的责任,目前能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镇村执法人员系统性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还不够深入,业务素质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要求履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法治建设专题报告,重视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民主化水平。通过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党政议事规则等制度,推行决策留痕管理,杜绝领导干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强化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不断深化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依法决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推进镇村法治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举行法律大讲堂,提高镇村两级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篇八: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依法治县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前后下发了关于展开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的通知依照村居组织健全民主建设制度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法治宣扬广泛深入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到位5项指标要求精心组织展开了法治乡镇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构成了组织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法治宣扬深入治理措施到位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局面我县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法治县城北乡柳溪村白水乡飞山村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2个乡镇361加强法治宣扬教育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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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县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你知道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怎么写吗?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县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根据县政协20XX年协商调研监督计划安排,4—5月,县政协社法委在王安琳副主席的带领下,会同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就我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情况,深入岳阳、城北、长河源、李家、镇子、南薰等乡镇及12个行政村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赴湖北省十堰市、武汉市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成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平安和法治安岳建设、深化“七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及推进基层民主管理相结合,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制度,有效提升了全县农村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基层法治责任落实。县委政府坚持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出台了《关于安岳县创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的决定》,制定了《关于安岳县创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工作方案》,对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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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署,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工作体制机制。目前,乡村两级均成立了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健全了综治维稳室、调委会、治保会建设,聘请了法律顾问,成立了联合巡防队等,基层治理预警机制建立,群众表达诉求渠道顺畅,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落实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强化督查指导,基层组织网络完善。民政局着眼健全完善基层法治组织,加强对基层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实现了全县926个村52个社区全部依法民主选举。加强对新当选的“两委会”班子法治和党建工作培训,形成了党组织领导、村(社区)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的自治机制。

  (三)强化日常管理,基层民主决策规范。围绕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全县村级事务决策从议案的提出、受理、议定和实施都纳入了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村(居)民重大事项民主议事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度健全,档案台账齐全完备,村(居)民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意识普遍增强。

  (四)强化村务公开,基层民主监督有力。全县基层村(社区)均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了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监督小组,实现了村务公开内容明细化、公开时间统一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过程动态化,确保村务决策落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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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强化阵地建设,基层法治创建有效。县依法治县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的通知》,按照村(居)组织健全、民主建设制度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法治宣传广泛深入、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到位五项指标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法治乡镇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了“组织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法治宣传深入、治理措施到位”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局面,我县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法治县”,城北乡柳溪村、白水乡飞山村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2个乡镇、36个村(社区)受到省、市、县命名表彰,筑牢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阵地。

  二、做法及启示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健全农村普法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普法工作机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村(居)民小组有法治宣传员,有“法律明白人”。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法律七进”“特色三进”活动,结合开展“大走访”“三下乡”“法律服务进村到户,推进法治到基层”和“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将《中国梦·安岳普法在行动》《农民常用法律问题解答》《青少年法律常识简明读本》等普法书籍25万余册全部免费发放到农村基层家庭。三是丰富基层法治文化。以加强村级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为载体,全县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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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实现了建成1个法治夜校、1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橱窗、1个图书角(室)的目标,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先后编排法治文艺节目10余个,赴城北、岳新等乡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0余场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10个、法治文化街道19条,建设法治农家大院、公园、小区等阵地106个,设立宣传橱窗、灯柱广告、仿古插牌等法治设施4000余个,在全县基层普遍形成了自觉学法、遵法守法、遇事找法的基层法治环境。

  (二)加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基层平安创建根基。一是做好面上治安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基层基础的首端作用,网格服务提档升级,群众对网格工作知晓率在80%以上,满意度达到85%;“雪亮工程”一期、二期114个镇村平台、515个监控点建成投用;常态开展“红袖标”治安巡防,建有“红袖标”巡防队伍20XX支,开展常态和集中巡防5万余次,参加人数达30万人次。二是充分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重点抓好艾滋病人、吸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等基层特殊人群监管工作,组织卫计、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及时收治好艾滋病人、收戒好吸毒人员、收容好具有肇事肇祸可能的精神病人,全力做好治安防范和农村治保工作。三是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了村级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监督管理教育责任和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组织矫正人员参与村级法治教育和公益劳动,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相应的社区帮扶救助。四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和发挥村级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责任和帮扶作用,对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及时提供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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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生产生活帮助,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后有相应的生活保障,逐步适应社会生活,预防和杜绝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三)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夯实基层维稳保障根基。一是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全县共建成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066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4048人,建成范围涵盖家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性调解组织。二是充分发挥了各类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以村(社区)调委会为依托,重点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报告、前期处置和调解参与工作,做到信息第一时间掌握、事态第一时间控制、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全面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最大限度维护村(社区)和谐稳定。三是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三调联动”工作实践,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大力拓展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了调解员综合素质。四是创新了人民调解工作措施。先后组织开展了“矛盾化解多元推进、力促安岳大和谐”、“大下访、大化解、大稳定”等主题实践活动,真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双无”目标。x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355件,调处成功6253件,调处成功率98.1%,维护了全县基层社会大局稳定。

