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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社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5篇)

发布时间:2022-12-12 0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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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社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5篇)

篇一:2022年人社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报材料2022最新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报材料2022最新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

  “扫黑除恶”中的作用,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利用“三下乡”、“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同时,司法所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集中教育学习等方式,组织对辖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专门的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村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意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积极排查化解矛盾,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坚持普遍排查、突出重点排查、加大排查密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犯罪线索,全力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巩固基层防控阵地,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防线”。三是加强特殊群体管理,杜绝参与黑恶势力。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每个月定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全面排查、走访活动,摸排“两类”人员涉黑情况。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以社区

  服刑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为重点,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其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鼓励其检举、揭发身边涉黑涉恶线索。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并对他们提出“四严”要求:一是严禁参加任何形式和组织的黑恶势力活动,如发现有黑恶势力活动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二是严禁参与黄赌毒、打架斗殴活动;三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四是严格遵守报告制度。同时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更好的回归社会,避免重新犯罪再次发生。截止目前,无一人出现脱漏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指导,要求律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规范执业,尽职尽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进一步加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规范律师代理行为,不断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教育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的统一。2、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要完善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及时通报情况,迅速处置突发事件。3、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浓厚氛围。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中期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全区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基层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镇(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报材料2022最新二

  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提高社会知晓率,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积极发现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形成“群众知晓、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春华镇多措并举,多级联合,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掀起扫黑除恶宣传热潮。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提高社会知晓率,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积极发现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形成“群众知晓、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春华镇多措并举,多级联合,全力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掀起扫黑除恶宣传热潮。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的放矢扫黑办、宣传线分别召开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推进会,对扫黑

  除恶宣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各阶段的宣传任务、宣传重点和相关要求,推动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分阶段有序开展。

  发挥平台优势,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党建020等微信群、村村通广播、法治文化公园显示屏、村(社区)电子显示屏以及宣传车等,加强扫黑除恶题材的公益宣传,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做好相关法律政策的解读和宣讲。在春华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传播,发挥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提升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春华镇已在辖区范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次,增设扫黑除恶宣传栏25块,悬挂张贴38块宣传标语横幅,打造2个宣传阵地,2块大型LED电子屏全天循环播放扫黑除恶宣传视频;村(社区)9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9个,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下一步,春华镇将以更接地气、更直观的方式,继续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内涵,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全覆盖”、“无缝隙”,让扫黑除恶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报材料2022最新三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3月21日成立**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4月10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了“**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5月30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书,与党员、干部、职工签订承认书800余人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共10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通道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30幅,永久性标语1副,扫黑除恶举报信3个,镇政府1个,2个社区各1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设

  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

  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共排查出15人,涉及4个案件,其中已有2人刑拘,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组织方面,机构健全,以党委书记木基介布为组长,镇长赵建忠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张佰强、派出所长阿基沙哈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六、定期进行研判,对复杂的城区、重点村进行摸排,针对性地进行“打预防针”,形成震慑,效果明显。

  七、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八、下一步工作计划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的举报力度。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月报告”。对平时的摸排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月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隐瞒、说谎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篇二:2022年人社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2022年打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深化贯彻省、市关于打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和影响社会治平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犯罪问题,本着“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除尽”的原则,严峻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平安感。二、工作目标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爱护伞”;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扩散,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特成立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全意兼办公室主任;区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王桂林、区综治办副主任涂继勇、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薛锋、区法院刑庭庭长万长全、区检察院公诉到处长金刚任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志情、刑侦大队负责人周斌、区综治办干事郭健明为办公室成员。

  四、打击重点1、严峻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2、严峻打击涉足民生领域,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占各类市场、强行索取“爱护费”的黑恶势力。3、严峻打击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地下出警”等新型

  黑恶犯罪活动。4、严峻打击实行贿选、暴力胁迫等手段,插手操纵基层

  选举,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群众反应剧烈的农村黑恶势力。

  5、严峻打击参加“黄、赌、毒”及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严峻打击利用封建宗族、宗派势力,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挑起群体性大事,煽动社会上不法分子堵桥、堵门、堵路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熟悉。全区各政法部门,各镇(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快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市和区里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加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

  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细心组织、周密部署,实行一切有力措施、调动一切乐观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各镇(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乐观想方法支持派出所的打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辖区单位和群众乐观参加,保障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区综治办要加强对政法部门的协调工作,统一打黑除恶的思想行动,督促政法各部门不折不扣的落实中央和省、市和区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形成执法合力。区公安分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实行多种方式乐观开展侦查工作,努力猎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证据。对涉黑犯罪案件,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专案组,坚持专案专办。区检察院要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在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区法院要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案件审理进度,用足法律法规,准时依法严惩

  黑恶犯罪分子。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严峻查处涉黑案件侦办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留意发觉黑恶势力的“黑后台”的“爱护伞”。同时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支持公安干警的办案,防止他们受到不法陷害。区财政局要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经费保障,设立打黑除恶专项经费。工商、文化、信访等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部门责任制,乐观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摸排,重点攻坚。各单位(部门)特殊是公安机关要通过侦办案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黑恶势力经营涉足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深化重点区域调查走访、倾听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等途径,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状况,并实行多种手段搜集、固定证据。对黑恶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仔细疏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选择影响大、危害大的黑恶犯罪案件,实行领导挂帅,重点突

  破,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搜捕行动,加大侦办、审判力度,从严惩处一批黑恶犯罪分子。

  (四)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切实加强法制训练,增加法制观念,坚决杜绝违法执法、徇私枉法。要根据“两个基本”(基本领实清晰,基本证据确凿)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注意调查取证,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在专项斗争中,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来降格处理。也要防止为“扩大”成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对待。要依法区分对待,宽严相济,以分化瓦解黑恶势力,最大限度地削减社会对立面。

