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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电制度19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17 21:15:02

学校用电制度第1篇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1、用电管理由校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用电制度19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用电制度19篇

学校用电制度 第1篇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2、教师用电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师自行承担。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用电制度 第2篇

安全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保洁人员以及电工负责管理,保洁员及电工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师德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并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范围》。

学校用电制度 第3篇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保洁人员以及电工负责管理,保洁员及电工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学校用电制度 第4篇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学校用电制度 第5篇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后勤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后勤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后勤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实训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立即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学校用电制度 第6篇

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全体师生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如发现室内外,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出现问题时,应主即向有关领导或学校电工汇报,以便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学校各处、室、班级均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未经有关领导及电工批准,不准私自乱拉、乱扯电线,不准随意改动原有的供电线路及设施。

各班主任要负责提高学生的`安全用电常识,不乱动灯口、开关、 插座等供电设备,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每一位教师及全体学生都要增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观念。照明灯、电风扇及其它教学用电设施不用时应及时关闭。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学校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学校用电制度 第7篇

一、职责:

1、各处室、教研组组、班级及教学功能室,主任、班主任及功能室负责人,作为节约用水、用电的第一责任人。食堂、学生宿舍及传达室,管理员、生活老师及门卫为第一责任人。全校师生要自觉保护室内外一切用水、用电设施,杜绝浪费现象,养成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

2、学校成立安全用水、用电管理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校内各场所的有关水、电设备及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造成学校水电设施损坏和浪费的现象,追究其赔偿责任。

二、要求:

1、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见到滴水的龙头要及时拧紧。

2、用自来水时,水龙头尽量开小一点。

3、发现损坏的龙头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杜绝长流水。

4、各班级要根椐学生进教室人数多少增开室内照明灯数,严禁一人到校,灯亮一片的现象。

5、晴天教室内不要开灯,教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

6、教室的照明、电脑、多媒体等应有专人管理。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电气设施。严禁教师学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气的充电。

7、放学后或晚自习后,必须关闭照明、吊扇、电脑等电气设备的电源。

8、学生宿舍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9、学生宿舍白天要关闭卫生间的照明灯,严禁长明灯,晚上熄灯铃响后,寝室内的.灯一律关闭。

10、门卫在晚上打开校门囗路灯和院内照明灯,早上应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

11、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灯应及时关闭。

12、各处室、年级组及教学功能室的照明、吊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电气设备的电源下班后应全部关闭。

13、办公室、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防止用电发生火灾。

学校用电制度 第8篇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保洁人员以及电工负责管理,保洁员及电工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师德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并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范围》。

学校用电制度 第9篇

一、接待范围

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乡(镇)领导和水电部门来局联系、汇报工作、办理公务的人员;
外省、市、县来我局联系考察与水电工作有关需接待的人员;
与工作有关的横向联系需接待的人员。

二、接待原则

1、接待工作既要做到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不奢侈浪费。

2、市级以上领导、县级领导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值班领导批准后予以接待。县直各部办委局、乡镇、重点项目及横向联系工作所需接待,由各股室负责人牵头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接待。所有接待实行值班领导一支笔审签,总量包干,节约归公,超支不补,分年度接待费控制指标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3、对上级及县以下来客实行分类接待、按标准接待;
所有接待一律现金结算,特殊情况(上级检查组大型接待或会议接待)当时不能结算的,事后由具体接待人员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三、接待标准

1、上级来客接待为:省部级每桌800元,厅局级每桌700元,县处级每桌600元,接待用酒一般安排饮用本地酒、自备酒水,由办公室集中采购,分配分摊;
专家、技术人员的接待相应处理。

2、县及县以下来客,来客数量和1-2名参陪人员满一桌的按400元/桌的标准安排;
来客在3人以下的,办公室可根据来客的数量按每人每餐50元或200元/桌的标准(含酒水)安排。

3、局安排会议,按每人每天80元(即早餐15元,中餐30元,晚餐35元)的标准安排。

4、凡需要向来客或上级单位、相关部门赠送礼品的,必须事前请示局长或值班领导同意后,由值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统一集中采购,不得擅自安排礼品支出,非领导和办公室人员不得在外签字拿礼品,否则不能核销入账。

四、审批程序及有关事项

1、审批程序。来客需要接待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具体接待活动。接待费用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值班领导一支笔核销。各股室负责人每月到财务室结算一次,财务室原则上只对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办理接待费结算业务。对于不在城区确需接待的,由带队领导安排,随行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其费用由带队领导签字后,再按机关接待核销程序处理。