  近年来,我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做法和成效来看,有以下启示:一是思想认识是基础前提。只有镇乡、村干部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真心实意接受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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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才能为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领导是必要保障。只有建设一支有力的基层法治化工作队伍,全面强化对法治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才能保障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服务群众是关键内容。只有把农村基层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服务群众推行法治治理,在依法治理中强化服务举措,才能赢得群众参与,得到群众支持配合。四是真抓实干是核心措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内容宽泛,只有真真切切把每一项工作任务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日常工作细节中,扑下身子抓落实,才能促进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巩固提高是重要环节。只有不断巩固已有法治化工作成果、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才能确保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问题及原因

  (一)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基层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不浓,依法办事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还不强。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人治思维依然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仍然不强。二是法治宣传仍需加强。虽然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30余年,但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法治宣传的形式还不丰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也不完全到位,特别是农村普法依然存在死角和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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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层依法自治落实不到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村(社区)绝大多数工作精力被非主业所占用,多数乡规民约、自治章程、四民主两公开等民主法治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有些村(社区)仍然存在村(社区)事务公开不及时、财务支出不透明等现象,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自治组织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不高、法治意识不强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民主管理、依法治理的氛围还不浓厚。

  (三)基层法治力量依然薄弱。尽管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组建了“三团两队”(即政府法律顾问团、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义务普法宣传队和法制文艺宣传队),但受经费、待遇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县农村基层法治队伍仍然比较薄弱,村(社区)普遍没有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主要靠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乡镇司法所以及综治维稳机构来完成,导致农村法治工作出现空档,有些村(社区)的法治工作已经出现停滞状态。

  (四)基层法治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基层矛盾纠纷依法调处机制有待完善。由于缺乏应有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健全,导致大多数“老、大、难”纠纷和缠访闹访案件难以解决,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停留在稳控上,没有从根本上依法解决问题。二是基层法治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责任追究的法律规定,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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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的制止和纠正,存在“同级监督不力、上级监督太远、自我监督落空”现象,导致许多失职、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四、建议与思考

  (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机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成效纳入党委政府核心工作考核范畴,同部署、同量化、同考评、同奖惩。二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新建或整合法制宣传信息平台。通过编写通俗易懂的法律读本,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建普法宣传阵地,开设农民(居民)法治学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三是壮大法治宣传队伍。可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出台政策扶持等方式,在农村和社区一线培育一批新型农民(居民)及社会名流人士组成法治宣传队伍,在农村(社区)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广大青少年、留守人员五类人群中遴选、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

  (二)推进依法自治,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化。一是引导基层依法自治。把加强基层依法自治作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任务,在经费使用和人才引进上给予倾斜。可由县级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村(社区)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实施办法,推动依法治村、按章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基层组织领头人,引领基层工作依法开展。三是打造法治示范单位。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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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树立标杆。

  (三)健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多元化。一是健全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设立村(居)“普法工作站”,吸收村(居)两委会成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和社会志愿者等力量,加快健全村(社区)一级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尽快形成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达到村(居)治安秩序良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加快服务队伍建设。通过“三官一律”进社区、基层公开招录、上级下派挂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法治工作者队伍。

  (四)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化。积极打造和完善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选优配强调解工作队伍,落实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案代补政策及人民调解员工作津补贴,激发调解队伍工作积极性,促进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对相关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五)强化法治监督,实现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透明化。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监督中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尤其是发挥好村民、村民代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力量,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包括集体财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债权债务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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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确保基层群众能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探索建立村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推行民主管理或在推行过程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权益的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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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一、我乡农村当前法治工作的现状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在农村开展法治工作,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

  中组织学习;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

  二、我乡农村法治工作难开展的原因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

  象较为突出。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

  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我乡农村法治工作的对策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是为农民群众服务,因此,要联系当前农村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着力建立农村法治工作机制,引导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2、着力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3、着力抓好学校的普法工作,辐射农村法治工作。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学校中普及法律知识,培训学生宣传员,让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学校

  

  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4、着力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农村法治工作。依法

  治理是一项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

  

  

篇十: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1年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全县中心工作,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为重点,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农村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按照“法律八进——进农村”工作要求,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8场次,印发“法律八进”系列宣传册8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受众面和知晓率;围绕群众关心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宜居搬迁”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讲,积极利用“民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法宣在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新媒体普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出门有法、抬头也见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省厅、市局关于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要求,至目前,共创建新天上姚村、民乐县金山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联镇西寨村、永固镇滕庄村、三堡镇下二坝村、六坝镇六坝村4个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着力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坚持德育和法治教育并举,助力乡村法治文

  化振兴,投资50多万元,制作墙体普法漫画、设立法治宣传栏、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文化长廊,为美丽乡村增添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强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带头人”培养工程。结合“法律八进—进农村”活动要求,推动各单位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带头人”培养工程,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题培训23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1376人,法治示范带头人1032人。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着力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乡村“良法善治”新模式,引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乡村“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监督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让党员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督促各镇村(社区)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协调各镇、村(社管委、社区)探索打造“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示范村,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共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219个,共有人民调解员932人,其中:镇调委会10个,村级调委会171个;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调委会1个,居民调委会10个;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行业性人民调委会15个。至目前,形成了以镇、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三级基础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积极学习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党政联手,努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建立多远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建立多种激励机制,按时发放人民调解员个案补