  (五)广泛宣扬、营造氛围。各镇处、各单位(部门)要实行各种形式,加大对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扬力度,大力宣扬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打黑除恶工作的详细做法,大张旗鼓地宣扬政法干警不畏艰险,坚韧奋战的

  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经,鼓舞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参加斗争的乐观性。

  (六)强化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状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把准时发觉、准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剧烈,黑恶势力长期打不掉的,要追究有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厉通报批判;对充当黑恶势力“爱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严厉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三:2022年人社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2022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

  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2﹞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

  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

  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局对应科室和县局扫黑办。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

  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

  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

  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

  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2﹞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

  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局对应科室和县局扫黑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开展丰泽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市霸、传销、非法集资违法广告、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美容美发服务、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的专项整治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更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不断挤压黑恶乱的生存空间,推动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重点整治项目和任务分工

  (一)“欺行霸市”等“市霸”行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下“市霸”行为:商贸集市、果蔬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车站码头、建材

  家居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存在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暴力垄断经营、殴打谩骂市场管理人员或从业者等“市霸”行为;拍卖等领域存在的采取暴力威胁、强买强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合法拍卖活动的欺行霸市行为;阻碍或干扰他人正常交易等欺行霸市行为。积极宣传打击“市霸”相关政策规定,拓宽畅通举报通道,广泛动员广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场所开办者和经营主体进行摸排核查,收集、整理各类“市霸”线索。

  责任单位: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预防和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预防和打击各类传销行为,尤其网络新型传销行为。发挥网格化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查处取缔传销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网络监测分析,梳理筛查涉嫌传销倾向行为和案源线索,及时有效干预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可能发生涉传群体性事件的研判处置,做好风险防控和维稳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反传销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非法集资广告违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金融、招商、投资类的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的行为;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但广告宣传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业务许可内容不符合的行为;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完善广告监测机制,提高数据应用效率,及时发现处置金

  融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大要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处。加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曝光一批违法金融广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美容美发服务乱象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美容美发服务行业领域的经营主体资质违法、广告违法、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使用违规化妆品、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制消费、价格违法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摸排建立辖区美容美发服务主体清单。对消费投诉多发的经营者信息进行梳理,列为整治打击重点,开展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适时发布美容美发消费警示,公示美容美发服务行业投诉情况。加强部门联动,整治中发现涉及需要许可审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抄告相关部门处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将美容美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归集和公示。督促美容美发经营者建立化妆品进销货台账以及过期化妆品处置台账。结合实际推广总局《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范本。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市场领域利用房地产和汽车租赁买卖合同中典型不公平条款,以及建筑装饰、物业服务行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消费领域预付式消费“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问题中涉及合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对往年以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中已经规范过的重点行

  业,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回头看”,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对已处罚的,加强案后回访。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1日至11月30日)。有效组织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存在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要重点实施定向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应当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涉及跨区域违法行为可上报区局。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区局并根据要求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到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常态化、机制化,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

  按照省局、市局及区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整出效果。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整治合力。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及时向区局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做好行刑衔接工作。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增进社会共识。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区局相关牵头股室。行动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局。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注意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探索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区局相关牵头股室,牵头股室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篇四:2022年人社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2022

  今年以来,某某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工作落实,紧密结合两会安保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了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群众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常态化运转。

  二、加强动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摸底排查,突出重点管理。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某某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工作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四、目前存在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4、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涉黑恶势力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对相关涉黑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重点处置。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

  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县政府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两篇

  舟曲县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始终坚持全民知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丰富宣传手段、畅通参与渠道、广泛开展问卷等方式,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全民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筑牢了群众基础。

  抓调查,效果群众说了算。为了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到过程全民参与、成效全民认可。舟曲县根据工作要求,制订了《在乡镇村组(社区)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第一期调查问卷》,在全县各乡镇广泛随机发放问卷调查5000余份,全面了解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近阶段开展情况的了解程度和对成效的评价,并为下一阶段开展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在开展问卷调查时,将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作为调查问卷的一部分,广泛开展问询,既确保了宣传工作不留死角更深入,也做到了线索排查多样深入更全面。通过开展问卷调查,不但了解了广大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程度,同时也向群众展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

  

篇五:2022年人社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雷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五篇

  雷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

  按照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单位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多举措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机制。

  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机制,全面落实扫黑除恶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治意识。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社部门业务知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综治意识。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宣传活

  动,在单位明显地方张贴扫黑除恶相关海报,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职责履行,促进社会和谐。

  将综治平安建设贯穿于人社部门各项工作中,扎实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打击违法犯罪等一系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雷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区的安排部署,切实掌握我街道辖区涉恶情况,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了,现将本月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定期检查台账情况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对社区、村日常排查台账进行整理检查。

  二、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张贴条幅、设置固定展板、LED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及时报送信息

  每周由社区、村将线索排查清单报送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汇总后,由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统一进行月报。

  四、下步工作

  街道将制作13个举报箱发放到各村,要求各村将举报箱安置在各屯明显地点,做好征集线索工作。

  雷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本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的相关工作在xx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xx为组长,副局长xx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xx、贺仁斌,xx局局长xx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xx

  局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xx省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xx省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雷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xx县公安局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该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文奇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我局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宣教科和扫黑办牵头,各科所室队具体实施的宣传工作队伍,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该局通过“xx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xx”微博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村广播、村公告栏、上门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实现了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主动协调利用各类户外视频、街面LED屏等媒介循环播放《xx市扫黑除恶宣传片》。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宣传同时,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

  截至目前,该局共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56条、固定宣传展板236块、张贴两高两部通告668份、入户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及举报奖励办法489次、公安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42条。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公安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雷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5

  继全县会议之后,xx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按照县委政府要求,x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x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x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

  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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