2、陪客人员。一般情况下,应请分管领导出席,安排1-2人归口接待;
上级领导和特殊客人需要主要领导和全体领导出面接待的,办公室主任或值班领导统筹安排。

3、所有接待一律实行现金结算,特殊情况,也应由经办人出面结算,财务股对外只结算用于会议、上级来客的定点招待费用。

4、财务股建立接待台帐,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公示。

学校用电制度 第10篇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供电、供水。保障师生安全用电,增强师生节约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一、水电设备的管理

1、学校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的维修、安装、改造一律由学校水电工负责,任何人都无权对学校水电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安装。

2、学校水电设施及水电资源只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学校的设备与资源。

二、水电工的管理职责

l、学校水电工要认真负责,管好水电工具,维护好水电设施。学校配电室除电业部门专业人员和学校电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入内;
配电室钥匙要由电工专人保管,不得交给他人保管。

2、水电工要保障学校的水电及时供应,对一般维修要保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特殊情况要及时反映,做到恰当地处理。

3、及时发现并有权处理浪费水电资源的部门和个人;
对发现浪费水,电资源而不处理对水电工进行批评,严重的处以10-20元罚款。

三、违规处罚

1、禁止任何人私自增设线路、插座、开关等用电设备,如现有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水电工,申请维修。学校对私自增设的插座、开关等除没收外,还要向违规者征收10-50元的电费。

2、微机、电视机等用电器不用时必须切断电源,因未断电,造成电器开机过夜的或节假日无人时开机的,责任人必须赔偿30元/天(夜)的耗电损失,因此造成电器或线路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3、办公室在白天有日光时、夜晚无人时要关灯。为了学生的用电安全,学校内不准学生使用私用电器及充电设备,否则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该班主任在本学年度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并按规定扣除该班级的管理分。

四、其它部门规定

食堂等其它单位用电由使用者承包使用,但如果未经学校水电工同意,私拉乱扯、私自安装改造现象以及出现长明灯、长流水时,学校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赔偿责任。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总务处解释。

学校用电制度 第11篇

为了确保学校的用水、用电、管网、管线、设备、设施等正常使用,规范水电维修与服务工作,特制定水电维修班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晚上6:30至第二天早上8:00钟

二、值班人员

水电班统一安排,每班次安排2人(配电房、678#变压值班房各一人)。

三、值班具体要求:

1、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度,值班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喝酒、打牌,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值班室,不能擅离工作岗位 。

3、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各处水电等设施具体情况,按时对学校内水电等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告。

4、值班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在抢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分管干部汇报。

5、非值班人员在接到值班期间突发事件电话通知后,应保证及时回学校参加抢修工作,不得无故延误。

6、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

7、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包括接听电话、处理一般性问题的记录),并签字,书写要工整,要看得清读得懂。

四、值班巡查安排:

巡查时间:

检查范围:

检查内容:

备注:

早上 6:30至7:30

寝室、教室:

供电是否正常

晚上6:25至7:20

教室、 办公室、艺术馆、科技楼:

1、各室的照明、用电情况(违规用电);

2、路灯、指示灯、饮水机等。

晚上 7:30至8:10

学生宿舍、操场:

1、供水是否正常;

2、走廊路灯、指示灯、射灯等。

晚上9:40至10:20

教室、学生宿舍:

1、供电、供水是否正常;

2、空调、电扇等设施。

1、两位同志值班分工合作,遇有突发事故两人必须一起按操作程序处置,不能处置必须通知其它电工并按程序报告。

2、配电房值班人员侧重检查教室、办公室、科技楼;
678#值班人员侧重检查男女生院、操场、艺术馆、抽水房、食堂商店。

3、值班人员对关键时间段要重点检查,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五、值班检查:

学校分管校长、总务处主任、总务处副主任每周抽查一次。

六、处罚规定:

1、对值班不到位的第一次扣发值班费,当月第二次以上加重处罚,具体金额由领导组研究定。

2、对值班不遵守劳动纪律,到岗不履职的,学校将批评教育,若屡教不改将扣发值班费或从重处罚。

学校用电制度 第12篇

一、净水工艺中选用的混凝xx剂,与xx液和水体有接触的设施、设备所使用的防腐涂料,均需鉴定对人体无害,即应符合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的规定。混凝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混凝剂经溶解后,配制成标准浓度进行计量加注。计量器具每年鉴定一次。