  贴,逐步推动落实调委会工作补助纳入财政保障,全面落实调解经费补助政策,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体系。强化人民调解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全县171个行政村和10个社区调委会的作用,每年由各基层司法所积极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主讲“枫桥经验”的创立背景及主要内容、人民调解的常用方法和技巧、农村(社区)常用法律案例解析及人民调解卷宗实务,针对农村常见问题详细讲解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和办法,切实增强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至目前,在全省人民调解系统录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932人,2021年111月份,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843件,其中调解成功3824件,调解成功率达99%;持续强化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加强在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妇女儿童权益等矛盾多发领域调解工作。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

  二、存在问题我局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乐观、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村级调解工作基础薄弱。村级调委会阵地建设滞后,软、硬件设施严重缺乏,部分村级人民调解员基本都是由村干部兼任,也还存在自身角色感不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障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少,专题培训工作开展相对较少,基层调解员工作方式、手段滞后,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和业务素质能力还有欠缺,调解员素质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提高。三是法

  治乡村建设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工作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围绕法治乡村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特殊人群管控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发挥法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把法治乡村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坚持普治并举,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和群众学法用法意识,真正营造全社会崇法尊法、办事依法和化解矛盾靠法浓厚氛围。三是全方位构建法治乡村治理体系,弘扬新时代“枫桥”工作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公众法律知识供给,立足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努力把法治乡村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围绕打造县域副中心和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按照全县大力实施生态宜居搬迁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在工业园区协同公安、民政、执法等部门设立相应服务机构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工作空间范围,发挥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矛盾纠纷调处等职能作用,全面总结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经验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法治乡村

  

篇十一: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在党的领导下,亿万群众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生动实践,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对我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调研组于3月11日至4月3日,对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市、区有关主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6个座谈会,参加座谈的有部分省、市、区、镇人大代表,市、区、镇(街道)、村相关领导和人员等,共100多人次。调研组还组织5区75名村民作了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状况及工作成效

  我市下辖5个区,共32个镇(街道),485个行政村,4589个村民小组。我市1999年撤销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委会,全面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前三届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100%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从去年7月到今年6月,新一届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委会开展换届选举。至2008年4月3日,已有475个村党组织、286个村委会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分别占总数的97.9%、59.0%。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能力结构更加优化.

  村民参与意识高涨,2005年村委会选举参选率达95.96%。农村的重大事项依法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特别是征地拆迁达99.5%,100%村委会、村民小组建立了村务公开、组务公开制度,成立了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485个村、2850个组共4625盘财务账目交由中介组织代理,分别占总

  数的100%、86.7%和95.06%。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顾问等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基本实现了农村基层群众依法有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推进我市农村“发展科学、社会稳定、环境优美、人民幸福”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思想建设,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到事关农村工作大局和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明确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为促进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全市从2月开始开展农村法律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层选举法律法规。南海区用《珠江时报》4个版面刊登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印30多万份发放到每家每户,掀起了学习村委会选举法律法规的热潮。2007年高明区新增电视台、电台、手机短信等普法阵地,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手机有信”,今年发送了有关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律知识的手机短信2万多条。顺德区在电视、电台、报纸开辟了普法节目和栏目,通过身边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广大村民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件积极参与,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制度建设,村民自治法治化水平提升。五区农村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立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多项制度,让村民参与决策管理和实施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水区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紧密结合,目前已有74条自然村按“九条标准”和“七个一”要求通过验收。该区芦苞镇上塘村认真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依法抓好“两委”工作规范化、村务公开制度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完善了村民自治运作机制,实现了健康有序发展。南海区桂城、大沥等镇(街道)的一些村、组,将村务、财务管理制度,村民公约、守则和各项管理制度,村、组干部的工作职责、考核内容、收入、报酬分配方案和各村小组的出租土地、仓库、厂房等承租、承包以及资金收入的详细情况等印成小册子,发到每个家庭,既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也便于监督各承租、承包户自觉履约。禅城区南庄镇罗南村民委员会,在村党委的领导下,围绕推进建设“富裕罗南、和谐罗南、

  极少数村干部侵占村民利益有机可乘,引起村民的不信任和不满。如高明区明城镇世周村干部,在买卖山地等重大村务问题上,从不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表决,民主作风很差,引发了村民集体越级到省政府上访。据五区问卷调查显示,有16%被调查村民反映不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有4%反映不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四)不法势力渗入部分农村基层的管理,扰乱农村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并呈蔓延态势。据有些区、镇、村等反映,有个别地方不法势力不同程度介入农村土地招投包、农副产品流通等经济活动,通过威胁恐吓、低价下标、高价转手、垄断土地招投包;通过欺行霸市、勒索保护费、控制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利用复杂的农村社会关系作掩护,通过暴力、引诱、胁迫等手段操纵民主选举。由于手段隐蔽,公安、司法机关一时难以介入,使这些不法势力长期逍遥法外。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不适应农村政制改革的新形势,对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感到茫然,以致消极被动应付。二是部分农村普法教育不到位,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有的甚至流于形式。据五区问卷调查显示,有51%被调查的村民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获取法律知识的。而市级普法资源整合不足,普法经费投入不够,佛山电视台、佛山日报、佛山电台至今还未建立普法平台。有35%被调查村民认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普法、法律服务不够。三是由于个别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打着为民争利、为民请命的旗号,借机利用农村的矛盾纠纷,组织策划并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误入圈套,违反规定越级、多次重复上访。四是由于农村社会关系复杂,部分党组织统筹全局的能力不强,村委会成员素质较低,使一些不法势力、宗族势力乘机制造事端,严重干扰了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和民主选举。

  

篇十二: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法制建设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亢亚飞指导老师:郭洪水

  时间:2015年8月4日星期二

  地点:陕西省横山县墩尚村

  正文:

  一调查情况简介

  在做本调查之前,曾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目的在于了解农村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诸多学者对于农村法制建设的调查是如何具体的操作和实施的,本次的调查主要采用的是实地调查法和问卷调查法,本次的调查主要目的是深入了解农村地区目前的法制实践状况以及农村地区村民的法治观念,力求掌握法律和地方风俗之间的关系,并利用专业特长的优势进行法治宣传。

  二调查内容

  在本次调查中,调查的主体没有局限在特定的主体(指的是调查主体的年龄和学历没有固定的范围,采用随机的方法)上,主要以青壮年和中年人两大群体为主,这两大群体在农村地区的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及时了解他们的法治观念对于我国农村地区的法制建设也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调查的地域范围上,主要选取了便于调查的一个人口分布较为稠密的村落,位于陕西省横山县殿市镇的墩尚村,这个村子分为前村和后村,两个村子人口共计13542人,其中青壮年和中年人人口约5533人,约占总人口的40.8%,该村的主要经济来源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打工(外出打工或者当地煤矿打工),一类是传统的农业(主要有当地的农作物或者是养殖业),大多数的年轻劳动选择外出打工,主要是由于全国性的城镇化导致,一些年龄稍大的人选择留在当地经营传统的农业,该村在全县内属于较为发达的村落,但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大多数靠当地资源致富的人都不再当地居住。

  本次调查过程中,制作了较为详细的问卷,问卷的内容主要以选择题为主(主要考虑到当地人的文化层次)问卷主要涉及是否接受过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遇到法律纠纷时采用何种途径解决,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实效性以及对于法律成

  本的承受能力,当地法律援助建设的现状以及是否接受过法律援助。

  从调查的结果上来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资源型地区村企纠纷繁杂,法律途径无人问津

  该村属于资源型农村,近几年来由于占据资源的优势,发展迅速,同时人地矛盾也在逐年增加,贫富差距的拉大本身就为矛盾的的升级提供了温床。从2004年以来,当地企业为了扩大规模,不断地占用耕地,土地价格一直是引起村企矛盾的重要诱因,矛盾的升级也由简单的争吵演变为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该村村民往往经过事先详细的安排,组织大量的人员利用人多的优势对当地企业的生产进行阻扰,通过这种方式要求当地企业给予赔偿,而当地的企业往往采用大量的黑社会人员进行报复,如此便形成了恶性的循环。奇怪的是即便村民受到多大的伤害他们第一时间采用的方法仍然是最为极端的,在调查的程中,部分村民给出了他们自己的答案,有村民说,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意味着高额的投资,村里的大部分又都是法盲,对这一方面了解甚微,只能是花费掉大量的财力和时间,反倒不能取得的预期的效果,也有人说现在的企业不仅是经济实力雄厚,而且在政策上也有较大幅度的支持,往往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想要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并无实效。这也是目前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法律对于他们来说,其实就是虚设,实际上对于他们解决问题并无太大的帮助,更多的他们仍然是按照传统的,最为极端的解决方式。

  (二)基层法律服务建设严重滞后,法律普及收效甚微

  在对该村的多次走访过程中,我也参观了当地的书屋,据该负责人介绍,这个书屋藏书5000册,基本上都是关于农业的。在参观书屋的过程中,我也留意了这些书的相关内容,发现这里的书屋相关书籍确实大多数与农业相关,法律相关书籍几乎没有,只找到一本《常用法律知识大全》,而最为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些关于农业方面的书籍却大多数说的是南方的水稻种植,在典型的黄土高原地区参考这样的书籍令人难以理解。同时一个人口过万的大村,竟然没有法律知识的普及同样让人难以理解的,而村书屋本该是村民有机会了解法律知识的最有效渠道。在调查的过程中,很少有人说自己接受到过法律援助,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几乎没有。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这样的村子里却很少能找到真正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人,想要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更是困难重重。

  (三)农村基层干部法律学习不系统,人治思想浓厚

  在这样一个矛盾众多的村子里,应该说村干部是调解纠纷的重要角色,但实际上,据大多数的村民反映,村干部在调解纠纷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他们在基本的纠纷中也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在问题的解决上往往采用默许的方式,采用最为极端的方式,这也与我国的村干部本应发挥的作用是极为不符的,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政策方针的具体执行者,然而许多农村干部对依法治国等法律方针只是知晓其表面的意思,对其实质内涵及贯彻要求却不十分清楚,法制观念仍很淡薄。且许多村干部由于注重依赖上级指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重视、不够系统,对相关法律政策的研究也不认真,因而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更是一知半解。法律知识的匮乏致使村干部在面对农村中发生的各种需要依法解决的纠纷事件时往往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下手解决。尽管许多村委会响应依法治村的口号,但由于受封建意识的影响,一些村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的“人治”作风依然存在,人治思想较为浓厚。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通过本次的调查,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主要有以下问题需要加以关注:

  (一)加强在农村地区法律公信力建设,维护法律尊严

  目前在我国的一些发达地区,法律的适用性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法律的公信力也在逐渐加强,人民解决矛盾的方式也呈现出正规化,标准化的趋势,法律服务日趋完善。但在诸多的农村地区,这些局面并未到来,而我国目前农村地区面积广阔,人口众多,人口分散,使得维护农村的稳定越来越成为关系到国家稳定的重要方面。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法律缺乏公信力是在多年的法律建设中形成的,这不仅仅与农村人口文化水平的局限性有关,更与我国在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滞后有很多的关系。近年来,农村由于大规模的工矿企业,贫富的差别是导致农村地区出现众多纠纷的重要因素,纠纷是难免的,但如果长期采用传统的,较为极端的方式解决,那么这与我们建设法制社会是相违背的,村民对法律的极度不信任也体现在以下几点:

  ①法律是在经济和政治方面占有绝对优势群体的附属,这些特定群体有曲解法律

  的特权。

  ②法律的投入需要高额的成本,风险极高,难以实现投资与收入的对等化。

  ③法律的投资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收入相对较少的农村人口来说,加重了其生活负担。

  那么这些公信力缺失是如何形成的呢近年来,虽然我国农村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执法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表现出的不文明、不严格、不公正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法院在接到农民起诉政府机关、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时往往不予受理,有的法院在受理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马虎行事。有的公安机关在查处某些商业娱乐性场所时,往往都要查清相关负责人背后有没有特殊背景、利害关系,以免因祸上身。有的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与执法对象沟通、交流,对待事件不问青红皂白,强硬性的执法方式依然

  存在。有的司法机关在处理危害农民自身利益的坑农骗农案件时,没有做到及时立案、有力惩处,对违法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没有起到足够的震慑、制约作用。有些执法人员收人贿赂、办事不公,使得农民在繁琐的诉讼过程中花费高昂的费用、耗费巨大的精力,到最后自己的权益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维护。这些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给我国的法制工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使许多农村群众对执法机关产生怀疑,对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做法失去信心,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我国法律的公信力,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的发展。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农村法制建设的必经环节,只有不断深入规范农村执法行为,才能为农村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第一,加强对公安、城管等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公正、廉洁。第二,执法机关各部门实行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制,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错案、违法侵权行为均予以严肃追究并进行严厉处罚,以此改进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第三,加强乡镇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发挥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效率,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积极预防和加大打击农村各类犯罪活动,严厉惩治村霸村痞,有效铲除农村黑恶不法势力,保障农村社会稳定,提高我国法律权威。加快农村法制建设同样离不开司法公正、公平审判,因此提升司法公

  信力在当今尤为重要。

  (二)基层法律服务建设需稳步推进,法律普及迫在眉睫

  基层的法律服务是我们推动农村地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鼓励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素养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在农村地区的难以解决的纠纷要给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实现法律服务的真正意义。在一些有条年的地区应重视书屋的建设,多购进一批法律书籍,并积极向村民开放,在日常的生活中逐渐渗透法律知识,形成法治观念。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有效手段,长期以来农村法制教育普遍滞后,因而大力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势在必行。一方面,我国法制部门要大力加强农村地区的普法力度,特别是要对偏远贫困、经济落后的地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农业生产、农村土地规划、农村社会稳定等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村民知晓法律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并要不断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进行创新,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媒介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给村民,丰富他们的法律知识,促进法制教育的普及。

  (三)加快培养具有法治思维的优秀干部,推选优秀带头人

  村干部是我们在农村地区进行法制建设的一个关键点,一头联系着政府,一头系着群众,可以说也是我们法制建设的一条重要捷径。只有广大村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才能消除受封建意识影响的人治思想,营造农村法治氛围。第一,充分利用党校、法制宣传培训班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国家颁布的有关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社会稳定等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会依法解决农村发生的各种纠纷事件。第二,进一步解放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尤其是破除头脑中的封建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增强法治自觉性。并通过案例解法的学习、法制教育的培训,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升村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第三,把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信仰的培育与现代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以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村干部法律信仰的培育,使广大农村干部树立依法治乡、治村观念,树立法律主体意识,让法律至上的权威性牢记于其心。第四,通过法制学习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观念,特别是把村民的呼声作为村干部工作的第一信号,将村民提出的问

  题、要求及时予以解决,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将村务公开给村民群众,让村民了解村内各项事务及其财务的具体情况,并以此对村干部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利于干群关系的和谐发展。

  最后,农村基层党组织要以法律为准绳,使村干部树立权力制约意识,摒弃权力在手,高高在上的心态以及以权压法、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的做法,要合理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发展农村各项事业,带领全村村民共同致富,使村民满意度不断提升,农村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四调查总结

  本次调查历时19天,分发问卷194份,走访调查42人,包括镇政府干部5人,村干部3人,村民34人。在调查的过程中,许多村民讲述了自己在遇到各类纠纷中是如何进行解决的,以及就他们自身来说何种途径是最为有效的,有73%的村民认为去各级政府闹访是解决纠纷的一条重要方式,有几名政府干部也曾谈到这一点,目前有很多村民由于文化层次和经济能力的限制,便携带妻儿老小到各级政府进行闹访,且手段层出不穷,例如有的村民为了让政府尽快解决进行绝食或者阻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给政府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也使的原本正常的政治生活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有66%的村民承认自己在遇到各类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上难以进行有效的判断,法律基础几乎没有,而且他们不会选择法律途径。但也有14%的村民讲述了他们曾经用法律途径去解决纠纷的经过,并且深有体会,让他们最难以接受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律师费用过高,另一个是耗时长,精神压力大。有45%的村民认为在遇到纠纷中私下解决才是一种较为妥当的方式,这也与当地村民的生活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在当地有很多村民在村企纠纷中遇到身体上的伤害时,大多数会采取私下解决的方式,而不会去涉及法律途径,只有8%的村民对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抱有乐观态度,他们认为尽管在当下有很多不公平的案例,但在法治社会,走法律途径是最为明智的选择,这也与现在的反腐和新一代领导人的上台有着密切的联系。