三、固体xx剂要充分搅拌溶解,并严格控制xx液浓度不超过5%,xx剂配好后应继续搅拌15分钟,再静臵30分钟以上方可使用。

四、要及时掌握原水水质变化情况。混凝剂的投加量与原水水质关系极为密切,因此xx作人员对原水的浊度、ph值、碱度必须进行测定。一般每班测定1-2次,如原水水质变化较大时,则需1-2小时测定1次,以便及时调整混凝剂的投加量。

五、重力式投加设备,投加液位与加xx点液位要有足够的高差,并设高压水,每周至少自加xx管端冲洗一次加xx管。

六、配xx、投xx的房间是给水厂最难搞好清洁卫生的场所,而它的卫生面貌也最能代表一个给水厂的运行管理水平。应在配xx、投xx过程中,严防跑、冒、滴、漏。加强清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机械设备保养

一、为了水厂或集中供水点的正常运行,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以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定期检修和日常保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三 维修保养内容

1、要始终保持设备的干净整洁。

2、要做好加油、调整、紧固、防护等日常保养工作,其内容如下:

(1)对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保养。

(2)检查磨损情况,更换易损部位。

(3)加油、润滑或换油,换润滑脂。

(4)调整各部位间隙或坚固各部位零件。

3、机构设备损耗的零配件须购臵备件。

4、机构设备的维修保养实行班组负责制。

5、检修机构设备后须填写保养记录表。

清水池管理

一、定期打开检查孔检查,有无悬浮物。

二、定期查看通风孔有无尘虫堵塞,保xx通风孔畅通。

三、清水池及四周应有专人清理,不得堆积废物和垃圾。

泵站运行管理

一、保xx净水池正常运转及保持清水池储水二米以上。

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提高自身技术水平,掌握过硬的本领。

四、机房水泵开机前,值班人员必需仔细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正常,并应确认无人在机泵危险范围内才能启动,并按正确的程序xx作。开机后应留意机械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运行途中如遇停电、缺相等,必须及时断开电源和关闭闸阀,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勤检查,要做到四会:会看仪表,会听机声变化,会闻异味,会讲泵站的运转情况。

六、各值班人员当班应调节好开泵的台数和掌握水压达到额定压力数以上,确保正常供水。

七、当班人员每小时检查一次设备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做好原始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八、设备要保持整洁,并搞好工作场地周围的环境卫生,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当班不出现安全事故。

九、要做好设备的保养,发现小故障要及时处理,避免因小故障而造成大事故。机泵维修保养时必须挂xx告牌,避免他人不明情况下启动机泵。水泵一年检修二次,水厂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xx和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学校用电制度 第13篇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管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管理员由学校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学校用电制度 第14篇

为了规范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树立鼎诚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乱扔烟头、注意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
水电工进场时候要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发现有损坏的物品及时报告;
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地板砖和各种管道,不得损伤和损坏。发现随地吐痰一次罚款五十元;
发现乱扔烟头一次罚款五十元;
现场开罚单。

二、水电工进场时候要认真熟悉该工地的电路和水路改造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的工艺方式施工。

三、水电工施工时候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材料不得乱堆乱放,摆放要整洁有序。换掉的衣服和鞋子需放在地上指定位置,不得放进衣柜里面;
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并运至小区指定位置,违者发现一次,罚款五十元;
发现鞋子一次罚款二百元;
现场开罚单。

四、要注重细节,线槽及穿线管要横平竖直,底盒水平,底盒内不得有水泥,内丝弯头和内丝三通固定位置必须合适。

五、电线按照要求分色;
水管按照要求分布;
强弱电改造必须按照规范分离;
电工线路改造必须按照空间位置区分。

六、水电工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同时也不得浪费材料;
要做到合理有效利用装修材料。

七、施工过程要规范、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
不得图省事私自篡改施工工艺。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八、按时上班下班、不能无故旷工;
有事需提前向设计师请假;
下班时候要关好窗户,关掉电源。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九、鼎诚装饰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理及违规将及时通报批评和按照规定处罚;
并命令限期整改。在限定期限内不整改者,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不准收受客户任何赠送的烟酒礼品,不准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宴请,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
现场开罚单。

十一、不准向客户索取任何物品,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不准窃取客户和公司的任何物品,发现一次即行辞退。

十二、不得发布任何不当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客户的言论,不得与客户无礼争吵,发现违规一次严重警告或者即行辞退。

十三、水电工进场需先熟悉本制度;
如进入本公司工地施工,即认为对本制度认可。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地施工的所有漆工。