  本次的调查与调查前的预期也有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①村民的法律基础几乎为零,连基本的法律常识也难以分辨,在遇到各类纠纷中往往采取的是最为极端的解决方式。

  ②自我保护意识严重缺乏,金钱至上的观念仍十分牢固,在受到侵害时一切靠

  钱解决,忽视基本的道德伦理与社会风俗。

  ③对农村地区法制建设持乐观态度的比例较低,阻碍了农村地区法制建设的进程。

  法制建设历来是世界各国极为关注的重大问题,从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制进程来看,都普遍存在了这样的问题,现代文明的冲击一方面推动了人民思想的解放,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社会更多的遗留问题,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重大课题,特别是推动基层的法制建设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而面对我国的国情,我们除了要坚定不移的进行法制建设,更应该思考如何排除这些阻碍,早日实现农村法制建设的春天。

  参考文献:

  马星辰.当前我国农村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

  张旭光.关于我国新农村法制建设的思考[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9(4):

  胡晓玲,李勇军.国外农村法制建设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法论坛,2008.

  罗光宇.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建设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J].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2007,(3):

  丁关良,李贤红.农村法制建设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基于新农村建设视角[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9(1):

  王静然.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与完善[J].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6(4):

  

  

篇十三: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乡镇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自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创建“平安XX”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XX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启动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积极动员。一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全镇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镇年度目标考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了保证法制政府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明确职责,我镇及时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包联村(社区)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员各村(社区)齐抓共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当前各项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同时,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研究并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三是措施得力,保障到位。我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来,经费方面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法制宣传、法治政府广场建设等法治建设工作中累计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极大的促进了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结合实际,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把法治政府建设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们以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XX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政府宣传教育。结合全镇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社会治安,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广大群众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法律九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开展法治政府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一是我镇领导干部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法、懂法、提素质的工作思路,以转变工作作风为重要抓手,认真开展“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采取定期、不定期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二是对全镇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村治保员针对农村实用法律法规法治培训,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法治建设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资料,有效促进了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在全镇组织刷写各类法制宣传及平安创建标语XX余条,各村安装高音广播平安创建和法制政府宣传,发放各种普法资料万余份。三是发放了平安创建、扫黑除恶、法制政府建设宣传物品。四是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发放宣传单XXXX余份,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来,我镇累计发放各种普法单行页共计X万余份。通过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全镇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

  (三)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村民X、民主管理”的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模式,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镇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依托村级法律顾问室,合理的整合现有资源,一是进一步加大村法制公开栏的实际作用,做到定期公开村务、财务;二是在村图书室建立法治一角方便广大村民自行参阅和学习法律知识;三是每年组织对农村干部进行培训,同时,要求村干部率先垂范,争当本村的法律明白人;四是将组以上干部组成各村的普法中心户长,宣传和引导广大群众学习、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为全镇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四)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不同阶段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有效解决各类突出矛盾。我镇围绕不同阶段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防火禁烧、反邪教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活动。把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深入基层使广大群众提高了“法在身边”、“与法同行”的意识,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措施,确保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法治广场建设使法律走近群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相继建成了两个具有规模性的法治广场,丰富和拓展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内涵。法治广场建成后,围观学习的群众络绎不绝,赞不绝口,使周边群众在举手投足之间了解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期间,我镇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建设任务全面展开,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氛围不够浓,普法学习对象发展不平衡,教育宣传形式比较单一;

  二是普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有时紧时松现象。

  针对以上情况,我镇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保持经常性。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全面总结经验教训,理清工作思路,为后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继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形式多途径宣传,使广大群众通过不同渠道接受普法教育。

  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转变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加大普及力度,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员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广泛深入到乡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讲法,以案说法,掀起全镇学法、用法高潮,扩大法律知识普及覆盖面。

  

  

篇十四: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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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并把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法制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多年来,我区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对我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应当看到,我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仍然存在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一、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可喜进展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区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民主法治建设,带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民主选举在农村基层普遍开展,村民的民主意识日趋成熟。一是民主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各村均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在征求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共青团、妇联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员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候选人,再经街道党委根据推荐票数,按照组织程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村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全区100%的村党支部都能顺利完成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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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选举任务。二是海选产生村民委员会。各村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由村党支部主持,选民推选选举委员会,经过两委联席会议提出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确定选举委员会,再选村民代表。WWw.BAsk.在此基础上,实行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村委会。在选举村委会过程中,坚持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程序公开、选举办法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全区村委会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8%以上。这种直接的民主选举,标志着村民民主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二)民主决策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贯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实行民主决策,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农村基层普遍实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也比较规范。村里重大的村务,一般都实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如村建设规划、经济发展、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土地承包、企业承包、计划生育政策、宅基地使用方案、土地征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中,基本上形成二种模式,一种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支委会研究并提出决策方案,由党支部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讨论,再由村民代表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表决通过,最后由“两委”付诸实施,前所各村一般采用这一模式;另一种是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提出议案,然后将议案交由党员大会讨论,经讨论修改通过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由村“两委”付诸实施,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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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陈各村普遍采用这种模式。(三)民主管理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推行,村民自治管理已有比较稳固的基础。据了解,全区农村大多数行政村都制订了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有些相当规范,把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等等各项自治制度进行汇编,装订成册发至各村民手中,如下陈街道下陈村、海门街道东方红村、前所街道前所村等。通过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加强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四)民主监督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实行,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和人的监督得到较好的结合。从调查走访的情况看,全区各村普遍实行了“两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确保落实民主监督。在制订各项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基础上,把制度监督与村民监督有机结合,街道(镇)监督与村民理财小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全区普遍实行村帐镇(街道)管的办法,统一了各村的财务制度,增加了财务管理和力度,有力地纠正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同时各村都实行了村务、财务定期公开,增强了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利。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多年的努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稳步推进,村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但也应清楚地看到,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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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农村干部和群众的学法、用法工作明显滞后。通过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全民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但从面上的情况来看,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远远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三是村干部和村民遇事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少,村民在合法权益受侵害后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的少。(二)村级制度建设和各项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不规范。从调查走访中看到,有的是按季公开,一个季度公开一次,有的是每半年公开一次,年中和年终各公开一次;也有少数行政村一年公开一次,在年终公开,并且是迫于制度不得已公开一下。二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三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甚至制订的村规民约还有罚款等违法条款的存在。(三)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就全区范围而言,各村民主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

  

篇十五: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理乡村振兴战略调研开题报告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理乡村振兴战略调研开题报告------区司法局**一、调研选题的背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何把依法治国理念贯穿到乡村振兴事业中去,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依法办事能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不断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可以看出,党中央高度重视以法治为保障,促进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去,努力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19年11月8日,司法部下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体现出党中央对当前法治乡村建设的高度重视。

  二、调研的目的和意义当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法治乡村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农村党组织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不断提升,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一村一法律顾问”三级网络平台为依托的乡村公共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基本满足乡村干部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谐稳定,依法治村理念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认,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是针对乡村基层的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多元化、针对性等方面尚需进一步努力;

  二是对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积极性不够高,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

  三是在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上还有差距,“法治进乡村”活动还要加大力度等。通过调研,发现和解决当前我区法治乡村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促进和提高基层党组织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三、调研的主要内容(一)当前我区法制乡村建设的现状。1、当前我区基层党组织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调研,了解基层

  党组织在党建工作、村务管理、财务公开、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工程对外承包、“三资”管理等重点工作中是否遵守法律程序、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开展监督等。

  2、当前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通过调研,对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情况、“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乡村法律服务资源配套情况、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等进行能效评定,看是否满足当前乡村法律服务需求。

  3、当前我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服务队伍的服务水平。通过调研,了解和掌握全区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服务平台、工作开展、取得实效等方面的情况,看是否满足党中央制定的法治乡村建设的标准。

  (二)当前我区法治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及时发现我区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制约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高的问题,向基层干部群众了解目前在依法治理方面,特别是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民主决策、群众自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刻剖析这些问题存在的背景和原因。(三)解决当前我区法治乡村建设问题的对策和方法。1、在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找出无法

  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征求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有效改进各项涉及依法治村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2、在服务需求方面,根据基层干部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找出当前法治建设的成果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服务需求之间的差距,提出完善和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和方法。

  3、在工作实效方面,根据当前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水平、履职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找出适应新时代工作要求的重点和难点,提出切实满足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根本需求的工作措施和手段。

  2019年11月10日

  

  

篇十六: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范文行业调研报告范文

  按照市法宣办《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蚌法宣办[2022]6号)要求,固镇县法宣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共6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2个,示范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各村均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将村务、财务、政务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

  并以创建文明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为目标,制定“村规民约”,严格执行选举制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村民自治、依法治理,村民的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1)、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通过组织各种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宣传工作,并在村部和人流集中地段拉横幅、张贴标语,通过培训法律明白人、巡回法庭、“农民讲坛”、文艺汇演、送法下乡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

  (2)、民事调处工作。加强信息汇报交流,借鉴新的思想,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发现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立即制定调处方案,并及时化解。

  (3)、安置帮教工作。各村针对刑释解矫人员,有明确专人开展帮教,村帮教领导小组每季度上门走访有记录。对安置帮教人员在生活上关心、在思想上重视,确保了无重新犯罪记录。

  (4)、依法治村工作。各村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较为完善,有会议记录;

  按村务公开程序,并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对重大事情做到随时公开。

  (5)、开展各项整治、惠民工作。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交通、卫生的检查和宣传,使村治安状况得到进一步加强;

  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生命安全;

  开展“平安互助,十户联防”惠民工程,构筑农村“安全网”,各项活动均有材料支撑,数据记录较为详实。

  (6)、宗教工作。对本村范围内的信教人员有数据统计,基本上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落实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活动。

  二、村“两委”班子法治素养基本情况

  为提升村“两委”干部法治素养,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等采取不定期举行培训、上党课、积极参与县、乡举办的法治培训班,并邀请普法宣讲团到村讲座,结合发生的具体法治案例,培养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并在工作中要自觉用法守法,运用法治途径化解矛盾,各村还结合当前脱