十四、本公司的质量总监、设计师以及授权的管理人员具有处罚权,本公司经理有裁决权。被罚人员必须可以询问处罚原因,质量总监必须出具处罚的书面依据,被罚人员必须在罚单上签字;
被罚人员不服处罚的,有本公司经理裁决,如果经理裁决不应该处罚的,罚单即行失效;
如果经理裁决应该处罚的,该罚单即行生效。

十五、本制度规定的被处罚人统一规定为工长;
工长对本工地发生的.一切违规行为负责。

十六、工长认真阅读本制度并认可后需签字;
签字之后,即表示对本制度完全认可和接受。

学校用电制度 第15篇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违者罚30元)、私拉乱接(违者罚5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电表外接线用电(罚50元),并都纳入评价之中。

二、本校教师生活用电,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电个人承担。师生食堂、小卖部、打印室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学期放假前7天,用电管理人员收清电费并公示用电情况。

三、所有个人用电电表须经总务处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或私自启封者处50——100元罚款。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电的其费用由代课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学生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相关老师承担。同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开关灯不及时扣相关教师或单位积分0.5—2分。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电灯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每周将其积分报学校兑现奖惩(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学校用电制度 第16篇

正常用电是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正常进行的``关键条件,为减少学校多余开支,达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之目的,现将用电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准私接电灯、插座、电扇及其它用电器具,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用电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内,白天(早自习下课至放晚学)不准亮灯(阴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违者每灯/次罚款5元;
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班级(或宿舍)同学共同支付。

三、办公室的风扇必须合理使用,在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否则,每扇/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处室当天(或当天早、晚)所在人员共同支付。(节假日或放学后不关风扇或灯发现一次加倍处罚)

四、学生禁止使用电褥子,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允许教职工晚上用电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须拔下电褥插头,经查白天电褥通电者,每次罚款20元。插头没拔者,两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开始每次罚款10元。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取暖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

五、宿舍按装60W电灯一只,擅自增接(或换超功率)灯具者,罚款5元,并没收电器。故意破坏宿舍用电设施者,罚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使用时被查到者,每次罚款3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家属禁止到宿舍或办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电器,违者按以上规定处理。

七、线路或保险丝出现故障后,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起门撬锁进入配电室,或破坏其他用电设施,违者罚款10—20元。

学校用电制度 第17篇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学校用电制度 第18篇

为了节约用水用电,降低办公经费、创建节约型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节水管理

1、环境清洗和绿化抗旱要尽量使用雨水,干旱季节必须使用自来水对苗木、绿篱、花草浇水抗旱时,应用软管在六分管以内水龙头上引水并专人管理,严禁连通水管后放任自流。

2、卫生清扫尽可能减少用水冲洗室内外地面。

3、办公人员及家属禁止用学校自来水冲洗私家车。

4、加强地下供水管网漏水检查,发现漏水点及时处理。

5、卫生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减少长流水,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二、节电管理

1、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光线允许条件下不开照明灯,夜间办公时按需要开灯,并控制开灯数量,不要开启全部灯光照明。

2、停用1小时以上的办公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停用半小时的电脑要设定休眠。

3、办公室禁止使用与办公无关的。各种加热设备(如:热宝、电水壶、电动车等)。

4、卫生清扫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须开灯照明清扫卫生应分批开灯分层清扫,禁止打开整栋楼的灯光进行卫生清扫,每天下班后楼管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内是否有漏关电源现象,防止长明灯。

三、处罚

总务处要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对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违本规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评。第二次根据情节罚款50100元并要求本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校用电制度 第19篇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公司职工住宅用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由财资科每季度从工资中扣缴,工资关系不在公司的人员由物业管理中心上门收取。职工电费按元/度、水费按

元/度收取,协解人员电费按元/度收取、水费按元/度收取,其他电费按元/度、水费按元/度收取。

2、公司内承包单位、经济实体,如车队、液化气公司,所使用的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使用部门到财资科缴费。电费按元/度、水费按元/度收取。

3、公用楼梯间及过道的路灯,只允许使用40W以下的灯泡,

4、对拖欠水电费的用户和部门,物业管理中心提前书面通知到用户和部门,送达五日后仍不补交清的,由物业管理中心停水停电。

5、物业管理中心按季抄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6、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安全用电、用水的监督和管理,对私搭乱接、偷用水电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杂物房用电要注意安全,按规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不能开长明灯。如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违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8、物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努力做到“计量准确、收费合理、服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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