  贫攻坚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要求两委成员认清职务犯罪的危害,在涉农扶贫领域,基层村干部易发职务犯罪的情形以及相关法律对常见职位犯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规定,并强调在工作中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

  经过长期努力,各村(居)民爱国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村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不断牢固,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和建设美丽乡村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更好地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带头作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宣办要求各乡镇、各司法所、各村(居)按照《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要求,每年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逐级上报,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稳步推进。

  截止至本次调研结束,调研组已发现刘集镇杨湖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村“两委”干部因违纪近期被相关部门处理。县法宣办严格按照《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已安排刘集镇及刘集司法所将该村具体情况书面报告县法宣办,以便按要求及相关程序逐级上报(近期县法宣办将以书面形式报市法宣办建议撤消刘集镇杨湖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原连城镇城南村),现因城镇大建设进行了区划调整,已由连城镇城南村划归城关镇管理,现已更名为城关镇城南居,县法宣办已安排城关镇将该居委会具体情况报县法宣办,于近期上报市法宣办斟酌处理。

  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特色及亮点

  (一)法治建设工作有较大进展全县已规划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的村,在建设美丽乡村中,抓住机遇,将传统文化与法治元素相结合,在美丽乡村风景中突显法治文化。(二)法治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三)法治活动带动村民普法各村利用村委会乡村大舞台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文艺汇演节目,举办广场舞大赛等活动,宣传法治精神。五、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村干部法律素质仍有待提高。(二)缺少激励保障机制,难以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一是工作负荷大。村干部一年到头基本上没有节假日,常年是风里来、雨里去,在扶贫、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危房改造等具体工作中直接面对群众,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在领导与群众之间“两头受气”,工作难度大。二是工作待遇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干部承担大量的工作,而所得到的报酬却偏低。当前,乡财政十分紧张,农村“两委会”的经费和村干部的工资不能及时兑现,影响了村干部的积极性。三是没有奔头。工作干得再好,职务最高也就是村支书,年老后生活保障低,因此许多村干部压力很大,对工作缺乏信心,热情不高,干劲不足。四是由于村里经济困难,投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经费较少。

  五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经验不足,还需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

  

  

篇十七:乡村法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调研报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大局,整体谋划,突出重点,遵循规律,扎实推进,确保实效。一、把握大局,整体谋划,扩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张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规划,实事求是,科学发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因素,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协调配合。(一)纳入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目标。积极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予以高度重视。要从我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高度进行通盘考虑,整体谋划。在“依法治国”方略的统一指导下,在“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建设的统一规划下,积极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和要求,并纳入城市文明和谐建设考核评估体系,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二)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全过程,深入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具体细节中。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一中心工作,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全过程中,融入到基层工作的各个角落,融入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将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措施贯彻落实到基层社会的各项实践中,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干部依法办事,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维权,完善基层管理民主自治,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社区、村和单位是社会基层组织的基本细胞,构成了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的大网络。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基层事务民主管理,建立良好的基层社会秩序,形成和谐幸福的社会基础。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必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尤其是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将本职工作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明确目标,细化分工,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争取最大成效。避免各自为政,只顾自身的工作和利益,甚至相互掣肘,浪费资源,形成内耗。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激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活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内容繁多,工作千头万绪,必须坚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尊重人民群众主人翁的地位,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活力。(一)将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需要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所以要十分重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活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关注基层党员和党支部一班人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和先锋模范作用。同时,积极将党内民主建设与基层民主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党内民主建设,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形成良好的民主政治社会氛围。(二)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首先是基层人民群众的需要,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所以,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相信群众,尊重基层群众的创造精神,积极发挥基层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主体的作用,实现基层民主自治的最有效形式。(三)加强行政指导帮助和促进基层将民主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层人民群众是主体,他们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上涉及法律法规的建立和修改,下涉及各类政策完善。要

  加强行政指导,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各项管理制度、自治章程。调动广大基层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加强维护民权与改善民生。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积极解决

  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与改善群众生活紧密联系起来。要积极引导群众积极介入各项事务管理的全过程,尤其是涉及劳动就业、生活保障等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事项,认真听取基层民众意见,保障基层人民群众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通过正确行使自身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三、把握规律,落实措施,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效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把握规律,根据不同对象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首先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的关键,研究解决办法,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尤其是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民主管理能力。其次要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与社会主的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使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真切感受到民主法治建设的作用和效果。(二)结合社区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社区民主法治工作。社区的基本工作是服务,要以社区民主自治为核心,建立和完善社区各类民间自治组织,使基层民间自治组织形式完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活动规范,要积极提供一定的物资和智力的帮助,保障社区自助组织正常开展各项活动,实现社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在加强社区服务功能时,要努力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实现社区服务与政府服务的衔接,形成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网络。

  (三)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结合本地区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的评判为准绳,不断丰富内容,改进方式,使得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培养,法治建设调研、座谈及评比表彰等活动,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工作成效。推广成功经验。切忌片面追求业绩、进度,仅以数字说话,做做表面文章,场面热热闹闹,其实并无多少成效,不解决具体问题。

  万丈高楼平地起,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必须紧随时代的脉搏,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的胆魄,艰苦细致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为早日实现法治国家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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